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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选调生工作发展及历史

选调生是各省区市党委组织部门有计划地从高等院校选调的品学兼优的应届大学本科及其以上的毕业生的简称,这些毕业生将直接进入地方基层党政部门工作,作为党政领导干部后备人选和县级以上党政机关高素质的工作人员人选进行重点培养。

从高等学校选调品学兼优的应届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始于上世纪60年代中期。1965年6月,党中央批转了高等教育部党委根据中央领导同志的建议起草的《关于分配一批高等文科毕业生到县以下基层单位工作的请示报告》,全国选调生工作由此开始,“文革”期间中断;1980年,中组部在《关于抓紧选拔优秀中青年干部工作的意见》中指出:“从今年起,各省、市、自治区党委和国家机关有关部委、每年要从应届大学毕业生中挑选一定数量的政治品德好、作风正派、学习成绩优良、身体健康、有培养前途的,放到基层锻炼。党组织要对他们加强管理教育,严格要求,热情帮助,条件成熟时,择优逐级提拔到领导岗位上来”。根据这一要求,当年全国有16个省区市开展了选调生工作。1983年8月,中组部下发了《关于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的通知》,选调生工作即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起来了。1986年以后,选调生工作又一度中断。2000年2月,中组织部又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工作的通知》,强调要充分认识开展选调生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按照中央提出的党政领导干部的基本素质要求做好选调工作,切实抓好选调生的培养管理和教育工作。

具体来说,全国选调生工作大致可以划分为四个发展阶段:

第一阶段:初始阶段

1965.6.14 中共中央转发高等教育部党委根据刘少奇的建议写的《关于分配一批高等文科毕业生到县以下基层单位工作的请示报告》。中央认为,分配一批大学毕业生到农村,是实现知识分子同工农群众相结合,培养革命接班人的有效途径之一,是加强基层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除今明两年分配这批大学毕业生到农村外,以后每年都要有计划地分配一些大学毕业生到农村去。

1966-1976 选调生工作因文革而中断,但是,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却没有停止,不同的是这一批年轻人只是中学毕业或者中途辍学。

1977 恢复高考 。

1980 恢复高考后的第一批专科生毕业,其中有相当部分大龄毕业生,“统招统分”和“包当干部”的就业制度下,出现个别省份个别选调生。文革中很多的优秀干部被弄垮整死。文革后百废待兴,领导干部紧缺,年轻干部、高学历干部偏少,破格提拔了许多优秀的年轻干部,地方出现了许多二十来岁的县级领导。

1981 恢复高考后的第一批本科生毕业,少数省份少数选调生,代表人物:河南的陈全国(河南省委副书记)、王照平(河南省林业厅长)

1982 出现最早的一批选调生,他们中的一些人已成长为地厅级、省部级干部,这时期的代表人物有广西的黄道伟(广西党委常委、钦州书记)、福建的张国胜(莆田市长)、湖北的王振有(黄石市委书记)、肖旭明(恩施州委书记)、向显智(湖北师范学院院长),选调生工作开始逐步在全国展开。采取“自然分配、跟踪管理”(由学校负责派遣、接收单位负责培养管理、组织部门跟踪了解)为主和“直接选调、重点培养”(由组织部门直接分配工作和培养管理)为辅两种方式。

第二阶段:全面展开阶段

1983.8.30 中组部下发《关于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的通知》(中组发1983[10]号),为了建设好“第三梯队”,有计划地培养一批年轻而又有大学文化程度的党政领导干部,改善省、地、县(包括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的结构,决定从今年开始,各省、市、自治区每年都要选调一批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进行重点培养锻炼,几年后,择优选拔到适当的领导岗位,这是实现领导班子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一项重要措施,应作为培养干部的一项制度长期坚持下去。经过两、三年,择优选拔到基层领导岗位,从事政治、业务等多方面的工作,取得领导工作的实践经验。几年后,把其中优秀的选拔到县一级领导岗位,以后对他们的培养、管理和使用,可同地、省级后备干部衔接起来,这就为有四十岁左右的干部进入省、部级领导班子打下良好的基础。这时期的代表人物有甘肃的李鹏新(甘肃省政法委书记)、湖北的梁惠玲(女,孝感市长)。

1984年4月30日 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改变中央和国家机关直接从应届大专毕业生中吸收干部的办法的通知》(中发[1984]12号),84年的代表人物是四川成长现在福建任职的陈文清(福建省纪委书记)、湖北的李新华(湖北省政府副秘书长)、刘雪荣(黄冈市长)、史正江(中央办公厅副司长)、李建明(湖北省体育局局长)。

1985-1986 开始推行学生“供需见面”、“双向选择”等就业制度改革。代表人物:团中央常委、青农部部长陶宏(湖北)。

第三阶段:调整阶段

1986 中央组织部召开选调生工作会议,决定暂停选调生工作。各级组织部门就之前这批选调生的工作去向,在征求本人意见的前提下,作了妥善安置。有的调到县以上机关工作,有的回原籍工作。

1989.07.16 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省级以上党政机关不直接从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中吸收干部的通知》(中发[1989]5号),几年来的实践证明,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经过基层工作锻炼,然后择优选入党政机关,是保证机关干部素质的重要措施。

