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查看: 210 | 回复: 0 | ||
| 当前主题已经存档。 | ||
[资源]
化妆品全成分标注2009年10月1日起执行
|
||
|
化妆品全成分标注2009年10月1日起执行 关于实施《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有关事项的通知 国质检食监〔2008〕38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国家质检总局2007年8月27日发布的《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将于2008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鉴于目前部分化妆品生产企业仍有一定数量的化妆品包装库存,为节约资源,避免和减少浪费,总局决定:在2009年10月1日前生产加工的化妆品可以继续使用原有包装标识。自2009年10月1日起,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不符合《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要求的化妆品,依法予以查处。 二〇〇八年八月四日 |
» 猜你喜欢
实名举报:华南理工大学物理与光电学院副院长李志远婚内两次出轨女学生(博士)
已经有12人回复
现代”学阀”该如何界定
已经有7人回复
各位大神,目前国内有哪些比较好用的逆合成软件?
已经有12人回复
我的奶奶
已经有3人回复
申博发邮件
已经有10人回复
国社科系统bug了,是不是要放榜了?
已经有9人回复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激光智能制造课题组|2027级博士研究生招生公告
已经有8人回复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激光智能制造课题组招收博士研究生
已经有8人回复










回复此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