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TD中文
ICH 人用药品注册的国际技术要求
ICH 三方协调指导原则
人用药品注册常规技术文件
第四部分:质量- M4Q
模块2:质量概述
模块3: 质量
本指南于2000年9月,在ICH指导委员会上进入第4阶段,推荐被ICH践约三方采用。(编号方式和节标题已经被统一校订,在2002年9月11-12日华盛顿DC的会议上同意采用e-CTD。)
本指南由ICH专家工作组改进完善后,由常务方依照ICH的程序进行磋商。在程序的第4阶段,最终文件被推荐由ICH 的三个践约方欧盟,日本和美国采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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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153号
2、EDMF分为两部分:
1. 申请人部分(AP):供制剂申请人使用的非保密信息;
2. 限制部分(RP):EDMF持有人认为是保密的信息。
3、EDMF的适用范围:
EDMF适用于以下三类原料药的申请:
--仍由专利保护的新的原料药,并且这种原料药没有包括在欧洲药典或任何一个成 员国的药典之中;
--已过专利保护期的原料药,并且这种原料药没有包括在欧洲药典或任何一个成员国的药典之中;
--包括在欧洲药典或任何一个成员国的药典之中的原料药,当这种原料药使用一个可能留下药典专论没有提到的杂质并且药典专论不能足够控制其质量的方法生产时。
4、EDMF的变动和更新
如果EDMF持有人需要对EDMF的公开部分和保密部分做出变动,则任何变动均要向主管当局或EMEA上报,并通知所有申请人。若仅是修改EDMF的保密部分,并且生产采用的质量标准和杂质范围均没有发生改变,修改信息只需提供给主管当局;如果需要修改EDMF的公开部分,此信息必须提供给其他申请人和使用此EDMF的药品上市许可证的持有人,所有涉及到的申请人将通过适当的变更程序修改他们的上市许可证申请文档。
EDMF持有人应对EDMF文件在现行的生产工艺,质量控制,技术发展法规和科研要求方面保持内容更新。如果没有任何改变,在欧盟内使用此EDMF的第一个五年后,EDMF持有人应正式声明EDMF文件的内容仍然是不变和适用的,并提交一份更新的申请人或制剂生产厂家的名单。
5、EDMF的递交程序
根据欧洲药物管理档案程序的要求,EDMF只能在递交制剂药品上市许可证申请时递交,并且只有欧洲的制剂生产厂家及其授权的代表(如,进口商)才能递交EDMF。
递交的EDMF应包括两个部分:
--EDMF的申请人部分(即公开部分);
--原料药生产厂家(ASM)的限制部分(即保密部分)。
两个部分要分开递交,因为药品上市许可证的申请人是不可以看到EDMF保密部分的。其中EDMF的公开部分和保密部分组成的一个完整副本由原料药生产厂家直接寄给欧洲的相关的评审机构。公开部分的一个副本由原料药生产厂家提前寄给申请人,并由申请人将此部分包括在上市许可证的申请文件中。因此,EDMF程序仅适用于当原料药的生产厂家(ASM)不是药品上市许可证申请人的情况。
如果欧洲的药品评审机构经验证,证明递交的EDMF申请文件是真实有效的,则给予药品上市许可证的申请人一个EDMF登记号(Reference No.)。这样我们作为原料药的生产厂家,就可以将我们的原料药产品出口到欧洲,用于该制剂厂家的药品生产。
6、EDMF的评估
当EDMF文件被提交后,欧洲各国的主管当局或欧洲药物评审局(EMEA,European Agency for the Evaluation of Medicinal Product)会对EDMF的公开部分和保密部分进行评估并提问。对EDMF公开部分的提问会写进整个评估报告并转给申请人,对EDMF保密部分的提问则被包含在评估报告的保密附件内直接转给EDMF持有人(EDMF Holders),但主管当局或EMEA会将上述情况连同所提问题的性质通知申请人。申请人负责EDMF持有人及时解答这些问题。一旦因为这些针对保密部分的提问和解答使得公开部分内容发生变动,EDMF持有人将有责任向申请人提供更新的公开部分的文件,并由申请人提供给评审机构。
四、EDMF登记和COS证书的比较
EDMF和COS证书都是原料药进入欧洲市场有效而必需的支持性材料,二者都是用于证明制剂产品中所使用的原料药质量的文件以便支持使用该原料药的制剂产品在欧洲的上市申请(MAA);它们之间究竟有什么不同呢?
