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查看: 1633 | 回复: 29 | |||
| 当前只显示满足指定条件的回帖,点击这里查看本话题的所有回帖 | |||
[交流]
郑州轻工业学院生物材料及电化学方向导师招生(公费)
|
|||
|
王培远老师:校特聘教授/博士 研究方向:电化学功能材料及生物材料 【学习工作简历】 1998年9月至2002年7月于郑州大学化学系学习,获学士学位。 2002年9月至2005年7月于郑州大学化学系学习,获硕士学位。 2005年9月至2009年6月于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学习,获博士学位。 2009年9月至2010年9月于荷兰埃因霍温科技大学从事博士后研究 2011年3月至今于郑州轻工业学院工作 【研究领域】 功能材料;生物材料;材料化学 【联系方式】 Email: peiyuanwang@zzuli.edu.cn 电话:15225050035 【在研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三项: 新型杂环共价有机网络材料的设计合成及其构效关系研究(NSFC 21104070) 功能化刚柔/多齿配体调控的配位聚合物研究(NSFC 21171151) 三维介孔石墨烯/MnO2复合材料的设计合成及电容性能研究(NSFC 21301159) 【科研成果】 近年来在Journal of Materials Chemistry(IF=5.70)、Microporous and Mesoporous Materials(IF=3.365)、Journal of Physical Chemistry C (IF=4.814)、Chemistry-A European Journal (IF=5.38)、Chemistry-An Asian Journal (IF=4.37)、Chemical Communications(IF=6.17)、等期刊发表论文20余篇,其中SCI收录16篇。获授权发明专利1项。 郑州轻工业学院材料与化学学院研究生招生,每门过国家线,其他考试科目不限,专业也不限制。研究生在校期间享受两级助学金(国家助学金、学校助学金)、三级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学校奖学金)和“三助”政策,其中“助管、助教”对研一全覆盖,“助研”对研二、研三全覆盖;另外对研一新生,还享受优秀生源奖助政策。研究生在校期间,每年所享受的各类奖、助学金,可满足返还学费和日常生活费,远优于以前不交学费的公费研究生。复试随到随复试,保证录取,录取后可报销来回路费。 [ Last edited by sunminer on 2014-4-14 at 12:47 ] |
» 猜你喜欢
职称评审没过,求安慰
已经有55人回复
最近几年招的学生写论文不引自己组发的文章
已经有5人回复
26申博自荐
已经有3人回复
A期刊撤稿
已经有4人回复
» 本主题相关商家推荐: (我也要在这里推广)
» 本主题相关价值贴推荐,对您同样有帮助:
河南省表界面重点实验室 郑州轻工业学院 化学/化工/生物材料及电化学方向导师招生
已经有0人回复
河南省表面与界面科学重点实验室生物材料及电化学方向导师招生
已经有23人回复
郑州轻工业学院生物材料及电化学方向导师招生(公费)
已经有5人回复
郑州轻工业学院生物材料及电化学方向导师招生(公费)
已经有0人回复
» 抢金币啦!回帖就可以得到:
南京都市圈高校大龄离异博士征友
+2/608
【CSC招生】拉瓦尔大学流体力学博士项目
+3/210
湖北大学食品安全研究团队诚招博士后
+1/182
Analytical Science Advances 征稿中
+1/179
新加坡国立大学张阳教授课题组招聘博士后(AI与生物医学方向)
+1/125
中国海洋大学与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 联合培养 专硕 食品加工与安全
+1/89
Analytical Science Advances 持续征稿中
+1/84
Analytical Science Advances(Wiley出版社)长期征稿中...
+1/38
上海交通大学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周宝文博士后招聘(化学、材料与能源动力等方向)
+1/25
山东大学集成电路学院博士招生1名
+1/14
肿瘤免疫课题组招聘 博后
+1/13
天津大学化学系吴立朋课题组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博后招聘
+1/13
天津大学化学系吴立朋课题组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博后招聘
+1/13
招收2026级博士
+1/8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戴志高课题组诚招2026级硕博研究生
+1/5
南京林业大学”申请-考核”制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
+1/5
同济大学电信学院,肖李课题组预招2027春季与秋季博士生。
+1/3
北京师范大学与企业联合招聘博士后、全职、兼职人员
+1/3
武汉理工大学胡老师课题组招收2026年博士研究生
+1/2
有没有做核磁共振系统的虫友呢
+1/1
25楼2014-04-10 16:44:50
12楼2014-04-10 16:22:00













回复此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