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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amo6089

金虫 (正式写手)

[求助] 关于离婚后财产分配,望懂法律的给回答一下

年前一个朋友和对象要结婚,所以要买房子,
于是就登记买了套二手房,房产证是两个人名,
但是首付是我那朋友付的。
现在两个人感情出现了问题,如果要是离婚,
房子是不是要平分?
另外最近几天女方和女方父母让我那朋友写了个保证书,
保证书上说如果婚后要是离婚房子归女方,
我那朋友都签字摁手印了。
要是现在离婚,是不是房子就完全属于女方的了?
望懂此方面的人赶紧告知,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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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gradu

新虫 (小有名气)

【答案】应助回帖

★ ★ ★ ★ ★ ★ ★ ★ ★ ★
tiamo6089: 金币+10, 博学EPI+1, ★★★很有帮助 2014-05-20 14:23:45
一般情况下,离婚时夫妻双方有约定的,按约定分割财产; 无约定,则按法律均分。当然如果一方无经济来源,或者是受害者(被小三插足)等,有证据支持的,法律会支持,会多分点。第一例,如果男方首付有书面证明,比如盖章收据之类的,则从总房款扣除首付给男方,再均分。第二例,就像上面虫友说过的,不能证明受胁迫签署约定,则以双方约定为准。

[ 发自手机版 https://muchong.com/3g ]
14楼2014-05-01 14:2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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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回帖

yuguiyan

至尊木虫 (文坛精英)

哈哈

[ 发自小木虫客户端 ]
2楼2014-04-29 18:0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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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uguiyan

至尊木虫 (文坛精英)

我赶脚这就是楼主本人呢

[ 发自小木虫客户端 ]
3楼2014-04-29 18:0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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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姚永芬

版主 (文学泰斗)

低眉浅笑岁月空

优秀区长优秀区长文献杰出贡献优秀版主优秀版主优秀版主优秀版主优秀版主

【答案】应助回帖

★ ★ ★ ★ ★ ★ ★ ★ ★ ★
tiamo6089: 金币+10, 有帮助, 我觉得这个属于两人间的,应该不需要公证吧 2014-04-29 23:24:25
关于这个保证书有没有公证,有没有法律效应?
XPE发泡技术
4楼2014-04-29 18:1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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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kcs2006

木虫 (知名作家)

【答案】应助回帖

一个朋友,hahahahahahahaha
上善若水大智若愚
5楼2014-04-29 19:2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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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月无边89

银虫 (初入文坛)

【答案】应助回帖

★ ★ ★ ★ ★ ★ ★ ★ ★ ★
tiamo6089: 金币+10, 有帮助, 首先他们是还没有生活在一起,没有孩子,另外也不知道您是从哪里看出来我拿朋友还长期赌博,我也不知道你是从哪里粘贴来的,念你费心,还是感谢 2014-04-29 23:26:12
1、孩子已经18周岁,离婚后不能再向他要孩子的抚养费。

2、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一人一半,但离婚分割房产不是就非要将房卖了后两人分钱:可以将房子归一人、得到房产的人给另一方一半房价款。如果两人都要房、也都同意竞价时:可以竞价,看谁出的钱多房子就归谁。如果两人都不要房时才会卖房后分钱。

3、你这样的情况:孩子和你一起住,房子应归你、由你给他房子现在价值的一半钱:你有钱时可以一次给他、没钱时可以分期付。

4、既然和他对房子如何办说不到一起、他也不同意离婚:就别再理他,立即到法院起诉离婚,让法院来判。

5、既然他不悔改、还要赌,你不管是为孩子还是为自己的后半生,都要离婚了:不离的话,他把一切都输进去,你和孩子今后怎么办?注意收集他长期赌博、屡教不改的证据,争取在第一次起诉就判决离婚。
观棋不语真君子,把酒多言是小人
6楼2014-04-29 19:5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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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大空

木虫之王 (文学泰斗)

【答案】应助回帖

★ ★ ★ ★ ★ ★ ★ ★ ★ ★ ★ ★ ★ ★ ★ ★ ★ ★ ★ ★
tiamo6089: 金币+20, 有帮助, 我也这样觉得,哎,可能是因为周围亲戚朋友都知道了他要结婚,现在要是不结会很难堪,所以他就依着女方写了保证书,真是傻死了 2014-04-29 23:27:33
如果不能证明保证书是在胁迫下所写---------是合法有效的
7楼2014-04-29 20:1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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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amo6089

金虫 (正式写手)

引用回帖:
2楼: Originally posted by yuguiyan at 2014-04-29 18:00:26
哈哈

因为朋友的事情,我很替他担心着急,本想这里的人都是高素质有能力的人,故来此求助,没想到小木虫上竟然碰到还有如阁下这般的人物,能如此的幸灾乐祸,在这里皮笑肉不笑的看着笑话,实在是替您父母觉得丢人,做人到您这地步,也实属罕见,祝你以后一路走好吧
8楼2014-04-29 23:2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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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amo6089

金虫 (正式写手)

引用回帖:
5楼: Originally posted by kkcs2006 at 2014-04-29 19:29:52
一个朋友,hahahahahahahaha

你的同上
9楼2014-04-29 23:2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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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amo6089

金虫 (正式写手)

引用回帖:
3楼: Originally posted by yuguiyan at 2014-04-29 18:00:49
我赶脚这就是楼主本人呢

您尽情的感觉吧
10楼2014-04-29 23:2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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