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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海慧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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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虫精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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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流] 关于对照品标定的问题 已有9人参与

这会儿脑子有点糊涂了,有个问题怎么也考虑不明白了,列出来请各位一同讨论一下:
关于工作用对照液的标定问题,我们用法定对照品对自制的物质A进行了含量测定(结果为a%,其中未扣除水分等的量),那么用这个工作对照液作为对照,进行样品的含量测定时,是不是可以直接用物质A称样量与其含量a%带入计算呢?从数学的角度考虑,完全无可厚非啊。可是如果写成标定对照品的形式,那这样恐怕不合适吧,我是不是要逐项检测,然后用100%减去之后得到一个纯度,作为标定的对照品的纯度呢?
现在脑子有点乱,也不知道写的清不清楚,大家见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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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q_gz

新虫 (初入文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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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回帖:
23楼: Originally posted by 星海慧儿 at 2014-08-12 16:22:25
湿品含量也可以么?一半计算含量都是扣除水分后的啊,另外,如果样品吸湿性比较强的话,关于水分是不是要经常检测才行呢。如果我们分装后密闭保存,这样是不是可以不用每次都考虑水分呢?...

测得供试品的湿品含量和水分,折干计算供试品的干品含量。密闭的工作对照品开启后的使用时限需要进行验证。如果吸湿性强的话,建议开启后一次性使用,因水分测定过程同样会带来误差。
24楼2014-08-15 14:5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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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媚角落15

新虫 (初入文坛)


小木虫: 金币+0.5, 给个红包,谢谢回帖
好像不需要吧,应该是密封冷藏保存,在固定的一段时间比如三个月之内都是可以任意取用的吧,三个月之后可以重新标定,再继续使用。
2楼2014-08-06 16:4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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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海慧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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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回帖:
2楼: Originally posted by 明媚角落15 at 2014-08-06 16:46:54
好像不需要吧,应该是密封冷藏保存,在固定的一段时间比如三个月之内都是可以任意取用的吧,三个月之后可以重新标定,再继续使用。

主要是溶液稳定性不行,久置降解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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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2014-08-06 17:0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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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uxinhan

金虫 (正式写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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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一般是这样操作,对于溶液不稳定的样品,都是标定工作对照品的含量,然后每次用工作对照品重新配置对照溶液。如果溶液不稳定,标准工作对照液就没有意义了。
4楼2014-08-06 23:5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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