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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erivers

捐助贵宾 (正式写手)


[交流] 共同第一作者排名也要按顺序吗?

没想到今年审查那么严,前年评审我有一篇论文是共同第一作者,但论文检索上拍在第二位,因为单位好多人不知道共同第一作者,所以我把名字拉到前面了,刚好今年课题和这篇论文相关,直接粘贴过来,当时有点偷懒,想想反正是共同第一作者排名应该无所谓吧,就没改回来,不知道是不是悲剧了。有知道关于共同第一作者排名的权威信息,忘不吝告知。这几天就为这破事茶饭不思,就为这说我品德有问题还真冤枉了,但错确实也有,悔不当初啊。
备注一下:我文章后面标明了所有共同第一作者,而且标书后面也附录了论文首页扫描件。

[ Last edited by icerivers on 2013-7-22 at 16: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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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ye1982

银虫 (小有名气)



小木虫: 金币+5, 回帖也精彩 2013-07-23 12:12:57
楼主好搞笑啊。共同第一作者怎么能与第一作者一样呢,虽然贡献是同等的。你这是明显的造假啊。
举例说明,一篇论文的作者是:张三,李四,王五。张三和李四同等贡献。
别人引用的时候是“张三等研究表明。。。。。。”,而不会说“李四等研究表明。。。。。。”。
楼主没受过正规的科学训练吗?
5楼2013-07-22 13:1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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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xy421

木虫 (正式写手)


这个是明显的造价,若发现性质很严重。以后一定要严谨。
10楼2013-07-22 13:3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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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iningboy

木虫 (著名写手)


楼主这样做属于学术不端,聪明反被聪明误啊!在国内,很多单位把共同第一作者都当成打酱油的,人情关系在中国太复杂。
12楼2013-07-22 15: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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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ye1982

银虫 (小有名气)



小木虫: 金币+0.5, 给个红包,谢谢回帖
引用回帖:
17楼: Originally posted by icerivers at 2013-07-22 16:22:28
你讲话也太冲了,不知道你所谓的正规科学训练是什么?我仔细看过国内关于共同第一作者的“研究资料”(人家都已经把这事情写成论文了,不知道你看过没),普遍认为共同第一作者排名不存在顺序的,否则 ...

刚才看了两篇你所谓的“研究资料”,不知道是否与你看的一致。我看到是发在《编辑学报》的两篇:一篇是《我国并列第一作者发文情况调查与分析》,另一篇是《关于共同第一作者与作者贡献的署名问题》。文章认为,并列第一作者是国内的叫法,国外一般是注明同等贡献。论文中,并未出现楼主所谓的“普遍认为共同第一作者排名不存在顺序”。所以:

第一。也许不应该叫造假。
第二。贡献可以同等,排名也可以不分先后,但是已经发表的则不同。
第三。我可能见识太少,楼主所说的“2.引用。。。必须。。。找麻烦”闻所未闻。
第四。关心一下:楼主2010年想要发表NATURE的文章,最后发表在哪里了?

[ Last edited by siye1982 on 2013-7-22 at 17:54 ]
27楼2013-07-22 17:5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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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ishanren

金虫 (正式写手)



小木虫: 金币+0.5, 给个红包,谢谢回帖
在国内,很多单位把共同第一作者都当成打酱油的
31楼2013-07-22 18: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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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outb

铁虫 (小有名气)


这样肯定是不可以的,会被认为“学术不端”
14楼2013-07-22 15:3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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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erivers

捐助贵宾 (正式写手)


引用回帖:
5楼: Originally posted by siye1982 at 2013-07-22 13:15:56
楼主好搞笑啊。共同第一作者怎么能与第一作者一样呢,虽然贡献是同等的。你这是明显的造假啊。
举例说明,一篇论文的作者是:张三,李四,王五。张三和李四同等贡献。
别人引用的时候是“张三等研究表明。。。。。 ...

