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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es

铁虫 (小有名气)

[交流] 请问,这起渔业水污染事故怎么处理?

我们这里发生了这样一起渔业水污染事故,建委要进行某大型公益项目的建设,正在征地。某建筑公司在已经征到的地上施工 ,排放的废水流到了旁边一养殖户的蓄水池中(蓄水池是私有的,以前与一条小河相通,计划征用,但目前还没有被 征),养殖户从蓄水池中抽水到养殖池,造成养殖池中乌龟大量死亡,现在他的乌龟正在产卵期。当地水产部门以及某国家级水产研究所认为是PH,氨氮及亚硝酸盐污染造成了乌龟的大量死亡,环境监测站的监测数据表明,工地排放的废水氨氮是0.93mg/l,但是蓄水池的氨氮高达7.24mg/l。
请问,建筑公司是不是要办理排污许可证?他是不是可以 往与蓄水池相连的小河里排水?如果这个池子不与小河相连,他可不可以向池子排水?他的氨氮没有超过污水排放综合标准,怎么处理?是由于哪个部门管理(渔业?环保?法院?),是由所在的区还是市里管理?(建委是市政府的组成部门)
小弟先在这里谢谢各位的回答!!!,万望不吝赐教。

查看数超过50,非常高兴 感谢各位虫子的支持,特别是不止菜鸟  、xinyunsina  和gmhuman  三位。最近建委开会,定了一个调子,双方都有责任,可以适当补偿。我会继续关注此事,及时把处理结果和各方专家的意见反馈给大家。
这几天努力学习化学区版规,仍不知道提问什么时候到期,请斑竹谅解。

O(∩_∩)O再次感谢广大虫子的关注,悬赏的bb已经发了,bb虽少,但是小弟对大家的感激一点也不少。祝大家快乐!^_^事情还没有解决,恐怕要拖很久,不能给大家反馈了。

[ Last edited by Aies on 2009-4-14 at 12: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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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止菜鸟

银虫 (小有名气)


Aies(金币+1,VIP+0):沙发 4-14 12:49
先帮你顶下,没有超标很难办,但又是私人的蓄水池,够难办,期待合理解决方案!
个人认为都有责任!
2楼2009-03-26 21:2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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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nyunsina

金虫 (小有名气)

★ ★ ★ ★
kongsun(金币+2,VIP+0):^_^,鼓励参与讨论!分析很全面,欢迎常来环境版! 3-26 22:57
Aies(金币+2,VIP+0):谢谢回答 4-14 12:50
任何单位和个人排污的时候都有限值的 不可以随便排的
施工单位的排污行为间接导致了渔户的损失
环保部门的检测根本不能说明问题:
首先检测都是瞬时值,不具备代表性
因为工地施工并不是均匀的排出同质的废水,不能因为检测的时候不超标就说工地排污不超标。

其次,环保部门的检测指标有限,可能还有其他的原因导致渔业损失而并未检测到

再次,直接生物反映是最可靠的毒理指标,从找损失的角度不需要调查具体是pH 还是什么,只需要证明是排污导致损失就可以了

我认为这个首先要调解解决,不行就该诉诸法律了。

但愿那位业户的损失得到赔偿
3楼2009-03-26 21:4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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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human

铜虫 (小有名气)

★ ★
kongsun(金币+1,VIP+0):鼓励参与讨论,欢迎常来环境版! 3-29 21:42
Aies(金币+1,VIP+0):谢谢回答 4-14 12:50
建筑单位要办排污许可证的 .这赔偿能调解的话由渔业部门鉴定损失,环保部门鉴定责人就可以了.
我参加过鉴定赔付工作,就目前个单位的办事效率来说,从勘察\鉴定到赔付是个很漫长的过程,可能要花上半年甚至更长的时间
4楼2009-03-29 18:5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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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10u

木虫 (小有名气)

★ ★ ★ ★
kongsun(金币+3,VIP+0):鼓励参与讨论,欢迎常来环境版! 4-1 22:49
Aies(金币+1,VIP+0):谢谢回答 4-14 12:50
  首先要肯定,这是环境污染引起的环境纠纷事件,理应由政府环保部门牵头处理,必要时水政部门和渔业部门参与。如果受害方不找环保部门,事情就会变通处理。
  建筑单位有排污行为或可能的,按环保法律规定必须办理排污许可证。有许可了,环保部门就对其排污的物质类别、去向及数量做出规定。如果没有,已经构成违法,超标排放有可能要加倍处罚排污单位。
  产生污染危害后果的,是按照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判定责任。无论排污单位是否超标排放,都会受到追究。目前我国的实际情况经常是各打五十大板,但是,排污单位无法澄清自己无责或减责的,实际上至少要承担受害一方的全部损失。受害方的损失必要时由水政或渔政部门的专家裁定。
  本案例由建委牵头处理,很简单,因为该项目有建委支持。只要事态不扩大,也会顺利结束。
  题外话,蓄水池的正常进水如果没有问题,具有污染物富集作用也在情理之中。对于建筑公司(排污单位),关键要证明自己的行为与提议的污染损害事件没有因果关系,才能免责。
5楼2009-04-01 17:5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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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gh20086835

