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小时热门版块排行榜    

查看: 2434  |  回复: 14

fox378

铁虫 (正式写手)

[求助] 大家对生物等效性试验审批制改为备案制有什么看法 已有6人参与

SFDA2015年第140号提到:生物等效性试验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那提交申报资料时时,是否需要同时提交生物等效性备案资料及研究资料?
回复此楼
已阅   回复此楼   关注TA 给TA发消息 送TA红花 TA的回帖
回帖支持 ( 显示支持度最高的前 50 名 )

belladonae

金虫 (著名写手)

少将

【答案】应助回帖


感谢参与,应助指数 +1
fox378: 金币+1 2015-09-18 08:29:14
我还是想知道,出了这么多先进政策,CDE的审评速度到底提高了多少?
3楼2015-09-17 16:57:08
已阅   回复此楼   关注TA 给TA发消息 送TA红花 TA的回帖

summers1985

木虫 (著名写手)

【答案】应助回帖


感谢参与,应助指数 +1
fox378: 金币+1 2015-09-18 08:29:39
套用“让子弹飞”里的话:步子迈大了,容易扯着蛋“。
存在X总是开玩笑。
5楼2015-09-17 18:42:28
已阅   回复此楼   关注TA 给TA发消息 送TA红花 TA的回帖

狼行拂晓

荣誉版主 (著名写手)

~~~~

引用回帖:
6楼: Originally posted by fox378 at 2015-09-18 08:28:37
44号第(十四)条提到了。...

是啊,慢慢等吧,等得太久就搞忘有这回事了

发自小木虫Android客户端
随缘惜缘不攀缘~
8楼2015-09-18 08:42:54
已阅   回复此楼   关注TA 给TA发消息 送TA红花 TA的回帖
普通回帖

狼行拂晓

荣誉版主 (著名写手)

~~~~

【答案】应助回帖

★ ★ ★ ★ ★
感谢参与,应助指数 +1
fox378: 金币+5 2015-09-18 08:29:24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化学药生物等效性试验实行备案管理的公告(2015年第257号)  

2015年12月01日  

  根据《国务院关于改革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44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药品注册审评审批若干政策的公告》(2015年第230号)等要求,自2015年12月1日起,化学药生物等效性(以下简称BE)试验由审批制改为备案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注册申请人应按照药品注册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要求开展BE试验研究,确保研究的科学性、伦理合理性及研究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研究过程可追溯性。

  二、注册申请人如需进行化学药BE试验,可登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化学药BE试验备案信息平台”(以下简称备案平台,网址:www.chinadrugtrials.org.cn),按要求填写备案信息,提交备案资料,获取备案号。

  三、在填写备案信息前,注册申请人需将试验方案提请承担BE试验的药物临床试验机构伦理委员会伦理审查,并与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签署BE试验合同。

  四、注册申请人需监督承担BE试验的临床试验机构及相关责任人按试验方案组织BE试验。BE试验完成后,由注册申请人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提出药品注册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

  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注册申请人、药物临床试验机构所开展的BE试验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并对注册申请人完成的BE试验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核查。核查通过后,由核查人员起草核查意见,由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同志签发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六、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对注册申请人的备案资料进行分析和技术评估,对备案资料存在明显缺陷和安全性存在较高风险的,及时告知注册申请人,终止BE试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审评中心在技术审评过程中,可对备案资料和BE试验完成后的注册申请相关资料提出有因核查和抽样检验;发现真实性存在问题的,将不予批准其申请,并向社会公开真实性方面存在的问题;必要时予以立案调查,追究注册申请人和临床试验责任人的责任,以及当地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有关人员的监管责任。

  七、对2015年12月1日前已受理的相关化学药注册申请,注册申请人可以继续通过原有程序审评审批后开展BE试验,也可以主动撤回原注册申请按本公告要求备案后开展BE试验。

  八、2015年12月1日起,我局不再受理符合本公告规定情形的化学药开展BE试验的注册申请。

  特此公告。

  附件:化学药生物等效性试验备案范围和程序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2015年12月1日
随缘惜缘不攀缘~
2楼2015-09-17 15:55:31
已阅   回复此楼   关注TA 给TA发消息 送TA红花 TA的回帖

狼行拂晓

荣誉版主 (著名写手)

~~~~

【答案】应助回帖


fox378: 金币+1 2015-09-18 08:28:44
7月31号的140号文提到了生物等效性实验的备案。
8月18号的国发44号文未再提及此事,不知后事如何,但是又提及了上市许可人制度。
上市许可人制度。
随缘惜缘不攀缘~
4楼2015-09-17 17:06:15
已阅   回复此楼   关注TA 给TA发消息 送TA红花 TA的回帖

fox378

铁虫 (正式写手)

引用回帖:
4楼: Originally posted by 狼行拂晓 at 2015-09-17 17:06:15
7月31号的140号文提到了生物等效性实验的备案。
8月18号的国发44号文未再提及此事,不知后事如何,但是又提及了上市许可人制度。
上市许可人制度。

44号第(十四)条提到了。
6楼2015-09-18 08:28:37
已阅   回复此楼   关注TA 给TA发消息 送TA红花 TA的回帖

fox378

铁虫 (正式写手)

引用回帖:
3楼: Originally posted by belladonae at 2015-09-17 16:57:08
我还是想知道,出了这么多先进政策,CDE的审评速度到底提高了多少?

钱倒是多收了不少
7楼2015-09-18 08:29:07
已阅   回复此楼   关注TA 给TA发消息 送TA红花 TA的回帖

fox378

铁虫 (正式写手)

引用回帖:
8楼: Originally posted by 狼行拂晓 at 2015-09-18 08:42:54
是啊,慢慢等吧,等得太久就搞忘有这回事了
...

希望如此
9楼2015-09-18 09:37:15
已阅   回复此楼   关注TA 给TA发消息 送TA红花 TA的回帖

chuntianyang

木虫 (小有名气)

天蓬大元帅

【答案】应助回帖

★ ★ ★ ★ ★
感谢参与,应助指数 +1
fox378: 金币+5 2015-09-21 09:08:20
申报资料应该是要提交的(只会比现在首次申报提交的资料更详尽,不会更简化);通过立卷审查,30个工作日未提出异议,企业即可开展生物等效性试验。审评时,可能将完成生物等效性试验后提交的资料与首次提交的资料进行对比;找出试验前后药学研究上的变化及合理性。
       生物等效性备案更符合药品研发的客观规律,如果不等效,客观上要求企业调整处方工艺、粒度、晶型等,直到生物等效。前后的变化只要真实、合理,应该也是可以接受的。
       以上纯属个人理解,期待战友们的答案。
我唯一知道的是我什么都不知道!
10楼2015-09-19 17:39:39
已阅   回复此楼   关注TA 给TA发消息 送TA红花 TA的回帖
相关版块跳转 我要订阅楼主 fox378 的主题更新
信息提示
请填处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