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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tDogHipHop

铁虫 (正式写手)

[求助] 申请资格讨论-----2015年度国基金与香港研究资助局联合科研资助基金项目指南 已有1人参与

最近看到了与香港联合基金的指南,有想过申请,可看到指南中申请资格看不太明白,请申请过的高人指点。

特别是:2)正在承担内地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除外)的项目负责人,不得作为NSFC-RGC申请项目的合作者。

也就是说只要现在承担了国家自然基金的人不能作为合作者,那是否可以作为申请人呢?

申请方式是不是下面都可以?
内地:申请人,需要香港一个合作者?
香港:申请人,需要内地一个合作者?

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38/info47708.htm

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香港研究资助局联合科研资助基金项目指南

二、申请要求

  1.申请人应正式受聘于内地依托单位,且聘任期应覆盖申请项目执行期;申请人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且是正在承担或承担过3年期以上自然科学基金委项目的负责人。

  2. 申请人不得同时以境内、境外两种身份申请或参与申请本项目。1)自然科学基金委不接受正在承担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的负责人、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的合作者申请本项目。2)正在承担内地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除外)的项目负责人,不得作为NSFC-RGC申请项目的合作者。

  3.内地和香港以外地区的科技人员可以作为内地或香港一方项目组成员申请本项目。

  4.两地申请简表标题以及合作双方申请人姓名必须保持一致,研究计划内容应体现优势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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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虫 (正式写手)

【答案】应助回帖

★ ★
HotDogHipHop(sandy03代发): 金币+2, 鼓励交流 2015-03-09 11:32:16
(1)合作者即申请者
(2)第2条应该对应第1条看,按你的理解其实是矛盾的,第1条是正在承担,第2条是不得作为。你仔细看看,第2条是针对境外人员的限制。
2楼2015-01-02 13:2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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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2015-01-02 13: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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