1991.9.6 中共中央作出《关于抓紧培养教育青年干部的决定》,今后,中央国家机关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党政机关,除经中央和国务院批准外,一般不要直接吸收应届大学毕业生进入机关。应届大学毕业生应尽量分配到基层去工作。直接分配到党政机关的应届大学毕业生,要先到基层进行锻炼。地(市)以上组织人事部门每年可从应届大学毕业生中挑选一批品学兼优的学生,分配到基层去培养锻炼,并进行跟踪考察,然后从中挑选优秀分子,逐级补充到党和国家机关干部队伍中来。

1992.4.10 中组部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抓紧培养教育青年干部的决定》的实施意见,重新部署了选调生工作。为了给党政机关培养合格的后续力量,从1992年起,每年从高校应届毕业生中挑选一批品学兼优的毕业生,分配到(市、区、旗)或农村乡镇或企业工作,经过2年以上的基层锻炼,按照增员指标,经过考试考核,分别补充到地级以上党政机关干部队伍中来。这一时期的选调生,由于主要是自然分配、跟踪管理,选调生来自四面八方、各行各业,流失较严重。实践证明,这种选拔和管理方式基本上不适合党政干部的成长规律。

1993 推出“自主择业”就业制度。

1994.10. 26 中组部、人事部、公安部发出《关于从全国高等学校选拔部分优秀应届毕业生到基层公安机关锻炼培养的通知》,决定划出专项编制,从全国高等学校中选拔部分优秀应届毕业生,以指令性分配计划的方式充实到县(市)公安局,并采取跟踪培养的办法,加强县(市)公安机关领导班子后备队伍建设。

1995年1月7日 中共中央发出《关于抓紧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通知》(中发[1995]2号),各级党委组织部门,要会同教育、人事部门,每年从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中挑选一批品学兼优的毕业生进行重点培养。选定以后,先组织他们到党校或干部院校培训,对他们进行政治理论、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优良传统作风等方面的教育,然后根据每个人的不同情况和培养方向的要求,将他们分配到农村乡镇或企业工作,并进行跟踪考察,从中挑选优秀分子,逐级补充到县级以上党政机关干部队伍中来。

1996 选调生工作开始在某些省份继续展开。从这时候起,往届毕业生、选调生也可以参加选调。这一阶段,主要采取“直接选调、重点培养、跟踪考察、优胜劣汰、滚动管理”的办法。

第四阶段:探索阶段

1999.10 中组部在江苏召开全国选调生工作座谈会,开始全面恢复选调生工作。

1999 高校开始大规模扩招。

2000至今 就业形势趋紧。

2000.9.5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抓紧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通知》(中发〔1995〕2号)和全国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工作座谈会精神,中组部颁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工作的意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要会同有关部门,每年选调一定数量的应届毕业的优秀大学生和研究生到基层重点培养锻炼,并把这项工作纳入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工作的整体规划。要对他们加强培养教育,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使他们健康成长。对德才素质好、有发展潜力的,要列入后备干部名单。条件成熟的,要及时提拔到基层领导岗位。适合做机关工作的,有计划地补充进县级以上党政机关。

2000.1.12 中组部等部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00]3号)。实践证明,选调品学兼优的应届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符合领导人才成长的客观规律,是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加强领导班子及其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从源头抓起,培养造就大批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领导人才的一项战略性措施。世纪之交,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更加需要高瞻远瞩,有计划地做好领导人才的培养工作。明确选调生工作的重点是培养党政领导干部后备人选,同时为县级以上党政机关培养高素质的工作人员。必须按照中央提出的党政领导干部的基本素质要求做好选调工作。选调生分配纳入高等院校毕业生分配计划。

2002 中央党校第一期选调生(地厅级)培训班开班。

2002.5.29中共中央政治局候补委员、书记处书记、中央组织部部长曾庆红同志专门接见了第一期培训班学员,并发表重要讲话,要求要把选调生工作作为一项事关全局、事关长远的大事,继续抓紧抓好。还特别强调:对选调生工作一要坚持,二要改进,三要提高。

2002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李岚清同志在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内参《福建从培养接班人的高度改进选拔培养高校应届毕业生方式》上就福建省选调生工作作出批示:“这个办法好,选拔高校应届毕业生先放到农村基层去锻炼,不但有助于提高农村基层干部的文化素质,加强农村工作,而且有利于培养青年干部,特别是有利于培养他们对人民群众的感情。”

2003.3-2003.7 中央选调生第二期培训班开班。

2003扩招后第一届学生毕业,就业形势异常严峻。很多大学毕业生选择选调下基层。

2003共青团中央、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发出《关于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通知》(中青联发[2003]26号),这项计划通过引导大学生到西部去、到基层去、到祖国和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去建功立业,促进西部贫困地区教育、卫生、农技、扶贫等社会事业的发展,拓展大学生就业、创业的渠道,努力培养造就一大批既有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又有基层工作经验和强烈社会责任感的优秀青年人才。

2003广东梅州提前两年到高校“下单”培养选调生 2003年,梅州市委决定成立“战略后备人才培养工程”领导小组,利用本地高校———嘉应学院升为本科的契机,用5年时间,每年从学院本科三年级优秀学生中选拔60人作为“党政战略后备人才”培养对象,经过培训、公务员考试和有关考核、淘汰,合格者作为选调生安排到基层党政部门工作。特别要求他们利用寒暑假到村镇挂职锻炼,提前了解基层,提前对接基层。

