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小时热门版块排行榜    

查看: 2684  |  回复: 24
当前只显示满足指定条件的回帖,点击这里查看本话题的所有回帖

xylem

金虫 (小有名气)

[交流] 大家删除申请人及项目组主要成员简介的格式示例不? 已有23人参与

那玩意直接摆在那也太难看了吧,而且特费篇幅。强烈建议删除

[ 发自手机版 http://muchong.com/3g ]
回复此楼

» 猜你喜欢

» 本主题相关价值贴推荐,对您同样有帮助:

已阅   回复此楼   关注TA 给TA发消息 送TA红花 TA的回帖

分段光滑

金虫 (小有名气)


小木虫: 金币+0.5, 给个红包,谢谢回帖
申请书里有明文要求“在撰写过程中,不得删除系统已生成的撰写提纲”。而那些示范例子是系统生成的撰写提纲的一部分,所以,不能删除吧
Happy
9楼2013-02-28 08:37:00
已阅   回复此楼   关注TA 给TA发消息 送TA红花 TA的回帖
查看全部 25 个回答

onlyu1081

银虫 (著名写手)

我闪了。。。。。。。。
删了
Yes,WECAN.
4楼2013-02-27 23:27:23
已阅   回复此楼   关注TA 给TA发消息 送TA红花 TA的回帖

smiletian

铁杆木虫 (职业作家)


小木虫: 金币+0.5, 给个红包,谢谢回帖
不删看起来也太傻了吧。
和儿子一起茁壮成长
5楼2013-02-28 00:01:02
已阅   回复此楼   关注TA 给TA发消息 送TA红花 TA的回帖

userhung

禁虫 (文学泰斗)

木虫博士

~~~~~~~~~~~~~~blessing !
6楼2013-02-28 07:39:50
已阅   回复此楼   关注TA 给TA发消息 送TA红花 TA的回帖
普通表情 高级回复 (可上传附件)
信息提示
请填处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