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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rlin

荣誉版主 (职业作家)

优秀版主优秀区长

[交流] [处理备案]对“wmxcau""wuwenl"马甲“嫌疑”的处理决定

原贴见:
http://muchong.com/bbs/viewthread.php?tid=521612

原贴关闭。
---------------------------


首先我们要讨论一个问题:上面的描述情况是否属于马甲。
在论坛目前jq版本的马甲处理定义中,对于马甲界定如下:
引用回帖:
在论坛规定马甲行为的帖子里面,jq斑竹给出的是这样的建议[http://muchong.com/bbs/viewthread.php?

tid=203364&fpage=1],也是考虑到实际情况而做出的权宜之计,为什么我说是权宜之计,理由在于帖

子中的["基本上"]几个字,马甲界定是很困难的事情,费时费力,很难平衡各方面的因素。
[quote]
一、 马甲行为的界定:
如果有以下行为,即["基本上"]被断定为马甲行为:
(1)同一IP的多个ID互相顶帖,并给于金币奖励;
(2)对论坛某个特定ID发布的大部分帖子(在不同的板块)进行回复,并给予金币奖励;
(3)几个ID之间(虽然IP不同)互相顶帖,某一ID对另一ID的所有(大部分)帖子回复并给金币奖励

,作为回报,后者以同样的手段回复加金币;
..........

为了避免有马甲行为的嫌疑,请:
(1)很多单位和实体对外为同一IP,请尽量不要对你单位的人比如同学或同事的论坛ID发布的资源进

行金币评价;
(2)不要特意的去顶你所认识的人如朋友,同学,网友和小木虫上认识的朋友发布的帖子,如果觉得

资源好有价值要回帖,请说明详细的评价理由,以避免不愉快的事情发生。

[/quote]

为此,环境的斑竹XX和wmxcau虫友qq交流,了解整个事情经过。我也与该虫友就这件事情进行了交流

,事情经过基本了解清楚。以下是目前初步得到的结论(与环境相关斑竹商讨后)

(1)对于kkmonkey斑竹在1楼说明的马甲认定内容,参照上面的标准,两位虫子的确有马甲嫌疑。而

且我也仔细的查看了他们发布的资源帖子,的确存在上面(一)的(2)的界定所指明问题。

(2)部分举报内容似乎欠妥。例子如下:
引用回帖:
经查wmxcau共发81帖 ,大部分帖子wuwenl给与了五星回复。

wuwenl共发8帖, IP:58.216.234.57 wmxcau均给与五星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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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英国空气质量模型PPT(96人查看,4人回复) 2007-06-20
3 生物标志物与危险度评价PPT(130人查看,5人回复) 2007-06-19
4 《专门水文地质学》郑世书主编(37人查看,0人回复) 2007-06-17
5 环评工程师培训讲义-声环境(63人查看,2人回复) 2007-06-17
6 中国人民大学精品课程-环境经济学教案(116人查看,4人回复) 2007-06-17
7 生态工业园区政府创新研究(46人查看,1人回复) 2007-06-17
8 环评工程师培训讲义-技术方法与案例分析(177人查看,9人回复) 2007-06-17

LZ举报内容经过核实,有些问题如下:

其中第一部分,经查wmxcau共发81帖 ,wuwenl回复了50贴[手工统计]。

第二部分,wuwenl共发8帖, IP:58.216.234.57 wmxcau均给与五星回复

其一:所列出的8个帖子的回复有回复为0的,不是“均”顶贴?经过统计共顶5贴。

其二:还有这个帖子也没有顶贴http://muchong.com/bbs/viewthread.php?tid=504464

其三:在生物标志物与危险度评价PPT中没有顶贴   http://muchong.com/bbs/viewthread.php?tid=505392

而且进行了回复,如果真是马甲,会这么做?

(3)与环境相关斑竹商讨后,认为:

A-两个IP在同一段内且帖子互相顶贴,马甲行为“事实”成立[参照jq的马甲规则

[http://muchong.com/bbs/viewthread.php?tid=203364&fpage=1](一)的(2)(3)的界定];但是二者同

事关系可信[PS:目前断定不排除人为因素在里面,但就目前情况,只能如此确认确定,相关人员如

果有更好的判定方法,欢迎讨论。],依据如下:

a-与wmxcau虫友的QQ交流情况判定。

b-在生物标志物与危险度评价PPT这个帖子中   http://muchong.com/bbs/viewthread.php?tid=505392,进行

了回复,如果是马甲,会这么明目张胆?还有几个例子供参考:http://muchong.com/bbs/viewthread.php?

tid=505400,5楼中的交流;http://muchong.com/bbs/viewthread.php?tid=504337,5楼中的交流;

http://muchong.com/bbs/viewthread.php?tid=499872,6楼的交流

c-wmxcau注册时间2007-5-30,wuwenl2007-6-17,从回复帖子的情况来看,wuwenl基本只回复了6月

13日以后的帖子,此前帖子未回复。如果是马甲,不会如此节制。

B-wmxcau注册时间2007-5-30, 四十天不到的时间金币已达到450, 但发布的81贴均为难得的稀有资

源;wuwenl2007-6-17注册, 发布8贴, 也是好资源。在qq交流中,该虫友承认LZ指出的马甲行为[按照论坛规则比对],自愿接受相关处罚。

C-该虫友共享了如此多的好资源后,被举报为马甲,火气大了一些,说了一些冲动的话语,态度不可

取,但尚属情有可原(PS:今天07-09是他生日...),希望下次遇到类似事情平静的解决问题。

------------------
对这件事情初步处理意见如下:

