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小时热门版块排行榜    

CyRhmU.jpeg
查看: 3967  |  回复: 21

bhz609

金虫 (正式写手)

[交流] 2013国家社科基金通讯评审10号结束。祝自己好运!已有18人参与

据上海市社科联通知显示,2013年度国家社科匿名评审工作将于4月10号结束。祝自己和他人好运!
http://www.sh-popss.gov.cn/

关于协助做好201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通讯评审工作的通知
  2013年4月1日
   
各社科研究单位科研管理部门:

    根据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的意见,2013年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23个学科继续全部实行匿名通讯初评。为确保这项工作顺利进行,请相关单位认真做好协调配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1、今年通讯评审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发现问题要及时解决,如有不清楚的事宜,要及时向我办反映。评审材料的转发和回收工作要安排专人负责,确保材料不丢失、时间不拖延。

    2、通讯初评工作按照规定的组织程序进行。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本单位评审材料的转发和回收工作。评审专家不得将评审材料直接报送全国社科规划办。

    3、为保证评审工作的客观公正,并维护申请人和评审专家的合法权益,通讯初评工作必须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严格遵守保密规定。

    4.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不得透露本单位评审专家名单和项目评审情况。如有违规行为,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5、评审专家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人透露评审情况,不准擅自复制、抄录、留用《课题论证》(活页),否则将追究相关当事人的责任,并记入专家信誉档案。


二、工作程序

    1、评审材料转发。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收到评审材料后,请按《专家评审数目表》(见附件一,该表不收回,请妥善保存,发放劳务费时备查)逐一核对评审材料(包括材料袋总数、专家单位和姓名),及时将评审材料直接送达评审专家本人。评审材料转发的各个环节,材料接收人均应签字。

    2、评审材料拆装。评审材料拆阅和封装由评审专家本人进行,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一律不得拆装。评审专家如发现所装材料有遗漏或差错,可直接与我办联系,以便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如专家对所评材料不熟悉或其他原因无法评审,请及时将整袋评审材料移交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由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更换相关专业的其他专家进行评审,评审材料仍要装回原材料专用袋,不能使用其他各类信封。

    3、同行专家评审。评审专家要按照《通讯评审工作函》(在专家材料袋内)的要求,对材料袋内的所有《课题论证》(活页)进行认真审阅并在《评审意见表》上打分,不能漏评。评审完毕后,将《课题论证》(活页)装回原材料专用袋,贴上密封条,在封面注明实际评审份数,在规定时间内送交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请评审专家结束评审后立即将材料交回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登记,并请材料接受人验收签字,以免遗失。

    4.评审材料回收。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回收本单位评审材料,逐一核对无遗漏后,在规定时间内统一报送我办,并填写《通讯评审材料回收数量清单》(附件二)。

    5、评审专家的变更。由全国社科规划办确定的评审专家,原则上不得变更。专家确因对评审材料不熟悉或特殊原因(如出国、生病、调离等)不能评审的,可由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直接从本单位选择相关学科领域专家替换。如本单位没有合适人选,请及时与我办联系,替换相关学科领域专家。专家变更情况要及时报告我办,并填写《实际参评专家变更情况登记表》(附件三),在报送评审材料时一同报送我办。

三、材料回收

    1、回收材料包括:

    (1)专家评审材料(每位专家一个材料专用袋)
    (2)材料回收清单(即附件二)
    (3)专家变更情况登记表(即附件三)

    2、截止时间:2013年4月10日

    3、报送地点:高安路17号301室(邮编:200031)

四、评审报酬

    专家评审劳务费按评审数量核算,每评审一份《课题论证》付给40元(税前)。我办将按照专家实际评审的份数划拨到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转发到通讯初评专家手中。


附件一:《专家评审数目表》
附件二:《通讯评审材料回收数量清单》
附件三:《实际参评专家变更情况登记表》

联 系 人:(北京)史尚元
联系电话:010-66017771/72/73/74/75转208/210
联 系 人:(上海)董卫国
联系电话:021-24022316


                                     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2013年4月1日


http://www.sh-popss.gov.cn/
回复此楼

» 猜你喜欢

» 本主题相关商家推荐: (我也要在这里推广)

» 本主题相关价值贴推荐,对您同样有帮助:

已阅   回复此楼   关注TA 给TA发消息 送TA红花 TA的回帖

bhz609

金虫 (正式写手)

祝好运!
2楼2013-04-09 09:30:25
已阅   回复此楼   关注TA 给TA发消息 送TA红花 TA的回帖

bhz609

金虫 (正式写手)

祝好运!
3楼2013-04-09 09:30:36
已阅   回复此楼   关注TA 给TA发消息 送TA红花 TA的回帖

bjhjcj

新虫 (小有名气)


小木虫: 金币+0.5, 给个红包,谢谢回帖
祝福大家,也包括自己~
4楼2013-04-09 09:40:07
已阅   回复此楼   关注TA 给TA发消息 送TA红花 TA的回帖

wly78528

铜虫 (著名写手)

祝好运
zhong
5楼2013-04-09 10:15:00
已阅   回复此楼   关注TA 给TA发消息 送TA红花 TA的回帖

feng0991

金虫 (正式写手)

祝福大家!也祝福自己!!!!
6楼2013-04-09 10:34:30
已阅   回复此楼   关注TA 给TA发消息 送TA红花 TA的回帖

edgexjy

铁杆木虫 (知名作家)

队长


小木虫: 金币+0.5, 给个红包,谢谢回帖
评审一份才40块,还税前。
不要教猪唱歌,你浪费了时间,猪也不高兴。
7楼2013-04-09 14:25:30
已阅   回复此楼   关注TA 给TA发消息 送TA红花 TA的回帖

cocojin

银虫 (著名写手)

能这么快?
还没想好
8楼2013-04-09 15:47:32
已阅   回复此楼   关注TA 给TA发消息 送TA红花 TA的回帖

影子叮叮

新虫 (小有名气)

祝福祈祷中!
9楼2013-04-09 16:28:02
已阅   回复此楼   关注TA 给TA发消息 送TA红花 TA的回帖

大眼浩哲

银虫 (正式写手)


小木虫: 金币+0.5, 给个红包,谢谢回帖
上海社科联信息这么透明,赞一个。。。

» 本帖已获得的红花(最新10朵)

10楼2013-04-09 19:48:11
已阅   回复此楼   关注TA 给TA发消息 送TA红花 TA的回帖
相关版块跳转 我要订阅楼主 bhz609 的主题更新
普通表情 高级回复(可上传附件)
信息提示
请填处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