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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rlin

荣誉版主 (职业作家)

优秀版主优秀区长

[交流] [处理备案]对“wmxcau""wuwenl"马甲“嫌疑”的处理决定

原贴见:
http://muchong.com/bbs/viewthread.php?tid=521612

原贴关闭。
---------------------------


首先我们要讨论一个问题:上面的描述情况是否属于马甲。
在论坛目前jq版本的马甲处理定义中,对于马甲界定如下:
引用回帖:
在论坛规定马甲行为的帖子里面,jq斑竹给出的是这样的建议[http://muchong.com/bbs/viewthread.php?

tid=203364&fpage=1],也是考虑到实际情况而做出的权宜之计,为什么我说是权宜之计,理由在于帖

子中的["基本上"]几个字,马甲界定是很困难的事情,费时费力,很难平衡各方面的因素。
[quote]
一、 马甲行为的界定:
如果有以下行为,即["基本上"]被断定为马甲行为:
(1)同一IP的多个ID互相顶帖,并给于金币奖励;
(2)对论坛某个特定ID发布的大部分帖子(在不同的板块)进行回复,并给予金币奖励;
(3)几个ID之间(虽然IP不同)互相顶帖,某一ID对另一ID的所有(大部分)帖子回复并给金币奖励

,作为回报,后者以同样的手段回复加金币;
..........

为了避免有马甲行为的嫌疑,请:
(1)很多单位和实体对外为同一IP,请尽量不要对你单位的人比如同学或同事的论坛ID发布的资源进

行金币评价;
(2)不要特意的去顶你所认识的人如朋友,同学,网友和小木虫上认识的朋友发布的帖子,如果觉得

资源好有价值要回帖,请说明详细的评价理由,以避免不愉快的事情发生。

[/quote]

为此,环境的斑竹XX和wmxcau虫友qq交流,了解整个事情经过。我也与该虫友就这件事情进行了交流

,事情经过基本了解清楚。以下是目前初步得到的结论(与环境相关斑竹商讨后)

(1)对于kkmonkey斑竹在1楼说明的马甲认定内容,参照上面的标准,两位虫子的确有马甲嫌疑。而

且我也仔细的查看了他们发布的资源帖子,的确存在上面(一)的(2)的界定所指明问题。

(2)部分举报内容似乎欠妥。例子如下:
引用回帖:
经查wmxcau共发81帖 ,大部分帖子wuwenl给与了五星回复。

wuwenl共发8帖, IP:58.216.234.57 wmxcau均给与五星回复
1 北京城区空气质量模型PPT(93人查看,3人回复) 2007-06-20
2 英国空气质量模型PPT(96人查看,4人回复) 2007-06-20
3 生物标志物与危险度评价PPT(130人查看,5人回复) 2007-06-19
4 《专门水文地质学》郑世书主编(37人查看,0人回复) 2007-06-17
5 环评工程师培训讲义-声环境(63人查看,2人回复) 2007-06-17
6 中国人民大学精品课程-环境经济学教案(116人查看,4人回复) 2007-06-17
7 生态工业园区政府创新研究(46人查看,1人回复) 2007-06-17
8 环评工程师培训讲义-技术方法与案例分析(177人查看,9人回复) 2007-06-17

LZ举报内容经过核实,有些问题如下:

其中第一部分,经查wmxcau共发81帖 ,wuwenl回复了50贴[手工统计]。

第二部分,wuwenl共发8帖, IP:58.216.234.57 wmxcau均给与五星回复

其一:所列出的8个帖子的回复有回复为0的,不是“均”顶贴?经过统计共顶5贴。

其二:还有这个帖子也没有顶贴http://muchong.com/bbs/viewthread.php?tid=504464

其三:在生物标志物与危险度评价PPT中没有顶贴   http://muchong.com/bbs/viewthread.php?tid=505392

而且进行了回复,如果真是马甲,会这么做?

