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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nghaiqi荣誉版主 (职业作家)
我爱宝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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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流]
关于fengweiwei,fww-fanfan以及fanfany等ID马甲行为恶意顶帖的预处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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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主ID:fengweiwei和fww-fanfan在有机版发表多个资源帖,而ID:丰子,myjackcheng,fanfany,mingdaoz,grapchance,jyh-0511,S_Stefanie ,Stefanie_S ,Stefanie2136 ,范范的世界,孙Stefanie ,豐子等利用同一IP:218.94.***.**疯狂对主ID的资源帖进行评价,涉及的主题帖如下: 经PM ID:fengweiwei,fww-fanfan,他们给出的答复如下: 是偶实验室的兄弟给面子,帮忙顶的,不是马甲,望版主明鉴。偶立即叫他们别顶了,还请版主手下留情![/quote] 一个实验室的,IP就一个呀 你可以看看每个号申请时间,一个人有必要搞那么多吗!这里是偶实验室七八个人的号,铁虫主要新来的师弟的,三个人,其他金虫、银虫是老生的 当中肯定是有马甲的,本人就有两个号:fww_fanfan和fengweiwei[/quote] 根据小木虫论坛关于马甲行为的处理程序和标准中 的规定,认定以上ID属于马甲行为,鉴于会员fengweiwei和fww-fanfan积极分享有机资源,发生这个事情后认错态度较为诚恳,经版主讨论,区长同意,特对ID:fengweiwei和fww-fanfan作出以下处罚: (1),扣除来自丰子,myjackcheng,fanfany,mingdaoz,grapchance,jyh-0511,S_Stefanie ,Stefanie_S ,Stefanie2136 ,范范的世界,孙Stefanie ,豐子等ID恶意顶帖所得金币; (2),对ID:fengweiwei和fww-fanfan作出警告处分并对ID:fengweiwei追加40金币,对ID:fww-fanfan追加10金币的处罚! 希望其他会员引以为戒,不要做违反论坛规定的事情!! [ Last edited by yonghaiqi on 2008-9-23 at 13:3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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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篇文章,用不同账号投稿对编辑决定是否送审有没有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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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ngfang1629
荣誉版主 (职业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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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2008-09-23 11:37:29
fengweiwei
至尊木虫 (知名作家)
偶是小马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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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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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yonghaiqi, 你可以扣除来自我朋友顶帖所得的金币,但恕我无法接受“警告处分、追罚金币”,以及认定“马甲行为”“马甲团伙”的决定! 首先,这些顶帖的ID是实验室的朋友所有,并非我本人所有,仅仅是顶帖的IP相同,仅凭这些就强制地将其认定为“马甲行为”“马甲团伙”,是否欠妥!我个人觉得很不合理!反过来,若同样是这些ID,只要不是相同的IP,我想版主就会不认为是“马甲行为”“马甲团伙”了吧。相信很多人也会和我有一样的观点。当然,版主也是根据小木虫的规定处理的,但我不得不对这个规定的合理性表示质疑!!!!! 曾经,我身边就有类似的误判发生。我实验室的一位师兄和隔壁实验室的另一位师兄所拥有的ID极为相似,不幸的是,他们在同一天发帖求助文献,更不幸的是,IP极为相近(因为是隔壁)。而版主只是一味地死板地照着这不合理的规定,强制地认定为“马甲行为”,置他们的解释于不顾。只要稍微有点化学学科分类、研究方向分类常识的人,一眼就能看出他们所求助的文献是截然不同的两个研究方向,而版主只会死照着规定说“规定如此,你违规了”,强制罚了50个金币,这未免太不公正、太不合理,太缺乏人性化的管理了! 在法律上,若将不合法、不合理、不公正的行为,以合法的形式(如公正、合约等等)将其合法化,是无效的! 在这里,小木虫规则的制定者们,是否考虑得不够全面完善,仅仅是将这些不合理的规定,以小木虫版规的合理形式,强制将其合理化了。毕竟现实中很多单位的IP相同或相近,同时现在网络也没有实行实名制,仅凭IP是无法准确界定“马甲行为”的。所以,我认为,这样的版规是不合理的,必然会造成误判!而版主yonghaiqi也只是一味地死板地照着这不合理的规定,来解决处理问题,强制地认定为“马甲行为”“马甲团伙”,未免太不公正、太不合理,太缺乏人性化的管理了!当然,你也仅仅是个版主,很多事情你也需要请示上级,不是你可以决定的,更不是我这个普通会员可以决定的。 其次,我的朋友也是好意,帮我顶帖,以提高人气,很不想因此而让他们受到牵连,他们是无辜者。有句老话:举贤不避亲,只要是好帖,任何人都有顶的权利!如果连身边的朋友都不支持你、鼓励你,那就很难获得陌生人的广泛认可。这就好比,如果连国人都不支持姚明、刘翔,那就很难要求外国人为他们加油呐喊了。其中的道理是一样的。无论是现实中也好,还网络世界,每个人都离不开朋友的帮助支持,所以,版主你可以扣除来自我朋友顶帖所得的金币,但恕我无法接受警告处分、追罚金币,以及认定“马甲行为”“马甲团伙”的决定! 当然,在小木虫里,你们这些掌握着生死大权的人,就是皇帝,就是王法,说“规则”合理,它就是合理的。我们这些无名小虫们最终也只能应验了那句话:“人为刀俎,我为鱼肉”! 不过,乐观点看,“我不下地狱,谁下地狱!” 哈哈哈~~~ 最后,还是衷心地希望版主能妥善、公正地处理这个问题,并向你的上级转达我的看法,不断完善版规,更好地为小虫们提供资源帮助,不要再出现误判了!!!!! 另外,我所发的帖,链接已被我删除,也不想再上传了。 若有需要,可给我发E-mail:fengweiwei85@126.com [ Last edited by fengweiwei on 2008-9-23 at 12:23 ] |

