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小时热门版块排行榜    

CyRhmU.jpeg
查看: 2103  |  回复: 28
当前只显示满足指定条件的回帖,点击这里查看本话题的所有回帖

楚一25

金虫 (正式写手)

[交流] 2016年度北京市基金啥时候开始申请啊?

大家好:2016年度北京市基金啥时候开始申请啊?大家多多交流啊Sample Text
回复此楼
已阅   回复此楼   关注TA 给TA发消息 送TA红花 TA的回帖

flydog2009

捐助贵宾 (著名写手)


小木虫: 金币+0.5, 给个红包,谢谢回帖
刚才查了一下,确实开始了。
http://www.bjnsf.org/nsf_tzgg/201503/t20150323_10105.html

关于受理2015年度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注册申请的通知
2015年3月23日

根据《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和《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基金办”)将开展2015年度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以下简称“依托单位”)注册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依托单位注册申请的有关事项
1、具备下列条件的机构,可以申请注册为依托单位:
(1)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依法成立,具有法人资格的高等院校、科学研究机构、医院、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及具有基础研究条件的企事业单位;
(2)具备完善的财务和资产管理制度;
(3)具有专门的科研管理机构和科研管理制度;
具有基础研究条件的企事业单位是指:有明确的研究开发方向,符合国家及本市的技术政策和产业政策,有固定的场所、仪器设备及其它必需的科研条件。从事研究开发活动人员占机构总人数的比例应不低于10%。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有销售收入的企业上年度研发经费投入不低于当年销售额的5%;无销售收入的企业上年度研发经费投入不低于注册资金的20%。
不受理政府机关、行业协会、社会团体的注册申请。
2、已经注册为依托单位的,不需重新申请注册。
3、拟申请注册为依托单位的,均需按本通知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经基金办审核通过后成为依托单位。所在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的申请人,不能申请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4、2015年度依托单位注册申请的受理工作,自2015年3月23日开始,至4月22日16:00截止(法定节假日不办公)。
5、申请依托单位注册时须提交的申请材料如下:
(1)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注册申请书(以下简称注册申请书);
(2)独立法人资格证书副本的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的复印件;
(4)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复印件。
其中(2)、(3)、(4)证明材料的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并请在复印件的正面标注“此复印件仅供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注册使用,他用无效”字样(覆盖在证件中的部分非关键字上)。申请单位应当对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
上述材料的电子版请一并发送到bjnsf_xkb@126.com

二、申请注册程序
1、认真阅读《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管理办法》(附件一),了解依托单位责任和义务,填写注册申请书(附件二)。

2、将完成签字盖章手续的注册申请书连同法人资格证书副本的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的复印件、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复印件于4月22日16时前送至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


三、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路7号院2号楼311室
       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195
  电子邮箱:bjnsf_xkb@126.com
  联系人:郭凤桐 王新
  联系电话:66182442 66155775

         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3月23日


附件下载
  附件一: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管理办法.doc
  附件二: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注册申请书.doc
16楼2015-04-01 16:15:33
已阅   回复此楼   关注TA 给TA发消息 送TA红花 TA的回帖
查看全部 29 个回答

cougar3669

至尊木虫 (知名作家)

★ ★
小木虫: 金币+0.5, 给个红包,谢谢回帖
楚一25: 金币+1 2015-03-30 10:15:54
已经开始了,进系统就可以看到
2楼2015-03-30 10:12:01
已阅   回复此楼   关注TA 给TA发消息 送TA红花 TA的回帖

tina050582

木虫 (职业作家)

★ ★
小木虫: 金币+0.5, 给个红包,谢谢回帖
楚一25: 金币+1 2015-03-30 10:15:59
去年是五月五日是截止日期

[ 发自手机版 http://muchong.com/3g ]
水云风
3楼2015-03-30 10:14:38
已阅   回复此楼   关注TA 给TA发消息 送TA红花 TA的回帖

yangyang7357

新虫 (正式写手)

引用回帖:
2楼: Originally posted by cougar3669 at 2015-03-30 10:12:01
已经开始了,进系统就可以看到

真的?

[ 发自手机版 http://muchong.com/3g ]
7楼2015-03-30 10:42:35
已阅   回复此楼   关注TA 给TA发消息 送TA红花 TA的回帖
普通表情 高级回复(可上传附件)
信息提示
请填处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