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工大材料学院对研究生发表论文奖励政策!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对研究生攻读学位期间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奖励的新规定
根据近来研究生发表论文的情况, 2009年4月经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科分评委员会和材料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对研究生攻读学位期间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奖励做出以下新规定:
一.发表论文奖励的要求和标准:
1.对于发表当年影响因子在2.0-3.0之间(含2.0)的学术论文的研究生(包括博士生和硕士生),每篇论文奖励1000元(税后)。
2.对于发表当年影响因子在3.0-5.0之间(含3.0,不含5.0)的学术论文的研究生(包括博士生和硕士生),每篇论文奖励2000元(税后)。
3.对于发表当年影响因子大于或等于5.0的学术论文的研究生(包括博士生和硕士生),每篇论文奖励5000元(税后)。
二.论文第一署名为学生本人;或者是自己的导师或副导师为论文第一署名,学生本人为论文第二署名。
三.论文第一署名单位应为哈工大材料学院或材料学院下属单位。
四.每年12月中下旬以系为单位进行统计,次年的1月或3月发放。
此规定从2009年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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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153号
注意:
比如,2008年出版的文章,影响因子是按2007年的计算。
能发这种文章,还会去在乎那千把块钱!
"论文第一署名为学生本人;或者是自己的导师或副导师为论文第一署名,学生本人为论文第二署名。"
这条规定非常人性化,赞,
呵呵 谁说不在乎,可以买糖吃
奖金好少啊
这个奖励一般般吧,但有总比没有好
呵呵
这种学校目前很少啊
先攒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