(3)与环境相关斑竹商讨后,认为:

A-两个IP在同一段内且帖子互相顶贴,马甲行为“事实”成立[参照jq的马甲规则

[http://muchong.com/bbs/viewthread.php?tid=203364&fpage=1](一)的(2)(3)的界定];但是二者同

事关系可信[PS:目前断定不排除人为因素在里面,但就目前情况,只能如此确认确定,相关人员如

果有更好的判定方法,欢迎讨论。],依据如下:

a-与wmxcau虫友的QQ交流情况判定。

b-在生物标志物与危险度评价PPT这个帖子中   http://muchong.com/bbs/viewthread.php?tid=505392,进行

了回复,如果是马甲,会这么明目张胆?还有几个例子供参考:http://muchong.com/bbs/viewthread.php?

tid=505400,5楼中的交流;http://muchong.com/bbs/viewthread.php?tid=504337,5楼中的交流;

http://muchong.com/bbs/viewthread.php?tid=499872,6楼的交流

c-wmxcau注册时间2007-5-30,wuwenl2007-6-17,从回复帖子的情况来看,wuwenl基本只回复了6月

13日以后的帖子,此前帖子未回复。如果是马甲,不会如此节制。

B-wmxcau注册时间2007-5-30, 四十天不到的时间金币已达到450, 但发布的81贴均为难得的稀有资

源;wuwenl2007-6-17注册, 发布8贴, 也是好资源。在qq交流中,该虫友承认LZ指出的马甲行为[按照论坛规则比对],自愿接受相关处罚。

C-该虫友共享了如此多的好资源后,被举报为马甲,火气大了一些,说了一些冲动的话语,态度不可

取,但尚属情有可原(PS:今天07-09是他生日...),希望下次遇到类似事情平静的解决问题。

------------------
对这件事情初步处理意见如下:

(1)按照论坛规则[http://muchong.com/bbs/viewthread.php?tid=203364&fpage=1](一)的(2)(3)

的界定,wmxcau和wuwenl不是同一人的马甲,但是在上面列举的事实中马甲行为,事实成立。

(2)wmxcau发布的81资源贴中,获得wuwenl顶贴收入50金币(逐贴手工审查后数目)。

(3)wuwenl虫友发布的8个帖子中,获得wmxcau顶贴收入5金币(逐贴手工审查后数目)。

(4)考虑到wmxcau虫友和wuwenl虫友注册时间较短,同时发布大量的优秀帖子,并且积极参与配合

调查,按照对“马甲”的处理程序和标准二(2)[对于初次出现的马甲,给与警告处理,扣除马甲加分

所得全部金币,并扣除5金币作为惩罚;]中规定,做出如下处罚决定:
4.1 扣除wmxcau虫友50金币,并且加扣5金币作为警告,共计60金币。
4.2 扣除wuwenl虫友5金币,并且加扣5金币作为警告,共计10金币。

