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查看: 1669 | 回复: 17 | |||
| 当前主题已经存档。 | |||
| 当前只显示满足指定条件的回帖,点击这里查看本话题的所有回帖 | |||
[交流]
新《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剑指仿制药
|
|||
|
7月10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签发了新修订的《药品注册管理办法》,选择在前任局长处以死刑之后的第二天出台,外界多视为表达了国家药监局荡涤积弊的决心。从新修订的《办法》条文看,也确实有了相当多的改变,以往泛滥的仿制药受到限制。 本次修改最为引人关注的就是对新药的概念界定。《办法》规定只有真正意义上的新药才能领取新药证书,对于已有国家药品标准的药品的申请,则改称“仿制药”。过去改剂型也可以领取新药证书,而新办法规定,这类药品只能按新药程序办理,无法取得新药证书。但对于三种创新剂型——靶向制剂、缓释、控制制剂等则网开一面。 “新药证书可是个宝。”一位医药企业负责政府公关的人告诉记者,若是新药,按照有关方面的规定,定价时可以申请企业定价,这样就能避免跟其他企业打价格战,利润空间更大。而参加招标的时候,甚至可以申请列于另外一组,避免竞争。 “事实上成分不变,改了一个剂型而已。钻的就是这个空子。”而如今这一类药不属于新药了,就无法享受新药的待遇。而新修订的《办法》第七十三条规定,“仿制药申请人应当是药品生产企业,其申请的药品应当与《药品生产许可证》载明的生产范围一致。”这一条也让不少熟悉医药注册的业内人士颇为感慨。以往一些医药研发机构利用技术优势,大量申报仿制药,然后在取得新药证书之后就转让给生产企业。 “现在对于仿制药只能是工业企业申报,那些靠做卖仿制药批文的小公司前景不妙,当然,他们可以跟生产企业合作申报,但是成本高了,利润也低了。”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吴浈在7月11日的新闻发布会上坦陈,原来的《办法》主要在受理、审评、审批等方面进行规定,但对原始资料的审查、生产现场的检查、产品质量的检验等方面的要求不够,监督措施也不到位。新《办法》则规定样品必须是在生产现场抽样,没有看见不行,而且抽取的样品是动态生产条件下的样品,而不是放在留样室的样品。 “这对于很多企业来说,可能会加大研发成本。因为以往报送的样品只需要在实验室里面合成就可以了,而按照这个规定,必须在大生产条件下抽样,成本必然加大,而试生产的产品未能取得批文自然无法上市。”一位分析师告诉记者。 至于能否避免仿制药泛滥市场的局面,有专家认为,还要看未来对获得新药证书后所转让的生产厂家数目是否有限制。如果没有,那么仍然可能造成重复建设。而记者发现,新修订的《办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称,“药品技术转让和委托生产的办法另行制定。” |
» 猜你喜欢
河北医科大学药学相关专业接受调剂
已经有20人回复
求助《生物利用度和生物等效性研究指导原则》(试 行),2002
已经有0人回复
药物学论文润色/翻译怎么收费?
已经有72人回复
文献求助
已经有0人回复
【招聘】清华大学药学院钱锋教授课题组诚聘博士后
已经有1人回复
新版scifinder
已经有1人回复
安捷伦液相色谱柱与方法开发指南
已经有4人回复
2026申请考核博士自荐-蛋白质组学/AI/药物设计/AIDD/化学生物学
已经有1人回复
» 本主题相关商家推荐: (我也要在这里推广)
11楼2007-07-25 11:00:49
| 好!!!!!!!!!!! |
2楼2007-07-14 22:12:43
polycao
金虫 (小有名气)
- 应助: 1 (幼儿园)
- 金币: 1008.3
- 帖子: 185
- 在线: 11.5小时
- 虫号: 125041
- 注册: 2005-12-06
- 专业: analytical chemistry
3楼2007-07-16 10:10:13
lchenglin
木虫 (正式写手)
- DRDEPI: 2
- 应助: 3 (幼儿园)
- 金币: 3109.6
- 红花: 1
- 帖子: 605
- 在线: 343.3小时
- 虫号: 196498
- 注册: 2006-02-24
- 性别: GG
- 专业: 中药研发
4楼2007-07-16 10:24:51












回复此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