木虫 (职业作家)

小木虫高级伴读书童


Aies(金币+1,VIP+0):谢谢回答 4-14 12:51
还以为是技术方面的,只能帮顶了
当生活心怀歹毒地将一切都搞成了黑色幽默,我顺水推舟把自己变成了一个受过高等教育的流氓。
6楼2009-04-02 13:5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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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jbao5057

个人意见

★ ★ ★ ★ ★
kongsun(金币+4,VIP+0):鼓励参与讨论,高人嘎! 4-2 20:16
Aies(金币+1,VIP+0):谢谢,打算给所有回答的虫子赠送bb,所以无法多给了,抱歉 4-14 12:52
建筑公司是不是要办理排污许可证?他是不是可以 往与蓄水池相连的小河里排水?如果这个池子不与小河相连,他可不可以向池子排水?他的氨氮没有超过污水排放综合标准,怎么处理?是由于哪个部门管理(渔业?环保?法院?),是由所在的区还是市里管理?(建委是市政府的组成部门)
——————————
1、要办理排污许可证。环境保护法和水污染防治法中有规定任何企事业单位排放污染物都必须办理许可证。
2、该建筑企业还违反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未经任何处理的污水(该案中是PH值、氨氮等超标)不允许直接排放,包括蓄水池或小河。
3、氨氮即使没有超标,但造成了损害事实。按照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环境污染损害赔偿责任实行无过错责任,不以违法为前提。也就是说,即使排放污染物未超过规定的标准,只要造成损害事实,也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因此,建设单位在接受环境主管部门行政处罚以外还需进行民事赔偿。
4、环保部门在这起事件中负责行使统一环境管理权,渔业部门可配合进行水质鉴定、损失评估、损害原因确认等工作,法院负责整个案件审理、确认各方行为的合法性并监督执行。
5、从规模来看,最先应该由区环保部门来处理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核实监督。

以上看法有不当处还请虫友指正。

[ Last edited by jjbao5057 on 2009-4-2 at 14:34 ]
7楼2009-04-02 14:3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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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10u

木虫 (小有名气)

★ ★
kongsun(金币+1,VIP+0):鼓励参与讨论! 4-2 20:18
Aies(金币+1,VIP+0):谢谢,不止回答了我的问题,还就其他虫友的意见讨论,感谢关注! 4-14 12:54
就LS的意见探讨:
  “4、环保部门在这起事件中负责行使统一环境管理权……”建委作为项目业主,在养殖户提出赔偿要求时,有义务组织调解解决。养殖户未向有管理权的环保部门提出投诉时,环保部门不一定非得直接去行使其环境管理权,除非危害扩大到公众利益。事实上,环保部门处理时,首选的处理办法还是调解。调解不成时,提出异议的一方可申请行政复议。仍然对行政处理结果不服的,可以到法院诉讼。这年头诉讼成本也不低,呵呵。而且,即使养殖户就是只向渔政或水政部门投诉,他们也有监督管理权,可以直接进行协调处理。
  “5、从规模来看,最先应该由……”其中上报一部分,我认为环保部门不一定需要报上级主管部门。呵呵,好象是进入复议程序或跨管辖区的才需要。记不清楚了,请指正,如果有依据请告知依据。谢谢~~
8楼2009-04-02 15: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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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ngxian


kongsun(金币+0,VIP+0):你好,请解释你和楼上ID:i10u的关系! 4-2 20:18
Aies(金币+1,VIP+0):谢谢关注,祝快乐 4-14 12:54
我认同爱石油(?i10u)和JJ宝(jjbao5057)的观点,但就7、8楼的意见补充以下看法:环境主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需要有基本的违法行为依据,受害人提出民事赔偿需要有损害后果的证据。处罚和赔偿是不同层次。至于污染事故的处理结果,一般来说由政府环保部门的监察大队作出,形成报告,并监督执行完结,全部完成后需要将整个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告本环保局。这个依据估计各环保局都会有的。
还有,依据《渔业水域污染事故调查处理程序规定》第十六条,因渔业水域污染事故发生的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当事人可以向事故发生地的主管机构申请调解处理,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 Last edited by rongxian on 2009-4-2 at 16:28 ]
9楼2009-04-02 16:2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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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呆1718

新虫 (初入文坛)


Aies(金币+1,VIP+0):感谢关注 4-14 12:54
这方面的不打懂,纯关注中,继续学习。
希望楼主的事情能得到圆满解决
10楼2009-04-02 23:1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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