2003.6 山东省委组织部、共青团山东省委下发了《关于做好选调生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充实共青团干部队伍工作的通知》(鲁组通字[2003]21号),决定每年从高校选拔一批政治坚定,有培养前途,热爱青年工作的优秀应届大学毕业生充实到省共青团干部队伍。

2004.7.6十六届中央政治局委员、湖北省委书记俞正声在湖北省委党校2004届选调生岗前培训班上发表了关于选调生工作的重要讲话并看望了所有选调生学员。今年组织部确定的是300人,常委讨论加了200人,争取明年达到1000人。我们湖北省有1000多个乡镇,争取每年每个乡镇增加一个。我们要经过5年、10年、15年的努力,使干部的素质逐步提高,逐步成为市、县两级的骨干。

2004.09-2005.01 中央党校第三期选调生培训班开班。

2005.3.20 《人民日报》发表文章:选调生工作——打造中国特色干部后备库,总结选调生工作开展25年来的基本经验。不断规范选育流程。严格标准,择优选调;科学培养,动态管理;不惟台阶,适时任用。打造年轻干部培养制度。基层实践是人生起步的基础;艰苦环境是走向成熟的根本;多岗位锻炼是提升素质的关键。

2005.03.21 香港文汇报报道选调生成省厅级领导接班人。

2005.6.29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5]18号)。加大选调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锻炼的工作力度。选调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锻炼,在改革、建设的第一线和艰苦的环境中了解国情、砥砺品格、增长才干是青年人才成长的重要途径,也是优化基层公务员队伍结构、提高基层干部队伍素质的有效方式。要进—步扩大选调生的规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每年都要选拔—定数量的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主要充实到农村乡镇和城市街道等基层单位。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加强对选调生的日常管理和培养,在他们到基层工作2至3年后,按照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按照有关规定,结合岗位需求,从中择优选拔部分人员任用到乡镇、街道领导岗位。今后,县级以上党政机关补充公务员,应优先从选调生中选用。

2005.10-2006.01 中央党校第四期选调生班开班。

2006中组部、人事部、教育部、财政部、农业部、卫生部、国务院扶贫办、共青团中央联合下发《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16号),三支一扶工作开始。

2006.3 中央组织部、中央编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关于缓解西部及贫困地区基层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法官、检察官短缺问题的意见>的通知》(组通字[2006]8号)进一步做好选调生工作,充实法官、检察官后备人才。省(区、市)党委组织部门将为基层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选调法律专业人才纳入选调生计划,会同高级人民法院、省级人民检察院每年有计划地选调一批优秀应届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毕业生,安排到基层院工作。西部各省(区、市)每年选调的人数一般不少于20名。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要按照选调生工作的有关政策,安排好选调生的工作和生活,保证选调生安心基层,尽早成才。

2006.7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书记在2006届广西选调生代表以及清华大学到广西挂职锻炼的青年教师座谈会发表重要讲话。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是我们党为了促进地方建设,着眼于党的事业后继有人、长治久安,为推进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建设朝气蓬勃、奋发有为党政领导干部队伍而采取的一项战略举措。自治区党委对选调生工作十分重视,把这项工作作为年轻干部成长“两个源头”的重要组成部分。

2006.10-2007.01 中央党校第五期选调生班开班。

2007.7.12广西区党委书记刘奇葆致信2006届清华大学选调生左孔天、周滢照、周伟平、黄杰鹏,勉励选调生早日成为德才兼备成就卓越的优秀干部。并向广西所有的选调生朋友表示诚挚的问候!

2007.7.13十六届中央政治局委员、湖北省委书记俞正声再次专程赶到选调生培训地看望1000多名选调生并发表了热情洋溢的讲话。选拔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去,充实公务员队伍,是省委作出的重大决策。三年来的实践证明,这个方法是成功的。很多同志通过基层锻炼,增长了知识,增长了才干,已经成为基层干部中的骨干力量。

2009 重庆市与清华大学开创定向选调工作,当年清华大学就向重庆输送了37名优秀毕业生作为选调生到重庆基层党政部门工作。而此前的2005-2008年,清华大学总共只有1名毕业生作为选调生到重庆工作。省级地方组织部门与清华大学这样的重点大学开展定向选调工作,大大改善了地方选调生队伍结构,使选调生队伍中的重点高校比例,研究生比例大大提升。[ Last edited by 零零创天 on 2012-1-26 at 16: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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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ngxin3213: 回帖置顶 2012-06-01 18:05:19
teresa9588: CSE-EPI+1, 优秀帖子,谢谢楼主哦! 2012-06-13 18:24:23
选调生管理


2011-01-23 09:51:45   来源:中国网   


(1)对选调生实行动态管理。坚持年度考察,并根据考察情况每年进行一次调整。调整选调生,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县以上党委组织部门提出意见,报省级党委组织部门同意。对已经担任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的选调生,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管理。省区市党委组织部门对担任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的选调生,要继续掌握名单。

(2)把对选调生的培养和使用结合起来。选调生在基层工作2到3年后,要按照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根据岗位需要,择优选拔任用。今后,县级以上党政机关补充工作人员,应优先从选调生中挑选。要鼓励和支持选调生参加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和竞争上岗的等活动,使他们在平等竞争中脱颖而出。

