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小时热门版块排行榜    

CyRhmU.jpeg
查看: 978  |  回复: 16
当前主题已经存档。
当前只显示满足指定条件的回帖,点击这里查看本话题的所有回帖

yonghaiqi

荣誉版主 (职业作家)

我爱宝宝

优秀版主

[交流] 关于fengweiwei,fww-fanfan以及fanfany等ID马甲行为恶意顶帖的预处理意见

鉴于主ID:fengweiwei和fww-fanfan在有机版发表多个资源帖,而ID:丰子,myjackcheng,fanfany,mingdaoz,grapchance,jyh-0511,S_Stefanie ,Stefanie_S ,Stefanie2136 ,范范的世界,孙Stefanie ,豐子等利用同一IP:218.94.***.**疯狂对主ID的资源帖进行评价,涉及的主题帖如下:
引用回帖:
http://muchong.com/bbs/viewthread.php?tid=915343
http://muchong.com/bbs/viewthread.php?tid=897915
http://muchong.com/bbs/viewthread.php?tid=930645
http://muchong.com/bbs/viewthread.php?tid=899318
http://muchong.com/bbs/viewthread.php?tid=898040
http://muchong.com/bbs/viewthread.php?tid=898944
http://muchong.com/bbs/viewthread.php?tid=900302
http://muchong.com/bbs/viewthread.php?tid=901146
http://muchong.com/bbs/viewthread.php?tid=900313
http://muchong.com/bbs/viewthread.php?tid=898052
http://muchong.com/bbs/viewthread.php?tid=912804
http://muchong.com/bbs/viewthread.php?tid=897378
http://muchong.com/bbs/viewthread.php?tid=912790
http://muchong.com/bbs/viewthread.php?tid=912774
http://muchong.com/bbs/viewthread.php?tid=930296
http://muchong.com/bbs/viewthread.php?tid=902669
http://muchong.com/bbs/viewthread.php?tid=913760
http://muchong.com/bbs/viewthread.php?tid=915273
http://muchong.com/bbs/viewthread.php?tid=912715
http://muchong.com/bbs/viewthread.php?tid=900281
http://muchong.com/bbs/viewthread.php?tid=901122
http://muchong.com/bbs/viewthread.php?tid=902666
http://muchong.com/bbs/viewthread.php?tid=909173
http://muchong.com/bbs/viewthread.php?tid=912672
http://muchong.com/bbs/viewthread.php?tid=900312
http://muchong.com/bbs/viewthread.php?tid=913774
http://muchong.com/bbs/viewthread.php?tid=901456
http://muchong.com/bbs/viewthread.php?tid=898904
http://muchong.com/bbs/viewthread.php?tid=900299
http://muchong.com/bbs/viewthread.php?tid=909057
http://muchong.com/bbs/viewthread.php?tid=898914
http://muchong.com/bbs/viewthread.php?tid=970326
http://muchong.com/bbs/viewthread.php?tid=966937
http://muchong.com/bbs/viewthread.php?tid=970545
http://muchong.com/bbs/viewthread.php?tid=897478
http://muchong.com/bbs/viewthread.php?tid=897470
http://muchong.com/bbs/viewthread.php?tid=970264
http://muchong.com/bbs/viewthread.php?tid=966914
http://muchong.com/bbs/viewthread.php?tid=901468
http://muchong.com/bbs/viewthread.php?tid=930632
http://muchong.com/bbs/viewthread.php?tid=913796
http://muchong.com/bbs/viewthread.php?tid=909168
http://muchong.com/bbs/viewthread.php?tid=901134
http://muchong.com/bbs/viewthread.php?tid=898888
http://muchong.com/bbs/viewthread.php?tid=972314

经PM ID:fengweiwei,fww-fanfan,他们给出的答复如下:
引用回帖:
Date: 2008-9-21 14:11 From: fengweiwei To: yonghaiqi Subject: Re: 请注意 [quote]目前发现你发表的大量主题帖,有马甲顶贴嫌疑,请立即停止,或给出解释 否则将严惩!!!!!!!