你讲话也太冲了,不知道你所谓的正规科学训练是什么?我仔细看过国内关于共同第一作者的“研究资料”(人家都已经把这事情写成论文了,不知道你看过没),普遍认为共同第一作者排名不存在顺序的,否则和第二作者有什么区别?既然共同第一作者排名不存在顺序,而且我也在后面标注了第1,2位作者是共同第一作者,在理论上应该没有对评审人造成影响,这和把第二作者拉到第一位应该有区别吧?标书后面还把这篇文章的首页扫描件附录了,有那么笨的造假吗?当然,没有忠于原文,擅自对作者顺序修改并不加任何说明总是不对,可上纲上线就过分了。
    事实上,我这种做法还就是针对你这样不懂什么是共同第一作者的人而为的,另外,告诉你一些共同第一作者的常识:1,老外写的SCI论文中含共同第一作者的占0.2%,是中国的121倍,所以共同第一不稀奇;2,引用共同第一作者论文,必须把所有第一作者都标上,否则人家会找你麻烦。
我现在感觉我就像多年前开车忘记带驾照,警察一定要说我无证驾驶,事实上忘记带驾照和没有驾照性质还是不一样的。

[ Last edited by icerivers on 2013-7-22 at 16:49 ]
17楼2013-07-22 16:2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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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wei006

银虫 (小有名气)


★ ★
小木虫: 金币+0.5, 给个红包,谢谢回帖
icerivers: 金币+1 2013-07-22 17:30:18
一般会被认为“学术不端”。
是并列第一可以加括号标注,但不能任意调整作者顺序。
18楼2013-07-22 16:3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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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yuthscsa

铜虫 (小有名气)



小木虫: 金币+0.5, 给个红包,谢谢回帖
虽然说是共同第一作者,但我们学校只认第一位的作者,毕竟在第二位。要不然,吧所有作者都弄成共同第一作者也没什么意思了。
20楼2013-07-22 16:3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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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uanzhenglu

铁虫 (正式写手)


★ ★
小木虫: 金币+0.5, 给个红包,谢谢回帖
icerivers: 金币+1 2013-07-22 17:30:26
应该按照原始论文的排序来,不要随意改动,否则有误导之嫌。
22楼2013-07-22 16:4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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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erdr

金虫 (著名写手)


★ ★
小木虫: 金币+0.5, 给个红包,谢谢回帖
icerivers: 金币+1 2013-07-22 17:30:39
作者顺序显然不能改动啊,这是篡改成果信息。共同作者可以标出,但必须是原始顺序。如果没查到,算你走运。
23楼2013-07-22 16:5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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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com

木虫 (正式写手)


★ ★
小木虫: 金币+0.5, 给个红包,谢谢回帖
icerivers: 金币+1 2013-07-23 14:54:01
楼主的第6条是一个很好的总结。
37楼2013-07-23 04:1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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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xiaolinggz

新虫 (知名作家)


我有一篇论文也是共同第一作者的 我是第二共同作者 我就按照论文发表时的顺序写的 实事求是 还有两个通讯作者也是全部标明 心里坦然 虽然论文的实验我做了一半多 但我没有整理 第二已经很好了 这个论文IF接近5 心里很坦然的
下次接受教训吧!
8楼2013-07-22 13:2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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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blgczy

至尊木虫 (文坛精英)



小木虫: 金币+0.5, 给个红包,谢谢回帖
世界上的投机太多了吧,什么叫共同第一作者?贡献相同?这个怎么区分,你是按照姓氏排名的?哪个写的,还共同第一、第二?纯粹是投机的想法。呵呵。这种投机也是欺骗的一种
29楼2013-07-22 17:5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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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erivers

捐助贵宾 (正式写手)


引用回帖:
27楼: Originally posted by siye1982 at 2013-07-22 17:52:56
刚才看了两篇你所谓的“研究资料”,不知道是否与你看的一致。我看到是发在《编辑学报》的两篇:一篇是《我国并列第一作者发文情况调查与分析》,另一篇是《关于共同第一作者与作者贡献的署名问题》。文章认为 ...