3楼2008-09-23 11:37:49
dnp
荣誉版主 (知名作家)
小木虫浪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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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fengweiwei: 这个是经过讨论的处理结果,对于为什么这么处理,理由如下: 首先澄清一点,我们并没有认为你们是属于马甲团伙,因为对于IP相同,我们也同意并不一定是属于马甲,我们判定您以及您实验室师兄弟互相顶帖是属于马甲行为; 论坛中存在马甲,我们不鼓励,但是如果没有违反规定,则我们不会对其进行处理,我们根据的一点是,正如yonghaiqi版主提供的那条依据,论坛中对由于一个或几个特定ID对某一ID所发的帖子进行大量的顶帖,而使此ID获得大量的利益,从而把其定义为马甲行为;因此,由于您实验室的ID(是同一实验室!)对您帖子进行大量的顶帖(45个帖子),使您赚取了金币,这个有违公平原则,不论是论坛规定,还是法律规定,都是不允许的,因此,予以处罚! |

4楼2008-09-23 12:21:03
fengweiwei
至尊木虫 (知名作家)
偶是小马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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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并没有认为你们是属于马甲团伙” 你自己看看帖子的标题!!!! “有违公平原则,不论是论坛规定,还是法律规定” 不能因为是同一IP,就剥夺别人顶帖的权利,难道这就是你们所谓的公平嘛! “法律规定”是指什么?“论坛规定”合理吗? 如果你们觉得朋友间相互顶帖有失公平,可以扣除那些金币,我绝对没意见! 但至于其他的界定、追罚,恕难从命! 现实中很多单位的IP相同或相近,同时现在网络也没有实行实名制,仅凭IP是无法准确界定“马甲行为”的 如果版主们是为了杀一儆百的话,我也无话可说。 当然了,还是那句话,在小木虫里,“人为刀俎,我为鱼肉”! [ Last edited by fengweiwei on 2008-9-23 at 12:41 ] |

5楼2008-09-23 12:26:02
duruo
荣誉版主 (文坛精英)
孩儿她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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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就我对“马甲行为”的了解,解释几句。 首先,论坛并不禁止一人注册多id的"马甲"(这也是不可能的),但论坛禁止有可能对论坛或论坛管理产生危害的“马甲行为”。也就是说,发生“马甲行为”的几个id并不一定是马甲。 其次,所谓“IP相同”,是马甲行为中的一个重要(注意不是必要或充分)证据,这证明这些id平时是认识的。版主还会根据很多其他作证来证实这一事实(比如多id经常互相顶贴等等)。 第三,解释一下为何论坛要将“同一IP的多个ID互相顶帖,并给于金币奖励”列为马甲行为。因为,如果发生这种行为会给发帖或跟帖者带来直接利益。比如一个资源贴,其他虫子给楼主的评价其实就是对楼主分享资源的奖励,而同学同事往往只是为了捧场跟帖评价,这就违背了我们的初衷。 您在帖子中提到 我想这个比喻并不合适,姚明、刘翔并不会因为其他人的支持与否而提高自身成绩,但论坛里的跟帖评价会直接带来利益。 最后,个人认为网络世界的版规属于维护网络世界正常运行的“法律”。而法律与公证、合同不同,它是需要强制执行的。如果您认为法律有不完善的地方必须通过合理途径(比如在事务版发帖)说明,但在该规则正式更改之前,任何虫子必须遵守。 呵呵, fengweiwei 写得比较多,我可能有些地方也没解释道,如有问题可以继续和我交流,谢谢 [ Last edited by duruo on 2008-9-23 at 12:44 ] |

6楼2008-09-23 12:41:19
fengweiwei
至尊木虫 (知名作家)
偶是小马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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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2008-09-23 12:49:48
duru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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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马甲行为”,论坛有明确定义,各区可能还会有自己的补充规定。论坛定义,请参考帖子: http://muchong.com/bbs/viewthread.php?tid=203364&fpage=1 对于“马甲团伙”这不是固定的称谓,处理两三个id的马甲行为时,版主会写“对××,××和××马甲行为的……”,但因为论坛对发帖时的标题有字数限制,不可能将多id马甲行为的所有id都写上去,所以才有“马甲团伙”一次。我以前处理多id马甲时也常用这个词。不知道fengweiwei有没有简化一点的建议? |

8楼2008-09-23 12:56:33
fengweiwei
至尊木虫 (知名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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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2008-09-23 13:09:56
dongfang1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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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让我们冷静下来,大家都思考一下。 论坛的规定有其存在的必要性,这个规定的制定就是为了防止马甲行为的产生。你说这十多个ID是你实验室的师兄师弟的,这个怎么来认证呢,就当我们相信你,你能保证其他的人也是这种情况吗?如果大家都这样做,而我们来处罚的时候,别人就说这十多个ID是我实验室的师兄师弟帮忙顶的,从而来质疑论坛规定的公平性,合理性,我觉得这是不恰当的,论坛的规定的公平性是指针对论坛的所有虫子都是有效的这一点来说,无论哪个虫子违反了,都要进行处罚。 另外就像你自己也承认了,你自己有两个ID:fww_fanfan和fengweiwei,而我刚刚看了你的资源贴,你的fww_fanfan这个号也对你的主ID进行顶贴,试问这算不算马甲行为呢? 对于马甲的界定和处罚规定参见: 【马甲处理】小木虫论坛关于马甲行为的处理程序和标准 http://muchong.com/bbs/viewthread.php?tid=203364 规定对所有人都一视同仁,至于的反馈意见,我们会好好商讨的,稍后会给出处罚决定!! |

10楼2008-09-23 13: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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