是偶实验室的兄弟给面子,帮忙顶的,不是马甲,望版主明鉴。偶立即叫他们别顶了,还请版主手下留情![/quote]
引用回帖:
Date: 2008-9-21 14:25 From: fww_fanfan To: yonghaiqi Subject: Re: 请给出解释 [quote]看一下ID:丰子 , myjackcheng,fanfany ,mingdaoz ,grapchance,jyh-0511 ,S_Stefanie,Stefanie_S ,Stefanie2136 , 范范的世界,孙Stefanie , 豐子 登录IP均一样,而且大部分是铁虫级别,所以说马甲的怀疑最大

一个实验室的,IP就一个呀 你可以看看每个号申请时间,一个人有必要搞那么多吗!这里是偶实验室七八个人的号,铁虫主要新来的师弟的,三个人,其他金虫、银虫是老生的 当中肯定是有马甲的,本人就有两个号:fww_fanfan和fengweiwei[/quote]

根据小木虫论坛关于马甲行为的处理程序和标准
引用回帖:
如果有以下行为,即基本上被断定为马甲行为:
(1)同一IP的多个ID互相顶帖,并给于金币奖励;

的规定,认定以上ID属于马甲行为,鉴于会员fengweiwei和fww-fanfan积极分享有机资源,发生这个事情后认错态度较为诚恳,经版主讨论,区长同意,特对ID:fengweiwei和fww-fanfan作出以下处罚:
(1),扣除来自丰子,myjackcheng,fanfany,mingdaoz,grapchance,jyh-0511,S_Stefanie ,Stefanie_S ,Stefanie2136 ,范范的世界,孙Stefanie ,豐子等ID恶意顶帖所得金币;
(2),对ID:fengweiwei和fww-fanfan作出警告处分并对ID:fengweiwei追加40金币,对ID:fww-fanfan追加10金币的处罚!

希望其他会员引以为戒,不要做违反论坛规定的事情!!

[ Last edited by yonghaiqi on 2008-9-23 at 13:37 ]
我在遥望星空,寻找那未来的梦!!
已阅   关注TA 给TA发消息 送TA红花 TA的回帖

duruo

荣誉版主 (文坛精英)

孩儿她爹

优秀超版优秀版主优秀区长

引用回帖:
Originally posted by fengweiwei at 2008-9-23 13:38:



如果按版规,这是马甲行为,但“马甲团伙”的规定从何而来,没有规定就不能乱用,这才叫规则,你说是不是?

坚决要求去掉“马甲团伙”,并公开澄清,你们不能给我按这么多罪名,还连累我无辜的兄弟们

兄弟也不必太过“执拗”了
这里是预处理意见公示,并非最终处理决定。也就是说在这里发帖就是要征求当事人对处理还有没有意见。因此,并没有“按这么多罪名”之说。
再说,版主不会对“无辜”的人处罚,您说是吗?
能攻心则反侧自消,从古知兵非好战;不审势即宽严皆误,后来治蜀要深思
16楼2008-09-23 13:45:50
已阅   关注TA 给TA发消息 送TA红花 TA的回帖
查看全部 17 个回答

fengweiwei

至尊木虫 (知名作家)

偶是小马甲~~~

申诉!!!!!

版主yonghaiqi,
你可以扣除来自我朋友顶帖所得的金币,但恕我无法接受“警告处分、追罚金币”,以及认定“马甲行为”“马甲团伙”的决定!

首先,这些顶帖的ID是实验室的朋友所有,并非我本人所有,仅仅是顶帖的IP相同,仅凭这些就强制地将其认定为“马甲行为”“马甲团伙”,是否欠妥!我个人觉得很不合理!反过来,若同样是这些ID,只要不是相同的IP,我想版主就会不认为是“马甲行为”“马甲团伙”了吧。相信很多人也会和我有一样的观点。当然,版主也是根据小木虫的规定处理的,但我不得不对这个规定的合理性表示质疑!!!!!

曾经,我身边就有类似的误判发生。我实验室的一位师兄和隔壁实验室的另一位师兄所拥有的ID极为相似,不幸的是,他们在同一天发帖求助文献,更不幸的是,IP极为相近(因为是隔壁)。而版主只是一味地死板地照着这不合理的规定,强制地认定为“马甲行为”,置他们的解释于不顾。只要稍微有点化学学科分类、研究方向分类常识的人,一眼就能看出他们所求助的文献是截然不同的两个研究方向,而版主只会死照着规定说“规定如此,你违规了”,强制罚了50个金币,这未免太不公正、太不合理,太缺乏人性化的管理了!

