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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虫 (小有名气)

[求助] 在质量标准中,共存的异构体一般不作为杂质进行控制?

请教大家,在《化学药物杂质研究技术指导原则》有机杂质的限度确定中提到:
共存的异构体和抗生素的多组分一般不作为杂质进行控制,必要时作为共存物质在质量标准中规定其比例。单一的对映体药物,其对映异构体应作为杂质控制。
   为什么共存的异构体不需要进行控制呢?比如我要做头孢菌素类的质量标准,异构体是很常见的,不需要进行控制吗?如果要进行控制的话,会有很多异构体得不到杂质对照品怎么办?比如各种降解产物还会产生异构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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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g123456

木虫 (正式写手)

给你点菊花,你就灿烂!
2楼2016-03-30 10:5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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