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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
学校课间打乒乓球导致眼睛受伤,责任问题怎么分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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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弟弟今年初一,体育课前和同学进行乒乓球双打,搭档不小心用球拍子打到弟弟的眼睛,当时没太在意,后来检查说是前房积血导致眼睛看不见东西,现在住院治疗,花销都是我们负责的,因为是农村户口,入了新农合,我想让大家帮忙分析一下,在这件事中,弟弟、学校和他的那个搭档是不是都有责任,这个责任具体怎么分担!还有就是这个新农合怎么报销,谢谢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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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应助回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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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问题其实很好处理: 第一,此是意外伤害,意外保险的额度比例大,80%-100%。 第二:你弟弟的搭档责任分析:运动中有无故意违规动作,如果有,应按故意伤害进行赔偿,同时追究学校教育失责责任。如果没有故意违规动作:应该适用《民法通则》第132条所规定的公平责任;另一种意见认为,一个体育意外发生的损害,要让打球的人承担责任好像不是很公平,所以认为不赔偿就更好。适用公平责任原则也不能够说不对,它确确实实是《民法通则》第132条所规定的情况,但是不赔偿可能是更公平的。其理由有两点:第一,美国侵权行为法上面所讲的自冒风险,你要是知道一项活动是有风险的,你还自愿去参加,这种损害怎么能够让别人承担呢?第二,参考《埃塞俄比亚民法典》第2068条的规定。其规定,任何人参加体育活动包括官方的体育活动对于意外造成的损害,谁都不承担责任,其实基本的精神也是一个自甘风险的规则。因此,其实不承担责任是更为公平的。 |
20楼2012-12-26 12:35:03
2楼2012-11-28 21:58:05

3楼2012-11-28 22:50:25
缩++影
荣誉版主 (文坛精英)
如影随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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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2012-11-29 00:1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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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you喏
本来是在县城的医院的,后来转到省城了,转诊手续都办好了,这个是按照在县城医院做治疗来报销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