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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08282

金虫 (正式写手)



小木虫: 金币+0.5, 给个红包,谢谢回帖
自行更改作者顺序,只要形式审查时被发现,直接初刪时淘汰;科研诚信,是资助的前题
51楼2013-08-04 09:1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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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mouscao

至尊木虫 (职业作家)



小木虫: 金币+0.5, 给个红包,谢谢回帖
个人以为,这肯定是造价,而且之前所谓“...前年评审我有一篇论文是共同第一作者,但论文检索上拍在第二位,因为单位好多人不知道共同第一作者,所以我把名字拉到前面了...”就是显著的学术不端!
52楼2013-08-04 09:3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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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ngsophia21

银虫 (小有名气)



小木虫: 金币+0.5, 给个红包,谢谢回帖
引用回帖:
29楼: Originally posted by hblgczy at 2013-07-22 17:58:50
世界上的投机太多了吧,什么叫共同第一作者?贡献相同?这个怎么区分,你是按照姓氏排名的?哪个写的,还共同第一、第二?纯粹是投机的想法。呵呵。这种投机也是欺骗的一种

不知你是哪个专业的?
理科的文章有的要做很多试验,很多不是一个人能完成的,而是2个人以上同时进行的。如果这2人做的工作量一样或相近的话,很多时候都标注共同第一,或叫同等贡献的。
这在国外也是有的现象
55楼2013-08-04 11: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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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tlcmos

木虫 (正式写手)


一般会被认为“学术不端”。
是并列第一可以加括号标注,但不能任意调整作者顺序。
56楼2013-08-04 11:1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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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tj

新虫 (正式写手)



小木虫: 金币+0.5, 给个红包,谢谢回帖
多虑了。这不算造假,也不算学术不端。

顶多说明楼主希望被评审人重视。

谁不希望说服评审人?可以理解。
57楼2013-08-04 11:2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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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ning

木虫 (小有名气)



小木虫: 金币+0.5, 给个红包,谢谢回帖
看你运气如何把,如果被查出来,100%毙掉。我个人认为并列第一事情是不可能存在的,大家都知道,哪有分不开第一和第二作者的呢!!??没有那个并列第一而且排在第一位的人,在申请基金时候,把自己排在第二位的吧,所以,大家都心知肚明,你为啥要把自己放在第一位了。
我有个师兄是二审专家,他手下的研究员今年的标书中,论文中没有把作者写完全(在一篇论文中忘记写了后几位作者,不是和你一样的问题),被基金委审查时发现,在标书上订上了“钉子”,我师兄都没法捞他了。
58楼2013-08-04 11:3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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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aoboking

木虫 (著名写手)



小木虫: 金币+0.5, 给个红包,谢谢回帖
唉,何必呢,欲盖弥彰,整天都是靠这个吃饭的
59楼2013-08-04 11:4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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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tj

新虫 (正式写手)



小木虫: 金币+0.5, 给个红包,谢谢回帖
真正的造假和学术不端,都是不能拿出来说的。

楼主这个没有问题。

60楼2013-08-04 11:5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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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tj

新虫 (正式写手)



小木虫: 金币+0.5, 给个红包,谢谢回帖
宪法都冠冕堂皇说假话,官员们白纸黑字说假话,都没有任何问题

楼主本来就是第一作者,何来造假?
62楼2013-08-04 11:5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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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tj

新虫 (正式写手)


当然,吹毛求疵,打击异己,这个肯定是会干的
63楼2013-08-04 11:5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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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tj

新虫 (正式写手)



小木虫: 金币+0.5, 给个红包,谢谢回帖
说你行,你就行,不行也行
说不行,就不行,行也不行

不服不行
64楼2013-08-04 12: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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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e_jia

木虫 (正式写手)



小木虫: 金币+0.5, 给个红包,谢谢回帖
引用回帖:
27楼: Originally posted by siye1982 at 2013-07-22 17:52:56
刚才看了两篇你所谓的“研究资料”,不知道是否与你看的一致。我看到是发在《编辑学报》的两篇:一篇是《我国并列第一作者发文情况调查与分析》,另一篇是《关于共同第一作者与作者贡献的署名问题》。文章认为 ...