(3)选调生分配纳入高等院校毕业生分配计划。一般应分配到有利于选调生健康成长的乡镇、街道和基层企事业单位。要安排合适的工作岗位,明确相应的工作职责。选调生的工作单位确定后,要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并报省区市党委组织部备案。
3楼2012-01-26 16: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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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ngxin3213: 回帖置顶 2012-06-01 18:05:28
选调生与普通公务员的区别


2011-03-14 10:03:48   来源:海南省人民政府网站  

“选调生”项目

选调生是各省区市党委组织部门有计划地从高等院校选调的品学兼优的应届大学本科及其以上的毕业生的简称,这些毕业生将直接进入地方基层党政部门工作,作为党政领导干部后备人选和县级以上党政机关高素质的工作人员人选进行重点培养。2000年,中央组织部发布了《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工作的通知》,对进一步做好“选调生”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选调生也属于公务员系统,但应该说与普通公务员还是有一定区别的。

一:报名条件不同。选调生的报名条件除符合国家公务员的报名条件外,一般还要求是党员、学生干部、有志于从事党政工作、服从组织安排、本科及以上学历、成绩优秀等。

二:培养目标不同。一般公务员招考的是非领导职务国家公务人员,选调生不仅仅具有国家公务员身份,其重点是培养党政领导干部后备人选。同时,为县(处)级以上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培养和输送高素质的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

三:选拔程序略有区别。选调生的选拔包括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考核等程序,一般都要求校方进行重点推荐和审查。而且“选调生”通常还会有年龄上的要求。

四:培养管理的措施不同。选调生到基层工作后,组织部门将通过举办培训班、抽调到上级党政机关跟班学习,鼓励参加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等得力措施进行重点跟踪培养,帮助选调生脱颖而出。

目前,各个地区的选调生项目一般都由当地党委的组织部门负责。因此,关心“选调生”项目的同学,可以到相关组织部门网站上查询具体政策,也可关注学校的就业信息网站。
4楼2012-01-26 16: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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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ngxin3213: 回帖置顶 2012-06-01 18:05:34
选调条件:
1、政治素质好,有志于从事党政工作并有发展潜力的优秀学生。
2、选调对象必须通过公务员录用考试。
6楼2012-01-26 16:1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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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ngxin3213: 回帖置顶 2012-06-01 18:05:36
选调原则:秉持”公平、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本人自愿报名、院校党组织推荐、组织(人事)部门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选调。
选调对象:主要选调本科生、研究生中的党员、优秀学生干部和三好学生。
7楼2012-01-26 16:1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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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ngxin3213: 回帖置顶 2012-06-01 18:02:36
选调生和选聘生的区别:
http://muchong.com/bbs/viewthread.php?tid=2825814
选调生是公务员有编制,选聘生大多是村官没编制不是公务员。但选调生各省安排级别差异太大
不过重庆是个例外,村官转公务员,2008年第一批村官(选聘生)基本全部转正,这里选调生也得下村,但一年转正,村官08、09、10三届是两年转正,11、12两届是3年转正。

重庆公布了2011选调生简章。
http://muchong.com/bbs/viewthread.php?tid=2765191
新录用人员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办理转正定级手续;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选调人员关系在乡镇(街道),根据工作需要,博士研究生可挂职担任乡镇(街道)副乡(镇)长(副主任),硕士研究生可挂职担任乡镇(街道)乡(镇)长(主任)助理。选调人员须先到村(社区)工作,研究生至少在村(社区)工作一年;大学本科生至少在村(社区)工作2年,根据工作需要,大学本科生可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助理或村委会(社区居委会)主任助理。

[ Last edited by 零零创天 on 2012-2-2 at 08:56 ]
12楼2012-02-02 08:4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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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ngxin3213: 回帖置顶 2012-06-01 18:02:40
公务员考试基本知识扫盲贴(选调生、村官 部分摘录)
选调生、村官、公务员区别

http://muchong.com/bbs/viewthread.php?tid=1625931

14、公务员和选调生的区别是什么?

  组织部门有计划地从高等院校选调品学兼优的应届大学本科以上毕业生到基层工作,作为党政领导干部后备人选和县级以上党政机关高素质的工作人员人选进行重点培养,这批毕业生简称“选调生”。

  选调生与各单位招录的国家公务员都是国家公务员。不同点主要有:一是报名条件不同。选调生的报名条件除符合国家公务员的报名条件外,还要求是学生干部、有志于从事党政工作、服从组织安排的本科以上优秀毕业生;二是培养目标不同。选调生的培养方向主要是党政领导干部后备人选和县级以上党政机关高素质的工作人员人选。三是选拔程序不同。选调生的选拔包括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考核等程序。四是培养管理的措施不同。选调生到基层工作后,组织部门将通过举办培训班、抽调到上级党政机关跟班学习,鼓励参加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等得力措施进行重点跟踪培养,帮助选调生脱颖而出。

  15、公务员和村官的区别是什么?