首先,是评审方式上的不同。EDMF是由单个国家的机构评审的,是作为制剂上市许可申请文件的一部分而与整个制剂的上市许可的申请文件一起进行评审的。针对不同的制剂,不同的评审机构有不同的侧重,因而会对文件有不同的要求,提出不同的问题。无论原料药物用于哪个制剂的生产,也无论该EDMF是否已进行过登记,都要进行重新评审,因而对我们这些原料药的生产厂家来说是多次申请登记,要花费更多的时间和精力。而COS申请文件是由有关当局组成的专家委员会集中评审的,评审结果将决定是否发给COS证书。一个原料药一旦取得COS证书,就可以用于欧洲药典委员会的三十一个成员国内的所有制剂生产厂家的制剂生产。
其次,针对的情况不同。EDMF与使用该原料药的制剂药物的上市许可申请(MAA)不可分离,必须由使用该原料药的欧洲终端用户申请;而COS证书则是直接将证书颁发给原料药的生产厂家,因此可由原料药生产厂家独立申请,并不需要现成的中间商和终端用户,因而生产厂家在申请过程中更加主动。
第三,适用的范围不同。EDMF程序适用于所有的原料药品,只要是原料药,无论是否已收载入欧洲药典,都可以通过EDMF文件的方式进入欧洲市场,而COS证书只能处理欧洲药典已收载的物质,当然不仅是原料药,也包括生产制剂所用的辅料,我国的药用辅料也可以申请COS证书。
第四,所要求提供的资料不同。比如EDMF文件必须包括药物的稳定性研究资料,而COS证书的申请文件并不强求这些资料。
第五,申请的结果不同。申请COS证书的结果是直接颁发给原料药的生产厂家一个证书,只要将这个证书的复印件提供给欧洲方面的中间商或终端用户,对方就可以购买我们的原料药,而EDMF文件登记的结果是只告诉制剂生产厂家一个EDMF文件的登记号,欧洲评审机构不会将这个登记号告诉原料药的生产厂家,原料药的生产厂家只能从负责申请登记的欧洲药品制剂的生产厂家那儿查询这个登记号。
五、ICH简介
ICH,实际是指人用药物注册技术要求国际协调会议(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on Harmonization OF Technical Requirements for Registration of Pharmaceuticals for Human Use)。 ICH是由欧盟、美国、日本三方成员国发起,并由三方成员国的药品管理当局与三方成员国的制药企业管理机构为主要成员所组成。六个参加单位分别为:
欧洲联盟(EU),欧洲制药工业协会联合会(EFPIA),日本厚生省(MHW),日本制药工业协会(JPMA),美国食品与药品管理局(FDA),美国药物研究和生产联合会(PRMA)。
此外,世界卫生组织(WHO)、欧洲自由贸易区(EFTA)和加拿大卫生保健局(CHPA)作为观察员,国际制药工业协会联合会(IFPMA)作为制药工业的保护伞组织参加协调会。
成立该组织的目的:(1)对三方成员国之间人用药物注册技术要求通过国际协调取得一致。(2)对新药研究开发技术标准进行改进与革新以期提高研究质量。(3)节约人力、动物、物资等资源,缩短研究开发周期,节约经费开支。(4)提高新药研究、开发、注册、上市的效率,为控制疾病提供更多更好的新药。
六、CTD文件简介
随着由美国,欧洲和日本三方发起的国际协调会议(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of Harmonization,简称ICH)的进程,在上述三个地区对于在人用药申请注册的技术要求方面已经取得了相当大的协调统一,但直到目前为止,各国对于注册申请文件仍然没有一个统一的格式。每个国家对于提交的技术报告的组织及文件中总结和表格的制作都有自己的要求。在日本,申请人必须准备一个概要来介绍技术方面的信息;在欧洲则必须提交专家报告和表格式的总结;而美国FDA对于新药申请的格式和内容也有自己的指南。为解决这些问题,ICH决定采用统一的格式来规范各个地区的注册申请,并在2003年7月起首先在欧洲实行。这就是下面要向大家介绍的常规技术文件(CTD)。
CTD文件是国际公认的文件编写格式,用来制作一个向药品注册机构递交的结构完善的注册申请文件,共由五个模块组成,模块1是地区特异性的,模块2、3、4和5在各个地区是统一的。
模块1:行政信息和法规信息
本模块包括那些对各地区特殊的文件,例如申请表或在各地区被建议使用的标签,其内容和格式可以由每个地区的相关注册机构来指定。
模块2:CTD文件概述
本模块是对药物质量,非临床和临床实验方面内容的高度总结概括,必须由合格的和有经验的专家来担任文件编写工作。
模块3:质量部分
文件提供药物在化学、制剂和生物学方面的内容。
模块4:非临床研究报告
文件提供原料药和制剂在毒理学和药理学试验方面的内容。
模块5:临床研究报告
文件提供制剂在临床试验方面的内容。
在CTD文件中,需要原料药厂家提交的只是在模块2整体质量概述(The Quality Overall Summary,即QOS)部分和模块3质量(Quality)部分中涉及原料药的化学性质、生产工艺和质量控制等方面的基本数据和资料。在整体质量概述中原料药厂家提供的资料应该能够使质量评审委员对模块3的相关内容有一个大致的了解。
在提交CTD文件时,同样为了保护原料药生产厂家的技术机密而需要由申请人配合原料药生产厂家的负责人单独提交一份符合欧洲CTD格式的保密文件,以确保所有注册申请要求的相关资料直接提供给有关当局,这个保密文件包括模块3中关于生产工艺的详细描述,生产过程的质量控制,工艺验证和数据评价的内容。此外,还需要单独提供一个整体质量概述,其内容不在药品上市许可申请各部分内。整个保密文件必须符合CTD的格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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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
谢谢
辛苦了
谢谢。
谢谢提供这么好的帖子,
另外,请问
专家报告不是已经被Quality Overal Summary 取代了吗
现在还有专家报告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