1,谢谢
2,说得有道理,所以说我自己也认为有错误
3,闻所未闻不等于没有,继续学习就会看到,因为共同第一作者在国外其实并不少,别人已经有了丰富经验处理类似问题。
4,nature有个投稿前询问,我email过了,别人客气地回答不属于他们感兴趣的范围,所以很遗憾没发表。不过我的研究还是继续着,累计已经得到220万资助,虽然用得非常省,但可惜现在仍只剩下40万了,心里很着急,本来对这次国基资助报了很大期望的,那是一个团队多年的心血啊。看来还得另外想办法找钱,不过我相信即使不能发nature,只要我们努力,总有或大或小的成绩。
5,和我们国家很多事情类似,这次国基审查看似公正,其实我个人认为还是有问题的,首先,这么严格的评审为什么不预先说明,完全没必要钓鱼执法。好多人并不是故意学术不端,有的不懂,有的不重视,有的耍点小聪明,很多时候不应该上纲上线,至少也该有个情节严重的区分,杀人放火应该枪毙,偷一只鸡也杀头就过分了。扪心自问,在这发言的,包括你,难度没有过一点学术不端的行为。这次我更改顺序其实还有点原因,因为该论文发表的时候编辑搞错了,没有在我名字上标注符合“1”,而备注又说明该论文有共同第一作者,后来给杂志邮件,最终杂志发表致歉了,我感觉把这些都附上太复杂了,如果按原文标注,又变成第二作者了,而我们的课题处于申请专利的保密阶段,一共申请了6个发明专利,拿到4个,还有2个没授权,没法发文章。而勉强能扯上关系的论文就这一篇。如果被评审人认为是第二作者,其实也很冤,总之里外不是人。
6,退一步海阔天空,没有获得一个人同情,说明这次死定了,也死心了,等1年多发点文章再申请也好。
36楼2013-07-23 00:2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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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anchi8888

新虫 (初入文坛)


★ ★
小木虫: 金币+0.5, 给个红包,谢谢回帖
icerivers: 金币+1 2013-07-23 14:49:40
迫切希望所有的中文期刊给”通讯作者“下个明确统一的定义。如果中文文章中有”通讯作者“,专家会不会认为一篇论文既属于第一作者的成果,又属于通讯作者的成果,认为作者在耍“一搞多用”的小聪明,反而对作者印象不好?
以下只针对中文期刊讨论通讯作者:
(1)首先问一下什么是通讯作者?地位如何?和第一作者有什么不同?查了一下,目前还众说纷纭。我想明确了这个问题,标出才有其意义。如果某个期刊的“通讯作者”只指通讯联系人,对论文贡献不大,标出又有什么意义呢?对“通讯作者进行统一的确定定义”是标出的第一步。
(2)许多发表的中文期刊中没有写“通讯作者”这一项,不信大家可以去期刊网里去找(包括最新的国内一级期刊)。如果基金申请时一定要标出,是不是还要和原来的编辑部联系更改呢?对于以前那些没有写明通讯作者的文章,通讯作者到底是“第一作者”,还是当时负责和编辑部联系的那个作者,因为两个人有可能不同。
(3)如果某一篇文章自己是通讯作者,但是忘了标了(有时有人认为自己是第一作者了,再标出通讯作者多余),显然这是降低了自己,并不是造假夸大了自己,因为这个不能中基金,不可能吧。2013基金申请人简介中给出的示例也没有打星号标出通讯作者,是不是说明通讯作者可以不标出?
(4)基金申请人(主持人)本人如果不是通讯作者就不用标出了吧?一篇文章中,“别的人谁是通讯作者”似乎与申请人自己关系不大,也不影响评委评审。因为要求申请人去区分其他人谁是通讯作者也挺难的,万一不小心把别人标错了,那不是给自己没事找事吗?
(5)“不小心疏漏”和“故意造假”不是一回事。
比如“论文没写全作者”,如果真正查以前中过的基金申请书中的每一篇文献,如果没有写全作者的一律取消(包括把当时就是挂个名的第五作者不小心漏掉的情况),这显然不可能。
“不小心疏漏“和”刻意造假“不是一回事,所以我想不应该在这上面浪费精力。如果硬是不管什么原因一律照杀,不仅使得“人心惶惶”,而且有悖于“思想兼容并包”的学术理念。
(6)讨论标出不标出“通讯作者”的问题,目前还是局限在英文期刊吧,如果针对中文期刊讨论这个问题,是不是时机还不成熟?因为涉及很多成果的归属和纠纷。我估计只是查“如果不是通讯作者,把自己标出是通讯作者”这种情况,因为这有些说不过去。在中文期刊还没有对“通讯作者”有统一明确规定的情况下,对于“忘了标出通讯作者”这种情况,没有造假夸大自己,反而是在降低自己,更何况有时确实不知道谁是通讯作者或者为了避免麻烦不敢断定谁是通讯作者,不应该由此失去得中基金的机会。我认为基金委的各位专家和老师还是具有这方面判断力和远见的。
42楼2013-07-23 08:3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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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com

木虫 (正式写手)



小木虫: 金币+0.5, 给个红包,谢谢回帖
引用回帖:
44楼: Originally posted by hdczw at 2013-07-23 15:12:55
我有一篇论文我是第一作者,但是我让我的一个学生负责投稿,并和编辑部联系,这个学生不懂行,结果最后发表出来是我是第一作者,学生是通讯作者的.如果按这个标准可就麻烦了.你说我要不要每次写这篇论文,都要把那个学生注 ...

