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查看: 1797 | 回复: 21 | |||
| 当前主题已经存档。 | |||
| 当前只显示满足指定条件的回帖,点击这里查看本话题的所有回帖 | |||
[交流]
【求助】含药外用敷料注册申报属于药品还是医疗器械?
|
|||
|
含药外用敷料注册申报属于药品还是医疗器械? 求高手指点 ![]() [ Last edited by 116097769 on 2009-9-4 at 15:43 ] |
» 猜你喜欢
合成
已经有0人回复
氨基酸的酰化反应,求大佬解答
已经有0人回复
药物学论文润色/翻译怎么收费?
已经有210人回复
26在职申博—生物与医药—抗体/ADC药物方向,江浙沪,有项目,可带资。
已经有1人回复
26年申博——已发SCI6篇
已经有13人回复
碱缸的配制
已经有5人回复
新!澳门科技大学诚招2026年秋季药剂学/生物材料方向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
已经有18人回复
澳科大药学院诚招2026年秋季纳米医学/生物材料博士研究生
已经有16人回复
医药口服制剂辅料应用
已经有0人回复
全新推出Tguide®靶向递送方案,突破99% T细胞转染效率
已经有1人回复
lrwy
铁杆木虫 (小有名气)
- 应助: 3 (幼儿园)
- 金币: 6798.9
- 红花: 5
- 帖子: 182
- 在线: 185.3小时
- 虫号: 241463
- 注册: 2006-04-10
- 性别: GG
- 专业: 药剂学
★ ★ ★ ★
116097769(金币+1):谢谢参与
duandian123(金币+1,VIP+0):谢谢参与! 9-6 10:42
116097769(金币+2,VIP+0):O(∩_∩)O谢谢 9-7 08:24
116097769(金币+1):谢谢参与
duandian123(金币+1,VIP+0):谢谢参与! 9-6 10:42
116097769(金币+2,VIP+0):O(∩_∩)O谢谢 9-7 08:24
|
国家最新规定 关于药品和医疗器械相结合产品注册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食药监办[2004]94号 2004年04月08日 发布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了加强对药品和医疗器械相结合产品的监督管理,理顺关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对该类产品注册管理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药品和医疗器械相结合产品的注册管理问题 (一)对于该类产品中由药品起主要作用、医疗器械起辅助药品作用的(如预装了药品的注射器等),按药品进行注册管理,由药品注册司负责。 (二)对于该类产品中由医疗器械起主要作用、药品起辅助作用的(如含药支架、带抗菌涂层的导管、含药避孕套、含药节育环等),按医疗器械进行注册管理,由医疗器械司负责。在注册工作中,邀请药品审评专家参加。 二、关于含抗菌、消炎药品的创口贴的注册管理问题 该类产品按药品进行注册管理,由药品注册司负责。 三、关于中药外用贴敷类产品的注册管理问题 该类产品是传统的中药外用贴敷剂,按药品进行注册管理,由药品注册司负责。 本通知自2004年8月1日起施行。此前发布的管理规定如与本通知不符的,均以本通知为准。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四年四月五日 [ Last edited by lrwy on 2009-9-5 at 19:39 ] |

11楼2009-09-05 19:33:17
kidant
木虫 (正式写手)
just do it now!
- 应助: 0 (幼儿园)
- 贵宾: 1.194
- 金币: 3824.2
- 散金: 20
- 红花: 12
- 帖子: 898
- 在线: 86.3小时
- 虫号: 227033
- 注册: 2006-03-23
- 性别: GG
- 专业: 中药制剂
★ ★ ★ ★
116097769(金币+1):谢谢参与
duandian123(金币+2,VIP+0):THANKS! 9-3 19:04
116097769(金币+1,VIP+0):谢谢,回答 9-4 15:43
116097769(金币+1):谢谢参与
duandian123(金币+2,VIP+0):THANKS! 9-3 19:04
116097769(金币+1,VIP+0):谢谢,回答 9-4 15:43
|
我只记得以前的分类,现在不知道变没有,你可以直接问审评中心,他们一般都会告诉你的。 进口化学药品注册分类 1、未在国内外上市销售的药品: (1)通过合成或者半合成的方法制得的原料药及其制剂; (2)天然物质中提取或者通过发酵提取的新的有效单体及其制; (3)用拆分或者合成等方法制得的已知药物中的光学异构体及其制剂; (4)由已上市销售的多组份药物制备为较少组份的药物; (5)新的复方制剂。 2、已在国外上市销售但尚未在国内上市销售的药品: (1)已在国外上市销售的原料药及其制剂; (2)已在国外上市销售的复方制剂; (3)改变给药途径并已在国外上市销售的制剂。 申报资料填写要求还有如下说明: (1)药品注册分类:参照《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17号)附件的相应条款填写。申请未在国内外获准上市销售的药品,按照注册分类1类的规定报送资料;其他品种按照注册分类3类的规定报送资料.属于注册分类1类的药物,应当至少是已在国外进入II期临床试验的药物. (2)附加申请事项:可同时提出非处方药等附加申请。 (3)规格:申请注册的药品有多个规格的,应当根据提交资料是否独立成套确定规格项填写一个或多个规格;各规格独立成套的,一表一规格,各自发给受理号;各规格资料共用一套,一表填入多个规格,只发给一个受理号。 |
2楼2009-09-03 17:06:48
msn110
银虫 (小有名气)
- 应助: 0 (幼儿园)
- 金币: 529.2
- 散金: 190
- 帖子: 149
- 在线: 26.3小时
- 虫号: 358477
- 注册: 2007-04-28
- 专业: 中药学其他科学问题
3楼2009-09-03 17:40:00
4楼2009-09-04 15:44:28










回复此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