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已经博士毕业,并参加了工作。11月份美国有一个学术会议,我博士期间的导师答应资助我去参加,那么在填DS-160表格时,应该选谁资助我,选项有A: self(自己);B: other person (其他人);C: ***(会议举办方,英文忘记了)。我如果写自己需要提交什么证明材料?选B, 我的导师需要提供什么材料?C当然不可能了。
请教有经验的虫子!
请问楼上是什么时候在哪办的美签?听说上海领事馆对经费来源查得比较严。我只有导师的support letter 和学校科技处盖章的经费来源证明,证明了项目金额和到账数目可以吗?我看到官网上要资助人和申请人的关系证明、纳税申报表和定期存款证明或存折。我不好意思问导师要这些东西。support letter可以证明我和导师是师生关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