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痴梦潇湘

木虫 (著名写手)


[交流] 从替诺福韦酯到阿利沙坦酯:前药是否该享受专利保护?已有4人参与

近来上海奥锐特挑战吉利德替诺福韦酯专利一案闹得沸沸扬扬,当然我也非常乐意搬个小板凳围观。上海奥锐特认为,替诺福韦酯是PMPA的一种前药,而且PMPA的专利早已过期,吉利德不过在PMPA的基础上“外加了一些辅助吸收的成分”,因此没有巨大创新。

我最关心的不是替诺福韦酯本身,(当然国内患者能提前获得便宜的替诺福韦酯仿制药更好),而是“前药是否该享受专利保护”的问题。相比于发现新的活性化合物而言,前药的创新程度确实低得多,但正因为合理的前药设计,许多药物起死回生。前药该不该授予专利,这大概是所有药物设计人员都关注的问题。

替诺福韦酯虽然只是一个案例而不是法律本身,但在法律未做出明确规定的情况下,旧例也很可能作为法律使用。国内的创新起点本身就很低,前药专利的重要性可能比国外还重要,当然高层也不在乎这个问题,外企也不可能去攻击中国的前药专利,因此于国无损。

如果认定“前药专利无效”会不会引发国内企业的内斗?比如去年批准的1.1类新药阿利沙坦酯,它的活性结构EXP-3174同样也是过期的结构,而前药部分甚至与替诺福韦酯一模一样,会不会有企业想要毙掉阿利沙坦酯的专利?虽然阿利沙坦酯与替诺福韦酯的价值不具可比性,但一个新药保护期由10年以上缩减到5年,对中国大部分原研企业来说都是致命打击。
从替诺福韦酯到阿利沙坦酯:前药是否该享受专利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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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udi121320

铁虫 (小有名气)


小木虫: 金币+0.5, 给个红包,谢谢回帖
阿齐沙坦确实无专利了,阿齐沙坦酯还是有专利保护的,两者还是有不同,在这替诺福韦是可以被国家强制无效的,国家给你原研很多时间,但它始终没有降价,用药代价高昂。个人愚见,呵呵,这个药我们很早就做,就在等专利无效,尤其是国家刚修改专利法,无效的可能性更大。
O(∩_∩)O谢谢
2楼2013-08-14 14: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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痴梦潇湘

木虫 (著名写手)


引用回帖:
2楼: Originally posted by wudi121320 at 2013-08-14 14:02:24
阿齐沙坦确实无专利了,阿齐沙坦酯还是有专利保护的,两者还是有不同,在这替诺福韦是可以被国家强制无效的,国家给你原研很多时间,但它始终没有降价,用药代价高昂。个人愚见,呵呵,这个药我们很早就做,就在等专 ...

能强制许可早就强制许可了,那犯得着走专利程序。
3楼2013-08-14 14:0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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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udi121320

铁虫 (小有名气)


小木虫: 金币+0.5, 给个红包,谢谢回帖
引用回帖:
3楼: Originally posted by 痴梦潇湘 at 2013-08-14 14:09:53
能强制许可早就强制许可了,那犯得着走专利程序。...

我们现在不是阿三,你随便强制,国外会怀疑你的市场开放程度,会影响国外大的医药企业在国内发展的意向。你想得太简单了,国外到现在还在抨击我国的知识产权问题。
O(∩_∩)O谢谢
4楼2013-08-15 08:2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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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hj0631

至尊木虫 (职业作家)


小木虫: 金币+0.5, 给个红包,谢谢回帖
不是阿齐沙坦,而是艾力沙坦,是深圳信立泰去年批的1.1类新药!
5楼2013-08-15 10:3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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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china

至尊木虫 (知名作家)


小木虫: 金币+0.5, 给个红包,谢谢回帖
从知识产权的角度,支持Gilead上诉成功
6楼2013-10-08 15:3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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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ch0608

金虫 (著名写手)


小木虫: 金币+0.5, 给个红包,谢谢回帖
对于创新性需要看有益效果怎么样,如果药效没啥区别的话那是没创新性的。如果有意想不到的效果,比如替诺福韦和酯药理作用有区别,还有如果前面的要300mg剂量,而后者100mg剂量都达到同样效果的
7楼2015-07-10 16:2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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