(1)按照论坛规则[http://muchong.com/bbs/viewthread.php?tid=203364&fpage=1](一)的(2)(3)

的界定,wmxcau和wuwenl不是同一人的马甲,但是在上面列举的事实中马甲行为,事实成立。

(2)wmxcau发布的81资源贴中,获得wuwenl顶贴收入50金币(逐贴手工审查后数目)。

(3)wuwenl虫友发布的8个帖子中,获得wmxcau顶贴收入5金币(逐贴手工审查后数目)。

(4)考虑到wmxcau虫友和wuwenl虫友注册时间较短,同时发布大量的优秀帖子,并且积极参与配合

调查,按照对“马甲”的处理程序和标准二(2)[对于初次出现的马甲,给与警告处理,扣除马甲加分

所得全部金币,并扣除5金币作为惩罚;]中规定,做出如下处罚决定:
4.1 扣除wmxcau虫友50金币,并且加扣5金币作为警告,共计60金币。
4.2 扣除wuwenl虫友5金币,并且加扣5金币作为警告,共计10金币。

(5)kkmonkey举报内容,按照论坛目前关于马甲的相关界定,基本属实,值得鼓励。但在举报流程、

举报事实的列举、处理方式上存在诸多失误之处,,本次举报不給与相关奖励。新版主应该加强学习相

关论坛的规章制度,这是要批评的。具体请参见如下内容[若干内容在斑竹区]。

5.1-http://muchong.com/bbs/viewthread.php?tid=203364中内容[欢迎广大虫子进行监督和举报;举报者,

请直接PM相应版块的版主即可。论坛将给予金币奖励。举报经查实确属马甲行为的给与举报者5金币的

奖励。举报时请尽量列出证据,方便斑竹查实。]
5.2-http://muchong.com/bbs/viewthread.php?tid=516338

      提请各位虫友加强学习论坛关于马甲的处理规定-http://muchong.com/bbs/viewthread.php?tid=203364

,同时欢迎各位虫友对此规定进行进一步完善。

     提请各位新斑竹认真学习论坛处理马甲的相关规定-http://muchong.com/bbs/viewthread.php?tid=516338

同时所有人认真学习本版置顶位置内容
引用回帖:
1.本版供版主公示疑似马甲行为帖,以便得到解释且接受虫子们监督;
2.版主发现有马甲行为嫌疑帖时,先与相关人员进行站内消息(PM)沟通,要求其在收悉PM后(以消息跟踪中所示为准)立即给出解释或必要的正面回复,如果当事人解释合理,就不用再移到本版;
3.如果解释不合理,或者2天内登陆却不给出解释的,就在【马甲行为曝光版】发处理意见帖曝光,曝光期限不超过5个工作日;
4.如果当事人不能在曝光期限内给出更为合适的理由,就永久曝光,并按规处罚(对情节严重,需加大处罚力度的需经管委会讨论,具体操作请联系区长);如果当事人的解释能被大家接受,再移回原处,处理版主作道歉;
5.处罚后,请处理版主在【违规虫整顿处】发帖备案(备案内容要求见【违规虫整顿处】处说明),以便下次处理时再参考。

[ Last edited by berlin on 2007-7-10 at 12: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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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rl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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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的处理就是如此了,不再做更改。

兄弟们能够认识到自己的一些小问题,足够了,就是在以后上论坛的日子里面,注意一点就是了。

涉及的几位兄弟,都要求散发部分金币,可见对这件事情的重视,足够了,足够了...

这件事情到此为止,stop here。

金币算什么呢,没有那位虫友真的会把他当成事情...

还是我经常说的那句话,这里是我家,开心靠大家...

既然是家庭,就肯定会有矛盾和争端,我们的本意是解决问题,问题解决了,其余的事情就不重要了。

这件事情,同时促使emuch大懒虫,将类似程序IP段回复顶贴的功能取消,可见这件事情的结果已经对论坛的发展和规则的细化起到了强烈的推动作用,当事双方的兄弟,功不可没。

兄弟们,这件事情起到了他应该起到的作用,stop here

关贴了

收藏这份美好,或者苦涩的回忆吧。

相关帖子我转移到区物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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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楼2007-07-10 11:1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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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rl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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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外话,供参考

(1)在这次所谓的事件中,当事人双方存在部分的误解,这可能是导致这次事件的主要原因,建议大家以后在和平友好的气氛中进行相关讨论,但是估计很难,尽力为之,共同努力...

(2)虫子们应该学习规则,论坛要保证正常的运转,规则很重要,是保证论坛正常运转的前提,因为不熟悉论坛规则而带来的伤害,真的很无奈,所以当事的两位虫友见谅。目前论坛规则肯定存在一些不合理的地方,这个从emuch老大,各位超版、相关区长和斑竹都在思考,虫子们也欢迎你们加入到对于论坛规则的修订过程中来,对于论坛规则的讨论,可以到相关版块进行讨论...但是论坛的规则已经存在,我们只能够按照现行的论坛规则来办理

(3)别的不说了,就是这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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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2007-07-09 16:4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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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rl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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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续问题,目前为避免类似事件的发生

已经考虑禁止同一IP段的评价权限,相关事情协调解决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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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台操作,结束。同时PM当事人

wmxcau:原来489金币+0.05vip,扣除后为429金币+0.05VIP

wuwenl:原来52.5金币+0vip,扣除后为42.5金币+0VIP

如有异议,请跟贴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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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2007-07-09 17: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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