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小时热门版块排行榜    

查看: 2521  |  回复: 20
当前只显示满足指定条件的回帖,点击这里查看本话题的所有回帖

大秦悍将

木虫 (职业作家)


[交流] 离奇的审稿意见。。。。。。。。。。。

审稿意见:文章与本人之前发表的文章重复率达30%,退稿。

还有这样的审稿意见啊,都是自己的版权啊,重复率主要是研究区概况,研究数据有部分重复,还有材料与方法也有部分重复,结果与分析也有部分重复。也就是在之前的基础上的深入研究。

这该怎么修改呢。
谢谢大家!
回复此楼

» 猜你喜欢

» 本主题相关商家推荐: (我也要在这里推广)

» 本主题相关价值贴推荐,对您同样有帮助:

» 抢金币啦!回帖就可以得到:

查看全部散金贴

已阅   回复此楼   关注TA 给TA发消息 送TA红花 TA的回帖

s云淡风轻s

木虫 (小有名气)


引用回帖:
Originally posted by 大秦悍将 at 2011-03-23 10:05:55:
重复率在多少以内的允许的呢 谢谢
有些 如研究区概况 研究数据 必须得重复的啊

正常应该是没有重复,

“如研究区概况 研究数据 必须得重复的啊” 你需要换一个说法重新写的,你已经发表文章中的内容,版权不是你的了,是出版社的。
20楼2011-03-23 10:30:39
已阅   回复此楼   关注TA 给TA发消息 送TA红花 TA的回帖
查看全部 21 个回答

sitonyl

铁杆木虫 (文坛精英)



猪会飞(金币+1): 鼓励交流 2011-03-22 19:30:16
大秦悍将(金币+1): 谢谢 2011-03-23 10:06:40
"也就是在之前的基础上的深入研究。"

关键是和以前的有什么本质区别? 如果区别大的话, 不要过多引用以前的结果, 重点强调和描述新结果.
3楼2011-03-22 08:56:55
已阅   回复此楼   关注TA 给TA发消息 送TA红花 TA的回帖

visitor958

至尊木虫 (文坛精英)


大秦悍将(金币+1): 谢谢 2011-03-23 10:06:46
不离其,和这个差不多:
http://muchong.com/bbs/viewthread.php?tid=2972663&fpage=2

当然要看是否恰当引用,而且一定不能将发表的内容作为新贡献再出现。
4楼2011-03-22 08:57:45
已阅   回复此楼   关注TA 给TA发消息 送TA红花 TA的回帖

大秦悍将

木虫 (职业作家)


谢谢
关于重复率的问题
是不是必须为0才行
6楼2011-03-22 09:08:07
已阅   回复此楼   关注TA 给TA发消息 送TA红花 TA的回帖
简单回复
Lshiny5楼
2011-03-22 09:04   回复  
普通表情 高级回复 (可上传附件)
信息提示
请填处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