(5)kkmonkey举报内容,按照论坛目前关于马甲的相关界定,基本属实,值得鼓励。但在举报流程、

举报事实的列举、处理方式上存在诸多失误之处,,本次举报不給与相关奖励。新版主应该加强学习相

关论坛的规章制度,这是要批评的。具体请参见如下内容[若干内容在斑竹区]。

5.1-http://muchong.com/bbs/viewthread.php?tid=203364中内容[欢迎广大虫子进行监督和举报;举报者,

请直接PM相应版块的版主即可。论坛将给予金币奖励。举报经查实确属马甲行为的给与举报者5金币的

奖励。举报时请尽量列出证据,方便斑竹查实。]
5.2-http://muchong.com/bbs/viewthread.php?tid=516338

      提请各位虫友加强学习论坛关于马甲的处理规定-http://muchong.com/bbs/viewthread.php?tid=203364

,同时欢迎各位虫友对此规定进行进一步完善。

     提请各位新斑竹认真学习论坛处理马甲的相关规定-http://muchong.com/bbs/viewthread.php?tid=516338

同时所有人认真学习本版置顶位置内容
引用回帖:
1.本版供版主公示疑似马甲行为帖,以便得到解释且接受虫子们监督;
2.版主发现有马甲行为嫌疑帖时,先与相关人员进行站内消息(PM)沟通,要求其在收悉PM后(以消息跟踪中所示为准)立即给出解释或必要的正面回复,如果当事人解释合理,就不用再移到本版;
3.如果解释不合理,或者2天内登陆却不给出解释的,就在【马甲行为曝光版】发处理意见帖曝光,曝光期限不超过5个工作日;
4.如果当事人不能在曝光期限内给出更为合适的理由,就永久曝光,并按规处罚(对情节严重,需加大处罚力度的需经管委会讨论,具体操作请联系区长);如果当事人的解释能被大家接受,再移回原处,处理版主作道歉;
5.处罚后,请处理版主在【违规虫整顿处】发帖备案(备案内容要求见【违规虫整顿处】处说明),以便下次处理时再参考。

[ Last edited by berlin on 2007-7-10 at 12:35 ]
让我与你握别-再轻轻抽出我的手-知道思念从此生根...年华从此停顿-热泪在心中汇成河流-是那万般无奈的凝视...就把祝福别在襟上吧-而明日-明日又隔天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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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rlin

荣誉版主 (职业作家)

优秀版主优秀区长

题外话,供参考

(1)在这次所谓的事件中,当事人双方存在部分的误解,这可能是导致这次事件的主要原因,建议大家以后在和平友好的气氛中进行相关讨论,但是估计很难,尽力为之,共同努力...

(2)虫子们应该学习规则,论坛要保证正常的运转,规则很重要,是保证论坛正常运转的前提,因为不熟悉论坛规则而带来的伤害,真的很无奈,所以当事的两位虫友见谅。目前论坛规则肯定存在一些不合理的地方,这个从emuch老大,各位超版、相关区长和斑竹都在思考,虫子们也欢迎你们加入到对于论坛规则的修订过程中来,对于论坛规则的讨论,可以到相关版块进行讨论...但是论坛的规则已经存在,我们只能够按照现行的论坛规则来办理

(3)别的不说了,就是这些了
让我与你握别-再轻轻抽出我的手-知道思念从此生根...年华从此停顿-热泪在心中汇成河流-是那万般无奈的凝视...就把祝福别在襟上吧-而明日-明日又隔天涯
2楼2007-07-09 16:4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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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rlin

荣誉版主 (职业作家)

优秀版主优秀区长

后续问题,目前为避免类似事件的发生

已经考虑禁止同一IP段的评价权限,相关事情协调解决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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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2007-07-09 16:5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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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rlin

荣誉版主 (职业作家)

优秀版主优秀区长

后台操作,结束。同时PM当事人

wmxcau:原来489金币+0.05vip,扣除后为429金币+0.05VIP

wuwenl:原来52.5金币+0vip,扣除后为42.5金币+0VIP

如有异议,请跟贴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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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2007-07-09 17: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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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kmonkey

荣誉版主 (著名写手)

小木虫食品研究中心前主任

感谢berlin超版的处理。我现在只是实习版主,参与论坛管理时间很短,对论坛的管理方法还不熟悉,各方面考虑不周,给各位超版和环境版版主带了不少麻烦,还请各位见谅。
我在处理这件事的时候,调查不够充分(采用的随机抽样调查),使两位虫子产生了误解,并且没有控制好自己的情绪,语言过激,给两位造成了感情上的伤害,我深表歉意,特别是让wmxcau的生日过的如此不开心,再次表示歉意。我的本意也只是警告一下,希望两位不要再违反版规,连扣金币的意思都没有。希望两位不要受这次事件的影响,以后能继续活跃在小木虫,两位确实为论坛奉献了很多很好的资源。
鉴于我在处理这件事的时候,处理问题方式不当,在论坛中造成了不良影响,请berlin超版扣除我50个金币。
喜欢飞和跑的懒猪
5楼2007-07-09 17:4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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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uwenl