这肯定是存在欺瞒的行为
基金委在查呀,还是谨慎一点好
65楼2013-08-04 12:4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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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你笨

新虫 (小有名气)



小木虫: 金币+0.5, 给个红包,谢谢回帖
这个问题说大就大,说小就小,不知道基金委怎么认为?
希望楼主下次会留意这些情况。
66楼2013-08-04 14:2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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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ndayxjc

铁杆木虫 (著名写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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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回帖:
18楼: Originally posted by swei006 at 2013-07-22 16:30:07
一般会被认为“学术不端”。
是并列第一可以加括号标注,但不能任意调整作者顺序。

同意,如果共同作者你可以注明,但是如果把自己放到前面去,那就有点过分,文章上毕竟白纸黑字在哪写着
67楼2013-08-04 14:4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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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ndayxjc

铁杆木虫 (著名写手)


引用回帖:
31楼: Originally posted by taishanren at 2013-07-22 18:12:29
在国内,很多单位把共同第一作者都当成打酱油的

对,如果能随便改,如lz言,为什么你不是第一那,那样不就不用那么费事啦
68楼2013-08-04 14:4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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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ngfanyih

木虫 (著名写手)



小木虫: 金币+0.5, 给个红包,谢谢回帖
这个事好说不好听,虽然说不上有啥大错误,但就怕有人故意找你麻烦,那就不好办了。毕竟和真实情况不符。但我觉得如果能给你机会解释,而且评审者能以公平公正的态度来看,这肯定算不上造假。
69楼2013-08-04 16:4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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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eberlion

金虫 (正式写手)



小木虫: 金币+0.5, 给个红包,谢谢回帖
引用回帖:
44楼: Originally posted by hdczw at 2013-07-23 15:12:55
我有一篇论文我是第一作者,但是我让我的一个学生负责投稿,并和编辑部联系,这个学生不懂行,结果最后发表出来是我是第一作者,学生是通讯作者的.如果按这个标准可就麻烦了.你说我要不要每次写这篇论文,都要把那个学生注 ...

严格意义上讲,学生代替通讯作者投文章就不是很合规,最后投出去至少要审核一下呀。。
70楼2013-08-04 22:0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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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hostcloud

金虫 (初入文坛)



小木虫: 金币+0.5, 给个红包,谢谢回帖
学术不端,不能随意改变已发表论文署名顺序,即使并列也不行,单独注明即可
71楼2013-08-04 22:0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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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armatt

木虫 (正式写手)



小木虫: 金币+0.5, 给个红包,谢谢回帖
必须按发表时的顺序写,不得改动。排前面那个第一比排后面那个第一贡献大,介是共识
72楼2013-08-07 08:2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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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yj130kk

新虫 (初入文坛)



小木虫: 金币+0.5, 给个红包,谢谢回帖
引用回帖:
8楼: Originally posted by lixiaolinggz at 2013-07-22 13:29:43
我有一篇论文也是共同第一作者的 我是第二共同作者 我就按照论文发表时的顺序写的 实事求是 还有两个通讯作者也是全部标明 心里坦然 虽然论文的实验我做了一半多 但我没有整理 第二已经很好了 这个论文IF接近5 心里 ...

请问您在写材料的时候是如何标注共同一作的?
73楼2018-08-21 22:4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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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xiaolinggz

新虫 (知名作家)



小木虫: 金币+0.5, 给个红包,谢谢回帖
晕啊,跨越5年的回复,在文后注明,标明每一个人的贡献

发自小木虫IOS客户端
74楼2018-08-23 10:5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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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gieatm53楼
2013-08-04 10:51   回复  
引用回帖:
5楼: Originally posted by siye1982 at 2013-07-22 13:15:56 楼主好搞笑啊。共同第一作者怎么能与第一作者一样呢,虽然贡献是同等的。你这是明显的造假啊。 举例说明,一篇论文的作者是:张三,李四,王五。张三和李四同等贡献。 别人引用的时候是“张三等研究表明。。。。。 ...

aggieatm54楼
2013-08-04 10:54   回复  
引用回帖:
37楼: Originally posted by 126.com at 2013-07-23 04:16:24 楼主的第6条是一个很好的总结。

congored61楼
2013-08-04 11:5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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