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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hnswang2006

木虫 (初入文坛)

[交流] 新的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带来药品注册的变化

新的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已征求意见,详情见:http://www.sda.gov.cn/gsz07121/gsz07121.rar
最大的变化:
1.改变剂型不按新药管理但按新药注册审评程序进行审批
2.改变剂型的品种只能有原剂型生产企业提出申请,其他生产企业及研究单位不得申请.使得一些已简单改剂型为赢利目的的小研究所无法生存.
3.三批批量生产改为技术审评结束和过程中进行,使得注册申请人试制样品避免长期存放造成浪费;同时也进一步使得审批的工艺和质量标准更能控制实际生产产品质量.
4.仿制产品审评时间由原80天延长至160天
5.拥有新药证书的单位可以委托生产.
有进步!
期待尽快实施
的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带来药品注册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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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nfengpolang

金虫 (著名写手)

拥有新药证书的单位可以委托生产.可较好的减少固定资产投资,国外早就实行的可行的做法。应为一个重大进步。
乘风破浪,生生不息,衔一枝橄榄,为你带来永远的春天,和你慢慢地变老,幸哉,乐哉!
9楼2007-03-14 17:3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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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rtek

木虫 (正式写手)

谢谢了,好好研究一下
2楼2007-03-11 14:4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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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beta

木虫 (正式写手)

取消了试行标准转正的条款
我思故我在
3楼2007-03-11 16:2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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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b198362

铁虫 (初入文坛)

要改就彻底点,把小企业或者研究所都通吃掉,完全按正规来
5楼2007-03-12 10:1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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