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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ujt

金虫 (初入文坛)


★ ★
小木虫: 金币+0.5, 给个红包,谢谢回帖
yxh821011: 金币+1 2012-09-02 07:36:19
参考以下政策(基金委前两天发通知带的附件):

关于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相关经费比例的说明

根据国际合作局 “关于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协议内多年期国际(地区)合作研究、协议内合作交流类项目若干管理流程调整的通知”,以及参照重点项目和面上项目经费相关管理比例,现进一步明确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中的国际(地区)合作与交流比例、管理费比例以及劳务费比例。
一、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相关经费比例:
1.        国际(地区)合作交流经费比例:不得超过项目资助经费的40%;
2.        劳务费:不得超过项目资助经费的10%;
3.        管理费:不得超过项目资助经费的5%,协作单位不得重复提取。
二、组织间协议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相关经费比例:
1.        国际(地区)合作交流经费比例:不得超过项目资助经费的30%;
2.        劳务费:资助经费为50万元(含)以上时,不得超过项目资助经费的10%;资助经费为50万元以下时,不得超过项目资助经费的15%;
3.        管理费:不得超过项目资助经费的5%,协作单位不得重复提取。

2010年12月30日
9楼2012-09-01 22:4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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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terlizb

至尊木虫 (知名作家)


★ ★
小木虫: 金币+0.5, 给个红包,谢谢回帖
yxh821011: 金币+1 2012-09-01 22:25:22
楼主最好按照申请书写,具体如何花,到时再说吧。
2楼2012-09-01 21:5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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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terlizb

至尊木虫 (知名作家)


楼主最好按照申请书写,具体如何花,到时再说吧。
3楼2012-09-01 21:5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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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入歧途

木虫 (小有名气)


★ ★
小木虫: 金币+0.5, 给个红包,谢谢回帖
yxh821011: 金币+1 2012-09-01 22:25:35
据说可以完全无视申请书中的经费预算,重新编制。
6楼2012-09-01 22:1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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