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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应助回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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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托那韦未在中国申请化合物专利,你给的WO9721685(中国同族专利为CN96199904)保护的不是利托那韦,而是与之类似的药物及其组合物。
利托那韦软胶囊由雅培公司于2002年在中国批准上市。
美吉斯制药(厦门)有限公司2005年更改剂型,改为利托那韦口服溶液,于2010年七月份获批上市。若没有增加国内外均未批准的新适应症的话,按新版注册法应为3+5类。由于该剂型不属于“改变国内已上市销售药品的剂型,但不改变给药途径的制剂中采用特殊制剂技术者,如靶向制剂、缓释制剂、控释制剂”,因此应没有新药监测期。
但查看申报情况,国内近几年来除了原研进口以外,没有其它厂家申报。
深入分析,发现利托那韦曾经出现过晶型的问题:Two polymorphs of ritonavir referred to as Forms I and II are known. Form II is the most thermodynamically stable and is much less soluble than Form I. However, during synthesis Form I is normally formed and used to prepare the finished product.
Abbott制药公司于1992年发现的抗艾滋病药利托那韦(ritonavir)以Ⅰ型形式存在,并于1996年上市,但1998年发现上市产品中出现了更稳定的Ⅱ型,严重影响了其有效性,导致利托那韦胶囊(ritonavir cap-sules)从市场撤出,经研究改进后才重新上市。
随后,雅培公司申请了晶型专利:EP1097148(中国同族专利为CN200310118172.0),但于2012年02月22日被驳回,因此该专利无权。需要指出的是,该专利保护了I、II两种晶型,若被授权,则专利到期时间为2019年。我想这就是为什么这几年来国内无厂家申报的原因吧。
如果不考虑其它因素的话,这个品种现在应该可以申报了吧。当然,现在申报的话,肯定不是3.1类,而是6类药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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