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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oshuai

木虫 (小有名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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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ly posted by libeny at 2010-10-16 20:44:07:
建议查重是i可以的,但如果同一人写的标书不一样,则认为可以立项的!

完全同意,这是最合理最公平的一种做法!
11楼2010-10-16 22:0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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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正即歪

铁杆木虫 (正式写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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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0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10] 61号)明确规定:“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含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后期资助项目、西部项目和单列学科等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若已结项需附相关证明)”“不得申报本次项目”。显然,这个规定是既对项目,又对人。
12楼2010-10-16 22:2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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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正即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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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ly posted by ymrc at 2010-10-16 19:50:38:
什么是在研的项目呢?2010年国家自科的项目起止时间是2011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0日。

今年的国家自科项目是8月18日公布会评结果的,就是说,现在已经是正式立项了。而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直到现在都没有正式立项。所以,如果现在不针对自科主持人查重,就违背了教育部的文件精神。
13楼2010-10-16 22:3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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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oshuai

木虫 (小有名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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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自科项目的正式立项时间是2011年1月!~
14楼2010-10-16 22:3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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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ly posted by shaoshuai at 2010-10-16 22:39:44:
但自科项目的正式立项时间是2011年1月!~

看问题还是要实事求是。如果自科项目现在还没有正式立项,那确实没有理由针对今年的自科查重。但我说的是立项时间(以正式立项文件和立项通知书上的时间为准),而不是指项目研究的起始时间。

[ Last edited by 不正即歪 on 2010-10-16 at 22:48 ]
15楼2010-10-16 22:4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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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oshu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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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ly posted by 不正即歪 at 2010-10-16 22:24:14:
《关于2010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10] 61号)明确规定:“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含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后期资助项目、西部项目和单列学科等 ...

请你看清楚,上面写的是不能“申报”,而不是不能立项!当时申报教育部项目时自科和社科均还没有立项,所以大家才符合其申报条件,这是合法的做法!而关键问题出在教育部对“不重复立项”的界定比较模糊,是对人还是对项目!从公平性上来讲,显然对项目比对人的“一刀切”要更加公平合理!

[ Last edited by shaoshuai on 2010-10-16 at 22:55 ]
16楼2010-10-16 22:5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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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ly posted by shaoshuai at 2010-10-16 22:52:05:

请你看清楚,上面写的是不能“申报”,而不是不能立项!

这个显然不是问题。因为,申报者申报的目的,就是为了立项;教育部如此规定的目的,就是为了避免重复立项。

[ Last edited by 不正即歪 on 2010-10-16 at 22:55 ]
17楼2010-10-16 22:5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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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oshu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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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ly posted by 不正即歪 at 2010-10-16 22:53:42:

这个显然不是问题。因为,申报者申报的目的,就是为了立项;教育部如此规定的目的,就是为了避免重复立项。

[ Last edited by 不正即歪 on 2010-10-16 at 22:55 ]

那么重复立项的定义是什么?对于同一人来讲,用完全相同的申请书同时得到两个项目确实是不合适的做法,应该予以删除!但同一人用不同的课题申请同时得到国家和教育部项目难道还叫重复立项和资源浪费么?
18楼2010-10-16 22:5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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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正即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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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ly posted by shaoshuai at 2010-10-16 22:59:47:

那么重复立项的定义是什么?对于同一人来讲,用完全相同的申请书同时得到两个项目确实是不合适的做法,应该予以删除!但同一人用不同的课题申请同时得到国家和教育部项目难道还叫重复立项和资源浪费么?

别激动,你我说了都不算,教育部说了算。
到底是我理解得对,还是你理解得对,很快就会有结果了。OK?
19楼2010-10-16 23:0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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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正即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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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公告》说:“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以结项证书标注日期为准)课题负责人不能申报新项目。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课题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其他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的课题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其他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单位的科研管理部门要认真审核把关,如违规申报,所在单位将被通报批评。”
《关于2010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说,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含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后期资助项目、西部项目和单列学科等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若已结项需附相关证明)“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我觉得这样的规定是合理的。一则高级别的课题资源有限,过分集中于少数单位和个人,不仅是分配不公,也是配置不优。二则人的精力是有限的(别跟我说你是超人,我从不迷信大牛,更不相信有超人),一个人主持的课题过多,对提高成果质量肯定是不利的。
有人竟然说,在研的国家级课题负责人不允许获得教育部项目,就会影响教育部项目的质量,使教育部项目成为“扶贫基金”,成为“鸡肋”。言下之意:“除了我们这些已经拿到国家级课题的人,别人还有什么本事!”呵呵,如此狂妄,不觉得太滑稽可笑吗?
20楼2010-10-16 23:0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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