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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求助!已有的药品标准,再申报新药,工艺还用考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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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大侠好!!! 我们现在想申报一个新兽药(是中药),处方和工艺均来自人药的标准,比如一个中成药标准中工艺如下: 以上四味药材,加水煎煮三次,第一次1小时,第二,三次各45分钟,合并煎液,滤过,滤液减压浓缩后加乙醇至含醇量达65%,静置24小时,滤过,滤液回收乙醇并浓缩成稠膏,低温干燥,研成粉末,加入淀粉、微晶纤维素、硫酸钙、硬脂酸镁,制成颗粒,干燥,装入胶囊,即得。 如果我们申报的中兽药处方和工艺均和上面一样,那么工艺部分是不是就不用考察了,还有加水煎煮三次,一般是不是就是指10倍量的水?用不用进行单因素考察,8,10,12倍量的水看哪个效果好? 还有个问题,有的标准中工艺部分,只写了煎煮三次,即没写加水量,也没写煎煮时间,这种情况是不是就要对工艺进行从新考察,通过正交试验筛选出最佳工艺呢? 注:兽药申报新药和人药差不多,兽药的指导原则来源于人药,和人药的差不多,而且因兽药和人药的适用对象不同,只要在兽药没有的就算是新兽药!! 第一次申报新药,没人指导,很迷茫!!!! 请各位大侠给指导一下!!! |

2楼2009-08-18 13:28:47
3楼2009-08-18 14:4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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