  大学生“村官”不是公务员,大学生“村官”是村级组织特设岗位人员,系非公务员身份。大学生“村官”要进入公务员队伍,还必须经过公务员考试。专家指出,当前社会上有些人以为当上大学生“村官”就进入了公务员队伍,这是一种误解。但是对于表现优秀、聘期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可以享受公务员报考的优惠政策。以北京为例,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公告称,5月5日至5月8日,2006年到村任职的北京市大学生村官即可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网,报考北京市公务员。任职期间表现优秀的大学生村官可以享受5至12分的加分照顾。
13楼2012-02-02 09:0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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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ngxin3213: 回帖置顶 2012-06-01 18:02:44
选调生和公务员的区别
http://muchong.com/bbs/viewthread.php?tid=3575843(因涉及敏感词,部分词汇用了简写)

选调生是组织部门有计划地从高等院校选调品学兼优的应届大学本科以上毕业生到基层工作,作为党政领导干部后备人选和县级以上党政机关高素质的工作人员人选进行重点培养,这批毕业生简称“选调生”。

名词解释

  选调生与各单位招录的国家公务员都是国家公务员。不同点主要有:一是报名条件不同。选调生的报名条件除符合国家公务员的报名条件外,还要求是学生干部、有志于从事党政工作、服从组织安排的本科以上优秀毕业生;二是培养目标不同。选调生的培养方向主要是党政领导干部后备人选和县级以上党政机关高素质的工作人员人选。三是选拔程序不同。选调生的选拔包括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考核等程序。四是培养管理的措施不同。选调生到基层工作后,组织部门将通过举办培训班、抽调到上级党政机关跟班学习,鼓励参加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等得力措施进行重点跟踪培养,帮助选调生脱颖而出。
  选调意味付出,在清贫中践行青春的壮言,在寂寞中蕴孕爆发的力量。...

报考条件

  1、党员(含预备党员)、班级以上学生干部,具备其中一个条件即可。入党时间以当时简章公布时间为准。
  班级以上学生干部,包括:班长、各类学生委员、班团支部书记,党支部书记。院系团委的团委副书记、秘书长、部长。校团委的副书记、秘书长、部长。院系学生会(研究生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部长,校学生会(研究生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副秘书长、部长。不包括各类协会、研究小组负责人。任职时间须连续1年以上。优秀生(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等不列入报名条件。
  2、对“211工程”高校毕业生、少数民族毕业生、报考法检系统的重点政法院校毕业生,条件可放宽到班委、班团支部成员,院系学生会(研究生会)副秘书长、副部长,校学生会(研究生会)副部长。不包括各种学习小组、团小组成员。重点政法院校包括:中国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等。
  3、专升本学生的报名条件只限于本科阶段。研究生的报名条件可从读全日制大学本科算起;通过非全日制大学本科学习考取研究生的,报考条件只限于研究生阶段。
  本科生不超过25周岁,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8周岁,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0周岁(有些地区博士不限)。计算时间截至报考当年。
  选调生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公务员。


选调生和公务员的区别

  1.什么是选调生?   
    就是各级组织部门有计划的从高等院校选调品学兼优的应届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作为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后备人选的主要来源进行重点培养,从中挑选出优秀分子,逐级补充到各级党政领导干部队伍中去。这批毕业生简称“选调生”。 需要注意的是,在就业压力日趋严峻的现实下,选调生对一部分毕业生来说更多的是个“铁饭碗”,大学生自身素质不必怀疑,但在学生会主席、部长满街窜的今天,品学兼优的选拔标准很难得到贯彻。


  2、选调生与国家公务员招考有何区别?
  一般公务员招考的是非领导职务国家公务人员,选调生不仅仅具有国家公务员身份,其重点是培养党政领导干部后备人选。同时,为县(处)级以上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培养和输送高素质的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


    3.为什么要招录选调生?   
  二十多年来的实践证明,改革开放、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伟大事业,需要有大批德才兼备,既有文化知识又有实践经验的年轻干部。把优秀年轻大学毕业生分配到基层工作,是加快选拔优秀年轻干部步伐,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重要战略举措,是遵循年轻干部成长规律、加速领导人才成长的有效途径。

  选调和公务员是两回事。

  选调生是省委组织部的后备干部,放到基层锻炼,人事权归省委组织部管辖,委托接收单位考评。调动范围是全省建有党组织的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民社团。可以理解成一种特殊的干部身份。
  公务员是针对具体职能的职位,人事权一般归该单位人事机构或上级单位人事机构或人事厅管辖。一般只要有人事权的单位都有管辖权。调动范围取决于人事归属单位,在该单位人事管理范围内调动,比如你的人事管理权在市人事局就只能在市级或以下的政府机关或市直机关调动,而不能调往省级机关或平行及垂直单位,但达到副处级干部后不受此限制,可在全省范围调动。
  可以理解为选调生是先人后岗,公务员是先岗后人。
  选调生如果分配在有编制的公务员岗位就自然而然成为公务员,无需考试直接提拔,但人事归属不变;如果分配在没有公务员编制的岗位则纳入所在市级机关组织部干部编制范围,再视工作调动而定。
  选调生的提拔一般采取借调方式,借调满一年可转入借调单位,有公务员岗位编制的不通过公开公务员考试直接提拔,借调单位可以是省级机关或该生所在市级组织部人事范围内。
  所谓选调生参加公务员考试主要是指跨区报考,比如报省直单位或其它地市机关,是主动报考而非单位看中借调,这种情况在选调生提拔中比较少,除非混不下去了或觉得有蛮好的机会才会这样,而且和一般公务员身份报考不一样的是:公务员报考公务员必须在原单位工作达到一定年限,且报考前要和原单位脱离人事关系,考不上就完了;选调生不受任何条件限制,只要原单位同意报考且达到报考条件既可报考,考不上也可以回原单位工作,饭碗不丢!
  总的来说,选调生提拔速度比公务员快得多,本科毕业定科员,硕研定副科(级别,不是职务),博研定正科。但相应报考条件限制也比公务员高得多,首先是一类大学应届毕业生,其次必须是省内高校应届毕业生或籍外省应届毕业生,以前还要求要是党员,现在放宽到共青团员了。相对来说公务员就松多了,达到条件既可!应当注意,不要因为上述文字而片面选择报考选调生,体制内因各种不确定因素造成努力和回报不成比例的状况比较普遍,必须抱定踏实工作、百折不挠、本分做人、忧国忧民、与时俱进的决心,才能干成事、干好事,实现价值、造福人民。
  选调生是公务员,并且与通过正常招考被录用的公务员有不同,选调生”与公务员随着国家对公务员队伍实行“逢进必考”的原则,报考“选调生”和公务员成了当前和今后大学生走进党政机关,实现“学而优则仕”理想的唯一途径。这两条道路有异曲同工之处 :


