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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qfanshibo

木虫 (正式写手)

[交流] 【求助】关于竞业限制 已有5人参与

最近要签劳动合同和保密协议,保密协议里有一条:乙方自离职之日三年内不得从事相同职业的工作。这一条应该是竞业限制吧,问题:
        一:未就补偿费的给付或具体给付标准进行约定的竞业限制是否有效?
        二:劳动法规定竞业限制不得超过两年,现在合同规定的三年是否有效?如无效是第三年无效还是三年都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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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风的蓝刺猬

银虫 (著名写手)

★ ★
小木虫(金币+0.5):给个红包,谢谢回帖交流
suifengpig(金币+1):感谢交流~~~ 2010-10-09 15:45:35
1、如果对方没有在你离职后及时的定期或一次性给予一定的补偿费,则该条款直接无效(具体给付标准一般需要和企业商定,否则对方给一块钱也是给了)。
2、对薄公堂的时候会按劳动法执行,如果前提条件符合两年的标准,则以有两年的有效期,第三年无效。如果没有,那么参照第一条。
我依然站在原地,静候未来......
2楼2010-10-07 16:2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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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水楼主

木虫 (小有名气)


小木虫(金币+0.5):给个红包,谢谢回帖交流
刚上过《经济法教程》,老师讲的不明了,谢谢追风的蓝刺猬给的说明
3楼2010-10-09 19:3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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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hu

铁杆木虫 (正式写手)


小木虫(金币+0.5):给个红包,谢谢回帖交流
竞业限制未约定补偿标准并不导致无效;
约定3年期限不符合法律的规定,应当按照2年的标准执行。
4楼2010-10-09 20: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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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qfanshibo

木虫 (正式写手)

引用回帖:
Originally posted by beijihu at 2010-10-09 20:12:27:
竞业限制未约定补偿标准并不导致无效;
约定3年期限不符合法律的规定,应当按照2年的标准执行。

谢谢!
5楼2010-10-10 11:0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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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2098南京

至尊木虫 (知名作家)


小木虫(金币+0.5):给个红包,谢谢回帖
竞业限制在目前的中国现实语境里,很难操作。概信用的普片缺失。20年后会改观吗?这也是一种竞争力。
6楼2011-11-28 14:3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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