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查看: 1724 | 回复: 7 | ||||
[交流]
药品转保健品申报
|
||||
|
有一个产品,在中国是以药品形式上市的,在国外是有药品也有保健品的,如果想在中国以保健品的形式申报,报批理由是什么?如新昌制药的辅酶Q10保健品是以什么理由报批成功的? [ Last edited by zly9912 on 2012-3-21 at 08:37 ] |
» 收录本帖的淘帖专辑推荐
养生保健 |
» 猜你喜欢
[求助] 流式死活染 & 单细胞门控设置被质疑,如何优化并解释?
已经有1人回复
蛋白稳定性实验与功能实验不一致
已经有11人回复
药理学论文润色/翻译怎么收费?
已经有50人回复
第4年了,马上40了,可能我与国基确实无缘吧。。。
已经有12人回复
2026年申博药学专业
已经有1人回复
药学专硕申博
已经有16人回复
可能上不了岸?有条件的可以考虑其他出路
已经有0人回复
分子对接相关经验分享
已经有0人回复
分子对接相关经验分享
已经有0人回复
» 本主题相关价值贴推荐,对您同样有帮助:
给实验鼠补充药物或营养品怎样保证摄入量一致?
已经有5人回复
求助:几味药材开发成保健食品的质量标准应做哪些研究?
已经有6人回复
求助:请教几个保健食品或药品的服用方式的翻译,谢谢了
已经有2人回复
【转帖】美国最新调查认为12种保健食品原料可能危害健康
已经有7人回复
【求助】保健食品注册方法
已经有13人回复
浙江省医药保健品进出口怎么样啊?
已经有13人回复
【分享转载】莫信灵芝保健品能抗癌(来自中国医药报)
已经有5人回复
【求助】保健品的内包装材料要求为什么高于药品???
已经有6人回复
【求助】关于保健品研制的一些知识
已经有9人回复
康缘药业保健品研发怎么样
已经有34人回复
» 抢金币啦!回帖就可以得到:
坐标南京,诚租女友
+5/9376
香港城市大学 数据科学系+能源与环境学院 李堂华 课题组诚招全奖博士/博士后/研究助理
+3/231
湖南大学化工院招收2026年入学博士
+1/190
东南大学废弃碳资源利用团队(杰青/海优团队)博士后、科研助理及27级博士生招募
+1/130
湖南师范大学化学化工学院李斌课题组招收2026级博士生
+1/86
2026年江西师范大学流动化学与工程研究院陈芬儿院士团队化学博士招生
+3/83
太行山徒步之凌水河(一)
+1/83
电子科技大学(深圳)高等研究院陈明豪课题组招收推免硕士研究生
+1/82
双一流高校-南京林业大学-化学工程学院-国家海外优青团队招2026级博士(5月15号截止)
+1/43
西北工业大学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诚聘【AI与光学交叉方向】博士后
+1/31
英国大学招收电子散热及数字孪生研究方向的博士生
+1/19
类器官/器官芯片 有编制研究员
+1/15
香港理工大学汪志勋课题组招收2026年9月入学全奖博士生一名
+1/13
南京理工大学徐勃团队招收2026年9月份入学博士生(有机/纳米光电材料合成方向)
+1/8
南京大学医学院医学数字孪生方向博士后招聘
+1/8
港科大广州 - 量子计算全额奖学金博士招聘(申请制,2026和2027均有名额)
+1/6
浙江大学长江学者特聘教授黄飞鹤招聘博士后(年薪35万+)
+1/5
招收2026年秋季入学博士生1名(河北工业大学/北京科技大学联合 增材制造/生物材料)
+1/5
大湾区大学-中山大学联培博士招生(电磁方向)
+1/2
985院长团队!(大连理工,光电融合芯片方向) 招收2026秋入学博士生 5月初截止!
+1/1
★ ★ ★ ★ ★ ★ ★
小木虫: 金币+0.5, 给个红包,谢谢回帖
从头开始: 金币+1, 感谢参与 2012-03-21 17:03:10
zly9912: 金币+5, 这个我也看过了,我觉得不应该作为报批理由 2012-03-22 07:34:45
小木虫: 金币+0.5, 给个红包,谢谢回帖
从头开始: 金币+1, 感谢参与 2012-03-21 17:03:10
zly9912: 金币+5, 这个我也看过了,我觉得不应该作为报批理由 2012-03-22 07:34:45
|
关于含辅酶Q10保健食品产品注册申报与审评有关规定的通知 国食药监许[2009]566号 2009年09月02日 发布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规范含辅酶Q10保健食品产品申报与审评工作,根据《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现就含辅酶Q10保健食品产品注册申报与审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申请含辅酶Q10保健食品产品注册,除须按保健食品注册管理有关规定提交资料外,还应提供以下资料: (一)原料辅酶Q10的详细生产工艺; (二)原料辅酶Q10的质量检测报告及质量标准; (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确定的检验机构出具的原料辅酶Q10的质量检测报告。 二、辅酶Q10与食品以及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配伍时,应当提供充足的配伍依据、文献依据、研究资料、试验数据以及辅酶Q10与其他原料不会发生化学反应的有关资料。除食品以及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外,辅酶Q10不得与其他原料配伍。 三、原料辅酶Q10的质量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中辅酶Q10的相关要求。 四、含辅酶Q10的产品,其辅酶Q10的每日推荐食用量不得超过50mg。 五、含辅酶Q10的产品,允许申报的保健功能暂限定为缓解体力疲劳、抗氧化、辅助降血脂和增强免疫力。 六、含辅酶Q10的产品标签、说明书应当符合保健食品注册管理有关规定。“不适宜人群”项应包括“少年儿童、孕妇乳母、过敏体质人群”,“注意事项”应标明“服用治疗药物的人群食用本品时应向医生咨询”。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九年九月二日 |
2楼2012-03-21 16:45:26
★ ★ ★ ★ ★ ★
小木虫: 金币+0.5, 给个红包,谢谢回帖
zly9912: 金币+5, 没那么简单吧 2012-03-22 07:35:12
小木虫: 金币+0.5, 给个红包,谢谢回帖
zly9912: 金币+5, 没那么简单吧 2012-03-22 07:35:12
|
本帖内容被屏蔽 |
4楼2012-03-21 17:12:53
6楼2012-03-22 08:52:34
7楼2012-03-23 08:35:39
简单回复
yangkl3楼
2012-03-21 17:08
回复
zly9912: 金币+1 2012-03-22 07:35:19
sxq0125楼
2012-03-21 18:08
回复
zly9912: 金币+1 2012-03-22 07:35:31

2012-03-23 08:54
回复












回复此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