  1、选调生与公务员相同都要有一年试用期,期间只有见习期工资,第二年定级,定科员二级。

  2、选调生虽是后备干部身份,但试用期结束后的前两年需要在基层工作,定副科级(非领导职务、级别),之后才可参与全省的人员选调。不过由于组织人事关系和档案背景与地方公务员的差异,所以总的来说选调生的提拔速度要快且后劲强。


  3、正式入编(试用期结束)后的第二年定副科级(非领导职务、级别),执行副科级工资。但需要注意级别和职务(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的区别,比如科员级别可以是副主任科员(相当于副科长、副镇长)、调研员(正处级)、巡视员(正厅级),但职务仍是科员,没有实权,所以即使第二年定副科级也不要以为自己就是副科长了。说得直白点,没有其他重要因素,怎么会让刚出道的菜鸟来当领导。所以为当官考选调生没准会让你失望。


  4、选调生是省、市、县委组织部掌握的后备干部,而招考录用的公务员,是各机关工作人员,关系由该机关的人事行政部门管辖,而非各级党委组织部。


  5、新录用的公务员直接在机关、各部门及垂直下级单位工作。选调生一般要分配到基层去锻炼,条件艰苦,福利少(不是单一情况,东部、中西部部分发达地区情况明显不同),但两年后就会回调。


  6、培养管理的措施不同。选调生到基层工作后,组织部门将通过举办培训班、抽调到上级党政机关跟班学习,鼓励参加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等得力措施进行重点跟踪培养,帮助选调生脱颖而出。


  选调生考试的几个常见问题答疑

     1、哪些人可以报考选调生?

  根据中组部有关政策规定,主要是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优秀应届毕业生。根据中央有关政策,近年来,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符合选调生条件的往届高校毕业生也可以报考。


  2、哪些高校毕业生比较适合报考选调生?

  实践证明,并不是所的高校毕业生都适合报考选调生。综合各方面意见,以下人员比较适合:热爱党,热爱人民,具备从事机关工作的基本素质和党政领导人才的潜质,适应基层艰苦环境,在校期间综合表现优秀,学习成绩良好,群众威信较高的高校毕业生。


  3、报考选调生有无户口和生源地限制?

  一般来说招考不限户籍(须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限生源地。


  4、对研究生实行什么政策?

  在考录计划上,实行计划单列。在分配上,博士研究生安排到市直部门,先到县(市、区)对口部门挂职锻炼一年;硕士研究生全部到乡镇街道工作。法院、检察院系统的硕士研究生,一般安排到县(市、区)法院、检察院工作。


  5、选调生到基层后还有到上级机关工作的机会吗?


  如按照山东省的政策规定,选调生在基层工作满2年后,可以通过公开考试等方式,充实县级以上机关单位。


  6、选调生工作是什么时候开始的?


  选调生工作的历史,可以追溯到上个世纪六十年代。1965年6月,国家高教部党委根据刘少奇同志建议,就分配一批高等院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问题,向中央递交报告。中央非常重视,及时批转各地研究执行。但“文革”开始后被迫中断。粉碎“四人帮”后,党中央加大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力度。上世纪八十年代,选调生工作在全国展开。
14楼2012-02-02 09: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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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零创天: 回帖置顶 2012-02-03 09:11:46
资料目录

1楼:全国选调生工作发展及历史
2楼:选调生的培养教育
3楼:选调生管理
4楼:选调生与普通公务员的区别(海南省人民政府)
5楼:选调目的
6楼:选调条件
7楼:选调原则、选调对象
8楼:2012年北京市选调生通知
9楼:2011年北京市选调生通知
12楼:选调生和选聘生的区别:
13楼:公务员考试基本知识扫盲贴(选调生、村官 部分摘录)选调生、村官、公务员区别
14楼:选调生和公务员的区别
16楼:2012年江苏省选调生招考公告
37楼:2012年河南省选调生招考公告

[ Last edited by 零零创天 on 2012-2-28 at 13:30 ]
15楼2012-02-03 09:1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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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星级,优秀推荐

零零创天: 回帖置顶 2012-02-06 08:45:13
山东选调生考试科目: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综合知识)和申论,重点测试从事机关工作应具备的政治修养、综合素质、认知水平、实践能力等,时间半天。

