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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虫 (小有名气)

[交流] “撰写提纲”中的“申请人简介”部分提纲,也不能删除! 已有2人参与

科技处来信说“撰写提纲”中的“申请人简介”部分提纲,也不能删除!大家都这样吗,往年没删除了,也没啥关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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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nwuliaorao

至尊木虫 (文坛精英)

★ ★
小木虫: 金币+0.5, 给个红包,谢谢回帖
sculhf: 金币+1, 感谢交流 2013-03-04 21:01:26
要求不一样
按你们科技处的来吧(否则可能学校的形式检查就有麻烦)
我们科技处说可以删
阳光总在风雨后!
2楼2013-03-04 20:1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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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vinliu2003

木虫 (知名作家)


服从管理吧
人到中年
3楼2013-03-04 20:2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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