应该说明确要求标出的时候,必须标出那个学生是通讯作者。错误是错误,事实是事实,无可改变,也无可辩解。
47楼2013-07-23 21:3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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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回帖

匿名

用户注销 (著名写手)


本帖仅楼主可见
2楼2013-07-22 13:0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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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ngzc

木虫 (小有名气)



icerivers: 金币+1 2013-07-22 17:31:27
这个错误肯定是致命的。
3楼2013-07-22 13:1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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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i0396

木虫 (著名写手)


下次第几就是第几,括号注明,共同第一作者。觉得有必要强调就把字体变粗变大,呵呵。
4楼2013-07-22 13:1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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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ngeric

木虫 (正式写手)


引用回帖:
5楼: Originally posted by siye1982 at 2013-07-22 13:15:56
楼主好搞笑啊。共同第一作者怎么能与第一作者一样呢,虽然贡献是同等的。你这是明显的造假啊。
举例说明,一篇论文的作者是:张三,李四,王五。张三和李四同等贡献。
别人引用的时候是“张三等研究表明。。。。。 ...

说的有理。
6楼2013-07-22 13:2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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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o80

铁虫 (正式写手)


正常是应该按照文章中顺序吧,我也有一篇第二作者是并列第一的,我按照原文的顺序,只是在我的名字后面写上并列第一了。
9楼2013-07-22 13:3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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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angcchh

金虫 (著名写手)


就是,不应该出现的错误
11楼2013-07-22 15: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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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xz

铁杆木虫 (职业作家)


引用回帖:
4楼: Originally posted by wei0396 at 2013-07-22 13:12:58
下次第几就是第几,括号注明,共同第一作者。觉得有必要强调就把字体变粗变大,呵呵。

用这个方式是比较合理的
13楼2013-07-22 15:2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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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作和通信作者的说法。首次听共同第一作者的说法。
15楼2013-07-22 15:4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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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inewhale

木虫 (职业作家)


★ ★
小木虫: 金币+0.5, 给个红包,谢谢回帖
icerivers: 金币+1 2013-07-22 17:30:07
如果没上会真的就无所谓了,改干嘛干嘛去吧
16楼2013-07-22 16:0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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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ugogo

铜虫 (小有名气)



小木虫: 金币+0.5, 给个红包,谢谢回帖
我的没有标注出来共同第一,只是按照本来的顺序列出来了。本来的顺序中我也是第一,但是后面第二个是同等贡献,但列文献的时候没有标出来,不知道这样算不算违规?
19楼2013-07-22 16:3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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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serhung

禁虫 (文学泰斗)


★ ★
小木虫: 金币+0.5, 给个红包,谢谢回帖
icerivers: 金币+1 2013-07-22 17:30:22
blessing, blessing, blessing ! ~~~
21楼2013-07-22 16:4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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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erdr

金虫 (著名写手)



小木虫: 金币+0.5, 给个红包,谢谢回帖
引用回帖:
19楼: Originally posted by iugogo at 2013-07-22 16:34:19
我的没有标注出来共同第一,只是按照本来的顺序列出来了。本来的顺序中我也是第一,但是后面第二个是同等贡献,但列文献的时候没有标出来,不知道这样算不算违规?

这当然不算违规。原始顺序,没有任何改动。查原文也是这个顺序啊。
比如你在这篇文章里是第一,还有一个人是通讯,但你没标出通讯那个人,当然没有问题了。
24楼2013-07-22 16:5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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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uekong

至尊木虫 (文坛精英)


学习了。
25楼2013-07-22 17:0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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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mwust2000

铁虫 (正式写手)



小木虫: 金币+0.5, 给个红包,谢谢回帖
???????:
12?: Originally posted by shiningboy at 2013-07-22 15:06:01
?????????????????????????????????????????????λ??????????????????????????????й???????