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综合知识)和申论各占50%。“三支一扶”、“西部计划”高校毕业生笔试原始成绩加4分。笔试成绩在山东选调生网公布。  

面试,由省委组织部统一组织。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主要测试从事机关工作应具备的综合分析、言语表达、应急处变、组织协调、人际交往等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设旁听席,邀请部分“两代表一委员”、新闻记者等现场旁听,接受社会监督。
18楼2012-02-05 20:4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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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河北省选调生选拔工作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有关要求,大力培养经过实践锻炼、具有基层工作经验的优秀年轻干部,为建设经济强省、和谐河北提供人才支撑和有力保证,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研究决定,2012年继续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数量

2012年全省计划选拔选调生681名,其中,从全国普通高校应届大学毕业生中选调462名(石家庄市60名,承德市45名,张家口市70名,秦皇岛市21名,唐山市31名,廊坊市18名,保定市60名,沧州市80名,衡水市32名,邢台市30名,邯郸市15名);从河北省有服务基层项目工作经历人员中选调219名(石家庄市20名,承德市25名,张家口市30名,秦皇岛市9名,唐山市21名,廊坊市8名,保定市34名,沧州市40名,衡水市13名,邢台市10名,邯郸市9名)。

二、选调条件

(一)全国普通高校应届大学毕业生报考选调生的条件

(1)全国普通高校国家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学习成绩优良,具备授予学士以上学位条件。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毕业生不列入选调范围。

(2)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在大学或研究生学习期间担任过班级以上学生干部(不包括各类协会、研究小组负责人),有较强的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非中共党员或未担任过学生干部的硕士及以上研究生也可以参加选调。

(3)本科生年龄一般在25周岁以下(1986年3月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一般在28周岁以下(1983年3月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在30周岁以下(1981年3月以后出生)。

(4)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身心健康,适应基层工作需要。

(5)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公务员的其他情形以及在校学习期间受过各种处分的毕业生不得参加选调。

(二)河北省有服务基层项目工作经历人员报考选调生的条件

(1)河北省省、市、县2010年及以前选聘、目前在岗的大学生“村官”,聘期内表现优秀,考核称职。河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大学生志愿者健康行动计划)”人员,2012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

(2)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具有学士以上学位。

(3)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非中共党员的硕士以上研究生也可以参加选调。

(4)年龄一般在32周岁以下(1979年3月以后出生)。

(5)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身心健康,适应基层工作需要。

(6)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公务员的其他情形以及在校学习或工作期间受过各种处分的人员不得参加选调。



三、选调程序

(一)网上报名

符合选调条件人员通过网络报名,指定报名网站为河北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hebpta.com.cn)。

报名时间为3月8日9:00至3月16日17:00,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3月17日17:00。

考生报名前,要认真阅读报考须知并同意《网上报名诚信承诺书》,然后按照网上要求的操作流程进行具体操作。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请于4月2日9:00至4月6日17:00登录河北省人事考试网打印《笔试准考证》。

☆☆☆☆☆  特别提示:

(1)选调生与省市县乡公务员职位不可同时兼报,但报考选调生可以同时兼报大学生“村官”,选调生录取工作结束后,未被录为选调生的,根据考试成绩和个人意愿,可选聘为大学生“村官”。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考生必须承诺履行《网上报名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在面试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3)网上报名须使用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并选择报考职位(每个考生只能选择报考一个设区市,分别是:石家庄、承德、张家口、秦皇岛、唐山、廊坊、保定、沧州、衡水、邢台、邯郸)。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填报信息、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以修改,请务必准确牢记。

(4)请按照网上要求的“填表说明”规范填写信息或选择项目,上传的电子照片必须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名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缴费操作,缴费成功即为完成报名。

(5)考生报名信息“提交审核”后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提交审核”后24小时内反馈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可直接进入缴费程序。

(6)报名缴费只能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每人报名考务费100元。推荐使用下列银行发行的借记卡或信用卡: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请及时开通网上支付功能。

(7)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先进行网上缴费,待考试结束的当天下午18:00前,到所报考设区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办理,具体地点和联系电话在河北省人事考试网发布。审核确定符合减免条件的,所退费用由省人事考试中心退回原网上缴费银行卡。办理要求是: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考生须提供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考生须提供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8)请务必牢记报名和缴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考试时间等重要信息,凡是超过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一律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相关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二)笔试

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所有考生均需参加以上两科考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内容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常识判断、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等,全部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为90分钟,满分为100分;《申论》主要通过考生对给定材料的分析、概括、提炼、加工,测查考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问题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全部为主观性试题,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笔试总成绩为以上两科考试成绩之和,满分为200分。考试范围参考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编写的《河北省2012年度公务员录用省市县乡四级联考公共科目考试大纲》。

笔试时间为4月8日上午,8:00—9:30进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考试,10:00—12:00进行《申论》考试。报考选调生的考生在所报考设区市的市区进行笔试,具体考场地点在准考证上注明。

(三)面试资格复审

笔试阅卷结束后,根据笔试总成绩排序和各设区市选调计划,按照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名单。4月25日,在河北省人事考试网公布选调生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选名单等。

