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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求助有关药品技术转让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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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技术转让注册管理规定, 第十五条规定:药品技术转让时,转让方应当将转让品种所有规格一次性转让 给同 一个受让方。 请问同一药物的不同剂型算是同一品种还是不同品种? 比如某一药物的普通片和分散片两种剂型, 在转让时可不可以转让给不同的受让方? ![]() [ Last edited by 蚊子飞来 on 2011-1-18 at 16:1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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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ychen2008(金币+1): 感谢回帖交流 2011-01-18 23:15:51
蚊子飞来(金币+5): 可以确定吗?希望能给出明确的答案!谢谢啦! 2011-01-19 08:52:26
zhychen2008(金币+1): 感谢回帖交流 2011-01-18 23:15:51
蚊子飞来(金币+5): 可以确定吗?希望能给出明确的答案!谢谢啦! 2011-01-19 08:52:26
| 应该不是同一个品种,可以转让吧! |
2楼2011-01-18 15:58:45
3楼2011-01-18 16:06:12
4楼2011-01-19 08:22:04
5楼2011-01-19 08:5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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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rlen(金币+1): 谢谢参与 2011-01-19 09:45:05
蚊子飞来(金币+5): 谢谢啦! 2011-01-19 11:25:44
warlen(金币+1): 谢谢参与 2011-01-19 09:45:05
蚊子飞来(金币+5): 谢谢啦! 2011-01-19 11:25:44
| 剂型不一样,肯定不能算同一种药品啊,当然不需要全部转让 |
6楼2011-01-19 09:29:26
7楼2011-01-19 10:2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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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木虫(金币+0.5):给个红包,谢谢回帖交流
koria0727(金币+1): 谢谢参与。 2011-01-19 13:52:10
小木虫(金币+0.5):给个红包,谢谢回帖交流
koria0727(金币+1): 谢谢参与。 2011-01-19 13:5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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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申请报肯定要分开,具体的看填表说明。注册管理办法: 第十二条 新药申请,是指未曾在中国境内上市销售的药品的注册申请。 对已上市药品改变剂型、改变给药途径、增加新适应症的药品注册按照新药申请的程序申报。 第四十六条 多个单位联合研制的新药,应当由其中的一个单位申请注册,其他单位不得重复申请;需要联合申请的,应当共同署名作为该新药的申请人。新药申请获得批准后每个品种,包括同一品种的不同规格,只能由一个单位生产。 第四十七条 对已上市药品改变剂型但不改变给药途径的注册申请,应当采用新技术以提高药品的质量和安全性,且与原剂型比较有明显的临床应用优势。 改变剂型但不改变给药途径,以及增加新适应症的注册申请,应当由具备生产条件的企业提出;靶向制剂、缓释、控释制剂等特殊剂型除外。 12条说了改变剂型算新药申请,不是一个品种! |
8楼2011-01-19 13:26:09
9楼2011-01-19 14:01:13
10楼2011-12-26 09:59:38
11楼2012-06-20 14:3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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