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查看: 195 | 回复: 0 | |||
| 当前主题已经存档。 | |||
[资源]
化妆品全成分标注2009年10月1日起执行
|
|||
|
化妆品全成分标注2009年10月1日起执行 关于实施《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有关事项的通知 国质检食监〔2008〕38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国家质检总局2007年8月27日发布的《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将于2008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鉴于目前部分化妆品生产企业仍有一定数量的化妆品包装库存,为节约资源,避免和减少浪费,总局决定:在2009年10月1日前生产加工的化妆品可以继续使用原有包装标识。自2009年10月1日起,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不符合《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要求的化妆品,依法予以查处。 二〇〇八年八月四日 |
» 猜你喜欢
今年E04面上
已经有17人回复
2026年面上项目中了,2A+B, 会评顺利通过
已经有10人回复
大龄残疾硕士的一点执念
已经有16人回复
刑法学论文投稿求助
已经有5人回复
Journal of Environmental Chemical Engineering
已经有3人回复
最后一年,祈求好运
已经有3人回复
风电环氧领域
已经有3人回复
售T0P一区SCI文章,我:8O5.51.O.54,科目齐全,可+急
已经有4人回复
植酸TLC薄层色谱爬板
已经有6人回复











回复此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