请问有没有无效离婚的情况, 如果有的话, 可以通过什么途径终止既成事实的离婚? 请给出比较详细的终止办法. 非常感谢! 返回小木虫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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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的无效和撤销--《天津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5年04期 张巧林 简祖平 【摘要】:协议离婚是当事人双方的合意与法律的确认结合在一起的复合行为,故其效力应受当事人合意的效力及登记行为的效力双重影响。在当事人的离婚合意及登记行为均为合法有效的情形下,协议离婚才是合法有效的。对于无效离婚,现行法未作规定。如何处理此类纠纷,笔者认为可参照可撤销婚姻的处理方式,由当事人按民事诉讼程序申请人民法院宣告离婚无效,婚姻登记机关无须再次进行离婚无效的宣告,只须将法院的判决收入婚姻档案。 【正文快照】: 案例:原告朱××与被告王××于2001年1月10日登记结婚,同年10月17日生育一女。2001年11月,原告朱××患精神分裂症。自2001年11月27日起,朱××的父母多次带其检查治疗,但未能治愈。2004年12月27日,原告朱××与被告王××到婚姻登记部门填写了离婚登记申请书表格,双方订粒�
既然你不想离,每次去都忘记带自己的身份证件。两人尽量多沟通吧。
离婚途径很多,但是沟通离婚麻烦少
我想你们一定是冲动才签署离婚的吧。难道现在两个人又反悔了?离婚怎能是儿戏呢?如果你们经过审慎的思考之后,发现两方都是冲动的。那么考虑复婚吧。如果是单方面后悔的话,那就没办法了。劝楼主做任何事情前都要想好,切勿再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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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的无效和撤销--《天津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5年04期
张巧林 简祖平
【摘要】:协议离婚是当事人双方的合意与法律的确认结合在一起的复合行为,故其效力应受当事人合意的效力及登记行为的效力双重影响。在当事人的离婚合意及登记行为均为合法有效的情形下,协议离婚才是合法有效的。对于无效离婚,现行法未作规定。如何处理此类纠纷,笔者认为可参照可撤销婚姻的处理方式,由当事人按民事诉讼程序申请人民法院宣告离婚无效,婚姻登记机关无须再次进行离婚无效的宣告,只须将法院的判决收入婚姻档案。
【正文快照】:
案例:原告朱××与被告王××于2001年1月10日登记结婚,同年10月17日生育一女。2001年11月,原告朱××患精神分裂症。自2001年11月27日起,朱××的父母多次带其检查治疗,但未能治愈。2004年12月27日,原告朱××与被告王××到婚姻登记部门填写了离婚登记申请书表格,双方订粒�
既然你不想离,每次去都忘记带自己的身份证件。两人尽量多沟通吧。
离婚途径很多,但是沟通离婚麻烦少
我想你们一定是冲动才签署离婚的吧。难道现在两个人又反悔了?离婚怎能是儿戏呢?如果你们经过审慎的思考之后,发现两方都是冲动的。那么考虑复婚吧。如果是单方面后悔的话,那就没办法了。劝楼主做任何事情前都要想好,切勿再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