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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hvan

新虫 (初入文坛)

[求助] 强迫症有个问题想不明白

(1)仪器的检出限,一般就是我们直接将标液(一般用甲醇、乙腈)不断稀释,取信燥比3时对应的浓度?
(2)那假如将稀释液换成其他,例如很多基质效应存在的条件下,我们改成提取液(例如3%乙酸),这种情况下、检出限会发生变化吗?
(3)方法检出限:一般我们将空白基质样品添加标样,然后也不断稀释、对应的仪器响应3倍信燥比?
(4)举个实际例子,取空白番茄1g、添加多菌灵标样此时质量浓度为2ug/kg(2ppb)然后经过前处理过程、残渣用2mL乙腈复溶,此时理论浓度是1ug/kg(回收率100%)。但假如此时经过处理后最后进样的样品浓度1ppb低于仪器检测限,那我们不能说这个方法检测限是2ug/kg?那假如最后用1mL乙腈复溶提高进样浓度,刚好等于仪器的检测限,那我们就能说这个方法(整套方法)的检测限是2ug/kg(只是把最后定容的体积调整了),是这个意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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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klmp

金虫 (小有名气)

【答案】应助回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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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楼主把检测限和定量限弄混淆了。检测限一般是针对于不同基质而言的,是通过前处理,而不是简单稀释添加样本就可以测到的,如果说方法检测限为1ppb,那就是当基质中含有1ppb水平的目标物时,通过前处理,仪器检测,能判定样本为阳性。 如果将提取液简单稀释,则不同稀释倍数下基质其实不一样啊,当然仪器的检出限可以根据测定空白噪音来计算,s/n=3是最低检测限。
MH370
2楼2013-10-21 18:2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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