严??支??你的看法。国内讲关系人情的太多了,论文挂???(基本没什么实质贡献)现象很严??,这??风气下哪会有?????和评委认什么共???第一作者和共???通讯作者的。??是我我也??认。?????第一和通讯

[ ????????? http://muchong.com/3g ]
26楼2013-07-22 17:5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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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mwust2000

铁虫 (正式写手)



小木虫: 金币+0.5, 给个红包,谢谢回帖
???????:
27?: Originally posted by siye1982 at 2013-07-22 17:52:56
?????????????ν????о??????????????????????????????????????????????????????????????е???????????????????????????????????????????????????????????????????????? ...

感觉你这人挺幽默的,对这个爱用所谓的共???一作的人还关注到2010年的论文

[ ????????? http://muchong.com/3g ]
30楼2013-07-22 18:0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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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mwust2000

铁虫 (正式写手)



小木虫: 金币+0.5, 给个红包,谢谢回帖
???????:
29?: Originally posted by hblgczy at 2013-07-22 17:58:50
????????????????????й???????????????????????????????????????????????????д???????????????????????????????????????????????????????

赞???楼主的看法。还是????实实???第一作者和通讯作者比较好,没人说闲??,也??会???评委们的质疑。这??是正???。共???一作的确投机嫌疑太大。???如有???个作者,全标上贡献???等??共???一作,这该如何被人看待.

[ ????????? http://muchong.com/3g ]
32楼2013-07-22 18:1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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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cdr

金虫 (正式写手)


要严谨啊。
33楼2013-07-22 22:0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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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ami66

金虫 (正式写手)



小木虫: 金币+0.5, 给个红包,谢谢回帖
楼主这个问题很严重,说中了这是造假,说轻了也是学术不端,这个排名其实跟贡献没有关系,让你列的是文章,你就应该按照杂志发表的信息忠实的列出来,而不要以自己意志随意修改,正如别人检索你的文章,题目检索到后,一看作者和你列出的不一致,那肯定就是你的问题。
就像是一对双胞胎,张得很像,但是他们还是要分老大和老二,你不能因为两个人长得一样,就随便称呼,是一样的道理!
34楼2013-07-22 22:3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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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ermanzx

木虫 (著名写手)



小木虫: 金币+0.5, 给个红包,谢谢回帖
引用回帖:
19楼: Originally posted by iugogo at 2013-07-22 16:34:19
我的没有标注出来共同第一,只是按照本来的顺序列出来了。本来的顺序中我也是第一,但是后面第二个是同等贡献,但列文献的时候没有标出来,不知道这样算不算违规?

以你这种情况为例吧,你这么用这篇文章别人认为文章是你的第一作者,那个共同第一作者在用这篇文章的时候虽然标注了,也相当于使用了文章有效性的30%以上吧,这样你一篇文章就相当于用了130%以上了
35楼2013-07-22 22:4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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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aipsd

新虫 (正式写手)



小木虫: 金币+0.5, 给个红包,谢谢回帖
引用回帖:
36楼: Originally posted by icerivers at 2013-07-23 00:22:07
1,谢谢
2,说得有道理,所以说我自己也认为有错误
3,闻所未闻不等于没有,继续学习就会看到,因为共同第一作者在国外其实并不少,别人已经有了丰富经验处理类似问题。
4,nature有个投稿前询问,我email过了, ...

我看过一海龟教授在自己简历也这么干,还一直抱怨她有两篇20+论文为何一直拿不到基金,后来有人指出,她把自己调整和文章一样顺序,然后连年高中!

[ 发自手机版 http://muchong.com/3g ]
38楼2013-07-23 05:2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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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man_xmc

木虫 (著名写手)



小木虫: 金币+0.5, 给个红包,谢谢回帖
引用回帖:
17楼: Originally posted by icerivers at 2013-07-22 16:22:28
你讲话也太冲了,不知道你所谓的正规科学训练是什么?我仔细看过国内关于共同第一作者的“研究资料”(人家都已经把这事情写成论文了,不知道你看过没),普遍认为共同第一作者排名不存在顺序的,否则 ...

楼主,不说你作假,只问你一个问题,
有一篇文章你本来是唯一第一作者,咱俩是好朋友,我想让你把我作为共同第一作者挂上去,你会把我放在你之前还是你之后?
请不要告诉我你不会让别人在你文章上挂名哦

[ 发自手机版 http://muchong.com/3g ]
39楼2013-07-23 05:4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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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man_xmc

木虫 (著名写手)


???????:
30?: Originally posted by kmwust2000 at 2013-07-22 18:05:55
感觉你这人挺幽默的,对这个爱用所谓的共???一作的人还关注到2010年的论文
...

