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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ngfang1629

荣誉版主 (职业作家)

优秀超版优秀版主优秀区长

引用回帖:
Originally posted by fengweiwei at 2008-9-23 13:09:
”fengweiwei,fww-fanfan以及fanfany等ID“

你已经用到“等”了,而且下面也全部列举了所有的ID。
如果版规里没有明确的界定条件,我觉得用得不恰当,版主不能因为”常用“而忽略了用词的准确。

如果你站 ...

对于你说的这个“马甲团伙”的标题情况,我们会好好商议的!!!

[ Last edited by dongfang1629 on 2008-9-23 at 13:25 ]
学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
11楼2008-09-23 13:2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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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nghaiqi

荣誉版主 (职业作家)

我爱宝宝

优秀版主

关于标题使用的“马甲团伙”一词,正如版主duruo所说,是对多个ID概括起来说的。在标题中,我使用了“等”,这是很常识的用语,标题中只有三个ID,而实际情况是涉及到多个ID,所以才有了“等”这个词。fengweiwei积极的分享资源,我们表示欢迎,但是违反了论坛的规定,我们就得按照论坛的规则办事,总要公私分明!至于,马甲行为的界定,我也不想多说,至于你们这些ID中是不是存在一个人拥有几个ID的情况,你们可能也最清楚,我也知道。  这样处理,已经是很人性化了,如果仅按照论坛规定处理,应该是比现在更严厉的处罚,我是鉴于你积极的分享资源,支持有机版,才这样处理的,因为这件事情在虫子中的影响极大,连续涉及到那么多帖子。  最后一点,经过我们的商议,决定在标题中不使用“马甲团伙”一词。

[ Last edited by yonghaiqi on 2008-9-23 at 13:34 ]
我在遥望星空,寻找那未来的梦!!
12楼2008-09-23 13:3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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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uruo

荣誉版主 (文坛精英)

孩儿她爹

优秀超版优秀版主优秀区长

如果仅仅是对发帖用词的有意见,我想那就好办了
改“马甲团伙”为“集体马甲行为”如何?

[ Last edited by duruo on 2008-9-23 at 13:41 ]
能攻心则反侧自消,从古知兵非好战;不审势即宽严皆误,后来治蜀要深思
13楼2008-09-23 13:3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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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ngweiwei

至尊木虫 (知名作家)

偶是小马甲~~~

去掉“马甲团伙”

引用回帖:
Originally posted by yonghaiqi at 2008/9/23 13:31:
关于标题使用的“马甲团伙”一词,正如版主duruo所说,是对多个ID概括起来说的。在标题中,我使用了“等”,这是很常识的用语,标题中只有三个ID,而实际情况是涉及到多个ID,所以才有了“等”这个词。fengweiwei ...

如果按版规,这是马甲行为,但“马甲团伙”的规定从何而来,没有规定就不能乱用,这才叫规则,你说是不是?

坚决要求去掉“马甲团伙”,并公开澄清,你们不能给我按这么多罪名,还连累我无辜的兄弟们
仙踪难觅情如梦 蓬断随风叶随风 同心千载痴情盼 守得云开见月明
14楼2008-09-23 13:3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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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nghaiqi

荣誉版主 (职业作家)

我爱宝宝

优秀版主

引用回帖:
Originally posted by fengweiwei at 2008-9-23 13:38:



如果按版规,这是马甲行为,但“马甲团伙”的规定从何而来,没有规定就不能乱用,这才叫规则,你说是不是?

坚决要求去掉“马甲团伙”,并公开澄清,你们不能给我按这么多罪名,还连累我无辜的兄弟们

经过我们的紧急商议,已决定不使用“马甲团伙”一词。
我在遥望星空,寻找那未来的梦!!
15楼2008-09-23 13:4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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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uruo

荣誉版主 (文坛精英)

孩儿她爹

优秀超版优秀版主优秀区长

引用回帖:
Originally posted by fengweiwei at 2008-9-23 13:38:



如果按版规,这是马甲行为,但“马甲团伙”的规定从何而来,没有规定就不能乱用,这才叫规则,你说是不是?

坚决要求去掉“马甲团伙”,并公开澄清,你们不能给我按这么多罪名,还连累我无辜的兄弟们

兄弟也不必太过“执拗”了
这里是预处理意见公示,并非最终处理决定。也就是说在这里发帖就是要征求当事人对处理还有没有意见。因此,并没有“按这么多罪名”之说。
再说,版主不会对“无辜”的人处罚,您说是吗?
能攻心则反侧自消,从古知兵非好战;不审势即宽严皆误,后来治蜀要深思
16楼2008-09-23 13:4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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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ngweiwei

至尊木虫 (知名作家)

偶是小马甲~~~

引用回帖:
Originally posted by duruo at 2008/9/23 13:45:


兄弟也不必太过“执拗”了
这里是预处理意见公示,并非最终处理决定。也就是说在这里发帖就是要征求当事人对处理还有没有意见。因此,并没有“按这么多罪名”之说。
再说,版主不会对“无辜”的人处罚,您说 ...

不是我太”执拗“,我只是要求能得到起码的尊重和公平公正的对待
仙踪难觅情如梦 蓬断随风叶随风 同心千载痴情盼 守得云开见月明
17楼2008-09-23 13:5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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