在法律上,若将不合法、不合理、不公正的行为,以合法的形式(如公正、合约等等)将其合法化,是无效的!
在这里,小木虫规则的制定者们,是否考虑得不够全面完善,仅仅是将这些不合理的规定,以小木虫版规的合理形式,强制将其合理化了。毕竟现实中很多单位的IP相同或相近,同时现在网络也没有实行实名制,仅凭IP是无法准确界定“马甲行为”的。所以,我认为,这样的版规是不合理的,必然会造成误判!而版主yonghaiqi也只是一味地死板地照着这不合理的规定,来解决处理问题,强制地认定为“马甲行为”“马甲团伙”,未免太不公正、太不合理,太缺乏人性化的管理了!当然,你也仅仅是个版主,很多事情你也需要请示上级,不是你可以决定的,更不是我这个普通会员可以决定的。

其次,我的朋友也是好意,帮我顶帖,以提高人气,很不想因此而让他们受到牵连,他们是无辜者。有句老话:举贤不避亲,只要是好帖,任何人都有顶的权利!如果连身边的朋友都不支持你、鼓励你,那就很难获得陌生人的广泛认可。这就好比,如果连国人都不支持姚明、刘翔,那就很难要求外国人为他们加油呐喊了。其中的道理是一样的。无论是现实中也好,还网络世界,每个人都离不开朋友的帮助支持,所以,版主你可以扣除来自我朋友顶帖所得的金币,但恕我无法接受警告处分、追罚金币,以及认定“马甲行为”“马甲团伙”的决定!


当然,在小木虫里,你们这些掌握着生死大权的人,就是皇帝,就是王法,说“规则”合理,它就是合理的。我们这些无名小虫们最终也只能应验了那句话:“人为刀俎,我为鱼肉”!

不过,乐观点看,“我不下地狱,谁下地狱!”
哈哈哈~~~


最后,还是衷心地希望版主能妥善、公正地处理这个问题,并向你的上级转达我的看法,不断完善版规,更好地为小虫们提供资源帮助,不要再出现误判了!!!!!



另外,我所发的帖,链接已被我删除,也不想再上传了。
若有需要,可给我发E-mail:fengweiwei85@126.com


[ Last edited by fengweiwei on 2008-9-23 at 12:23 ]
仙踪难觅情如梦 蓬断随风叶随风 同心千载痴情盼 守得云开见月明
3楼2008-09-23 11:37:49
已阅   关注TA 给TA发消息 送TA红花 TA的回帖

dnp

荣誉版主 (知名作家)

小木虫浪子

优秀版主

答复fengweiwei:

这个是经过讨论的处理结果,对于为什么这么处理,理由如下:

首先澄清一点,我们并没有认为你们是属于马甲团伙,因为对于IP相同,我们也同意并不一定是属于马甲,我们判定您以及您实验室师兄弟互相顶帖是属于马甲行为

论坛中存在马甲,我们不鼓励,但是如果没有违反规定,则我们不会对其进行处理,我们根据的一点是,正如yonghaiqi版主提供的那条依据,论坛中对由于一个或几个特定ID对某一ID所发的帖子进行大量的顶帖,而使此ID获得大量的利益,从而把其定义为马甲行为;因此,由于您实验室的ID(是同一实验室!)对您帖子进行大量的顶帖(45个帖子),使您赚取了金币,这个有违公平原则,不论是论坛规定,还是法律规定,都是不允许的,因此,予以处罚!
What would Jesus do?
4楼2008-09-23 12:21:03
已阅   关注TA 给TA发消息 送TA红花 TA的回帖

fengweiwei

至尊木虫 (知名作家)

偶是小马甲~~~

“我们并没有认为你们是属于马甲团伙

你自己看看帖子的标题!!!!


“有违公平原则,不论是论坛规定,还是法律规定”
不能因为是同一IP,就剥夺别人顶帖的权利,难道这就是你们所谓的公平嘛!


“法律规定”是指什么?“论坛规定”合理吗?
如果你们觉得朋友间相互顶帖有失公平,可以扣除那些金币,我绝对没意见!
但至于其他的界定、追罚,恕难从命!

现实中很多单位的IP相同或相近,同时现在网络也没有实行实名制,仅凭IP是无法准确界定“马甲行为”的

如果版主们是为了杀一儆百的话,我也无话可说。
当然了,还是那句话,在小木虫里,“人为刀俎,我为鱼肉”!


[ Last edited by fengweiwei on 2008-9-23 at 12:41 ]
仙踪难觅情如梦 蓬断随风叶随风 同心千载痴情盼 守得云开见月明
5楼2008-09-23 12:26:02
已阅   关注TA 给TA发消息 送TA红花 TA的回帖
信息提示
请填处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