?????

[ ????????? http://muchong.com/3g ]
40楼2013-07-23 05:4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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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wx2007sjtu

金虫 (小有名气)



小木虫: 金币+0.5, 给个红包,谢谢回帖
引用回帖:
17楼: Originally posted by icerivers at 2013-07-22 16:22:28
你讲话也太冲了,不知道你所谓的正规科学训练是什么?我仔细看过国内关于共同第一作者的“研究资料”(人家都已经把这事情写成论文了,不知道你看过没),普遍认为共同第一作者排名不存在顺序的,否则 ...

奉劝您以后写文章不要再出现共同第一作者,就算nature也不要弄,会让人鄙视,国外一般说明是同等贡献,而国内由于评职称报项目等需要,才弄这样的字眼。你做了实验以后就自己完成整理,别人来写就是侵权,当然如果你愿意就另当别论,不管你主观愿意还是被迫的(比如导师、领导的因素)。
41楼2013-07-23 06: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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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erivers

捐助贵宾 (正式写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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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楼: Originally posted by siman_xmc at 2013-07-23 05:45:30
楼主,不说你作假,只问你一个问题,
有一篇文章你本来是唯一第一作者,咱俩是好朋友,我想让你把我作为共同第一作者挂上去,你会把我放在你之前还是你之后?
请不要告诉我你不会让别人在你文章上挂名哦
...

也许你不懂什么叫团队合作,为什么我们国家缺乏重要的科技成果?我觉得缺乏团队合作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所以有很多事情你不理解。
43楼2013-07-23 14:5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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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dczw

木虫 (职业作家)



小木虫: 金币+0.5, 给个红包,谢谢回帖
我有一篇论文我是第一作者,但是我让我的一个学生负责投稿,并和编辑部联系,这个学生不懂行,结果最后发表出来是我是第一作者,学生是通讯作者的.如果按这个标准可就麻烦了.你说我要不要每次写这篇论文,都要把那个学生注上通讯作者?
44楼2013-07-23 15:1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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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anghua11

银虫 (正式写手)



小木虫: 金币+0.5, 给个红包,谢谢回帖
绝对不能随意调整作者顺序的,我认为一般只要发SCI的人都应该知道这点,即使不是第一作者也不应该调整,我们应该尊重文章已有的排序。没有任何理由为自己的这种行为开脱的!
45楼2013-07-23 16:3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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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iyuan2012

至尊木虫 (文坛精英)



小木虫: 金币+0.5, 给个红包,谢谢回帖
那要是100个作者共同第一作者,岂不一篇论文100个人都有了吗?
(100或许有些夸张,只是做个比喻)
楼主你觉得这样公平吗?
46楼2013-07-23 17:2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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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ufeng1965

木虫 (正式写手)



小木虫: 金币+0.5, 给个红包,谢谢回帖
一般好的刊物明确规定,论文投稿后,不能随意更改作者顺序;论文录用后就更不能更改了。这样看来,更改作者顺序应该是一个很严肃的问题。在项目评审、报奖或申报职称时,如果对已发表的论文填写时更改了作者顺序,评审专家一般没有人认为你是误写错了。所以这样的事以后坚决不敢再做了。
48楼2013-08-04 01:5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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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wsgr

木虫 (职业作家)



小木虫: 金币+0.5, 给个红包,谢谢回帖
引用回帖:
17楼: Originally posted by icerivers at 2013-07-22 16:22:28
你讲话也太冲了,不知道你所谓的正规科学训练是什么?我仔细看过国内关于共同第一作者的“研究资料”(人家都已经把这事情写成论文了,不知道你看过没),普遍认为共同第一作者排名不存在顺序的,否则 ...

楼主混淆了"作者贡献"和"作者排名"这两个概念。事实上共同第一作者是指作者对论文具有同等贡献,但排名还是分先后的,排第一就是第一,第二就是第二,没有争议。
49楼2013-08-04 08:1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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刃月7楼
2013-07-22 13:28   回复  
yangyiwang28楼
2013-07-22 17:53   回复  
akuge50楼
2013-08-04 08:5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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