铜虫 (小有名气)

感谢berlin超版的处理意见,我没有异议。我以前不上论坛更不学版规,对因此给小木虫造成的不良影响深表歉意。请版主加扣42分,再做新虫。
6楼2007-07-09 19: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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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rngby

银虫 (正式写手)

Chief OP. of ICEEB

作为一个挚爱环境版的虫子,虽然是局外人,我也说几句吧:
1.berlin此事处理的已经足够到位了,程序复杂,过程繁琐,我都没有看完,而且结果也考虑的各方面比较周到,足见大哥风范,所以此时完结此事应该算是适当了,wm虫子也不应该在情绪化了,大男人,做自己的事,让别人说去吧!
2.KK版主,想对你说几句:我知道你的初衷是好的,马甲行为确实让人深恶痛绝。但是,你不是环境版的版主也不是超版,来查环境版的马甲你有点越权,你应该先和环境版的版主商量再曝光的,因为这涉及到版间关系,你得考虑一个板块的人员构成,环境版现在很脆弱,你伤害了一个积极性很高的虫子。希望你有公开的表示,以挽留一个可贵的虫子,我觉得我的要求不过分,扣几个金币啥也不是,我愿意出你双倍的金币求个和解。
3.希望论坛的马甲行为鉴定制度尽快完善起来,也希望咱们的版主队伍能够更成熟地处理问题。
4.我只是一只虫子,说这样的话也许有点过,但是我觉得我是一位老虫子了,热爱论坛,热爱版面,有些话还是说出来的好!

[ Last edited by strngby on 2007-7-9 at 21:16 ]
7楼2007-07-09 21:1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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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rlin

荣誉版主 (职业作家)

优秀版主优秀区长

呵呵,能够看到如此的结局,我很高兴

对于KK斑竹的态度,我欣赏,知错能改,善莫大焉...KK斑竹扣金币的事情容我再考虑一下...

wuwenl虫友,不知道您的话是否还在生气,有意见直接提出,我很愚笨,但是真的认为没有必要再扣金币,在环境版块希望继续看到您辛苦忙碌的身影,期待您参与化学区的所有版块的建设中来...

strngby虫友,意见中肯,谢谢,别的不说了奥...

我现在就差wmxcau虫友的意见了,给我一个答复,希望这件事情能够圆满的解决,吾之所愿...

[ Last edited by berlin on 2007-7-9 at 22:33 ]
让我与你握别-再轻轻抽出我的手-知道思念从此生根...年华从此停顿-热泪在心中汇成河流-是那万般无奈的凝视...就把祝福别在襟上吧-而明日-明日又隔天涯
8楼2007-07-09 22:3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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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wjnet

木虫 (正式写手)

这个处理是很得当的,

我一般不发言,我是超级潜水员,今天喘口气。怕的就是这个马甲,有上百个啊
小木虫
9楼2007-07-10 01:1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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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mxcau

至尊木虫 (职业作家)

感谢Berlin区长的高度重视、多方取证和人本处理,其胸襟气度令人折服;感谢环境版小欧、G版和yxy8451一直以来的理解与支持,其忘我精神令人感动;感谢Daiqiguang超版和Strngby的声援,其急公好义令人振奋。兄弟自由散漫,浪迹网络多年,不学国法版规,放任湖海习气,有违论坛精神,在此谨表歉意。请Berlin区长引成例加罚3倍即150金币,以正视听。兄弟年过28,请环境版主发放余下280金币给即日起在环境版发资源贴的虫子。千金散尽还复来,以上两个请求,还请berlin区长和环境版主帮助实现,兄弟舍此无以自处,心愿达成之前将保持沉默。
莫听穿林打叶声,何妨吟啸且徐行。
10楼2007-07-10 09:2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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