4月26日至28日省委组织部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具体地点见河北党建网、河北省人事考试网通知。请务必在规定时限内携带需要审核的材料和证件等参加面试资格复审,逾期不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复审时,不符合报名条件或不能按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取消面试资格,同时依据笔试总成绩排序顺延递补面试人选。

☆☆☆☆☆  特别提示:

由于公布进入面试人选名单与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间隔时间较短,请考生务必提前按照要求准备好参加面试资格复审需要的各种材料和证件等,以免贻误。面试资格复审时,考生需要提交以下材料和证件:

(1)经学校或服务地有关部门审核盖章的《河北省选调生报名登记表》(分“应届大学毕业生”和“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两种,纸质原件,一式三份,样式附后)。

(2)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现场审核原件)。

(3)党组织关系所在地党委组织部开具的中共党员证明(原件一份,样式附后)。

(4)学校或院系开具的学生干部证明(“应届大学毕业生”需要提供,原件一份,样式附后)。

(5)本人手写签名的《诚信承诺书》(原件一份,样式附后)。

其中,河北省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填写《河北省选调生报名登记表》还需要注意:

(1)大学生“村官”:“县级主管部门意见”由服务地县委组织部填写盖章;“市级主管部门意见”由服务地市委组织部填写盖章;“省级主管部门意见”由省委组织部基层组织处填写盖章。

(2)“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县级主管部门意见”由服务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填写盖章;“市级主管部门意见”由服务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填写盖章;“省级主管部门意见”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力资源市场处填写盖章。

(3)“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大学生志愿者健康行动计划)”人员:“县级主管部门意见”由服务地共青团县委填写盖章;“市级主管部门意见”由服务地共青团市委填写盖章;“省级主管部门意见”由共青团河北省委学校部填写盖章。

(4)“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县级主管部门意见”由服务地县教育局填写盖章;“市级主管部门意见”由服务地市教育局填写盖章;“省级主管部门意见”由省教育厅师范教育处填写盖章。

(四)面试和体检

选调生的面试和体检由各设区市委组织部负责组织。5月底前,各设区市委组织部分别组织选调生面试和体检,具体时间、地点以及有关要求由各设区市委组织部通知考生。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参加体检人数按本市选调计划1:1的比例确定。如有体检不合格人员,按照笔试和面试总成绩排序顺延递补(遇有总成绩并列的,取面试成绩高者)。体检标准按照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国家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司、卫生部医政司《关于对<关于明确公务员录用体检中肝脏生化标准的请示>的答复的函》(国公考录函【2010】13号)执行。

(五)确定选调生拟录用人选名单

按照笔试和面试的总成绩(笔试成绩200分÷2×40%+面试成绩100分×60%=总成绩100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成绩排序和体检情况,省委组织部研究确定选调生拟录用人选名单。

(六)考察

选调生的考察工作由各设区市委组织部负责,6月底前采取适当形式对选调生拟录用人选进行考察。考察时要调阅、审查考生档案,听取学校和有关单位意见,与本人进行面谈,对考察对象进行客观评价,写出书面考察意见。考察结束后,各设区市委组织部对考察情况进行集体研究,对考察结果不合格的认定,由各设区市委组织部提出意见,报省委组织部审定。

(七)转递、审核档案

考察结束后,各设区市委组织部要与应届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凡不签订就业协议的,视为放弃选调。已签订就业协议、本人提出悔约的,必须经所报考市委组织部和省委组织部同意,方可改签或改派。选调生录用名单确定后,有关高校或单位要将其档案寄送到其所报考市的市委组织部(封面上注明“选调生档案”字样)。各设区市委组织部要认真审核选调生档案,凡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要求的,一律取消录用。

(八)培训定岗

按照有关规定,选调生一般分配到乡镇(街道办事处)工作。8月底前,各设区市委组织部完成选调生培训定岗工作,按要求填写《河北省公务员录用审批表》,报省委组织部统一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根据《公务员法》规定,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任职;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  特别提示:

(1)河北党建网(http://www.hebdj.gov.cn)、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he.lss.gov.cn)、河北省公务员局网(http://www.hebgwyj.gov.cn)、河北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hebpta.com.cn)为河北省选调生工作信息指定发布网站,请随时留意以上网站发布的信息,以免贻误。

(2)选调生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或培训班,请不要听信任何不实信息,以免上当受骗。



附:

1、《河北省选调生报名登记表(应届大学毕业生)》(样式)

2、《河北省选调生报名登记表(河北省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样式)

3、中共党员证明(样式)

4、学生干部证明(样式)

5、《诚信承诺书》(样式)
50楼2012-03-14 22:3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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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y01501

银虫 (小有名气)


★ ★ ★
teresa9588: 金币+3, 感谢分享哦!欢迎多多来哦 2012-04-17 22:20:05
广西壮族自治区2012年考试录用选调生简章
为加强党政干部队伍源头建设,优化结构,提高素质,根据公务员法有关规定,制定本简章。

    一、招录对象和数量

    (一)招录对象

    1. 全国普通高等院校2012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2. 2012年毕业且当年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认证的国(境)外高等院校毕业生;



    3. 在广西服务期满或服务时间满2年以上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四项目”人员)。

    (二)招录数量2012年全区计划招录选调生447名。具体招录职位详见附件1。

    二、报考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除符合《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的报考资格条件外,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大学期间学习成绩优良。志愿到民族乡连续工作5年以上的建乡民族考生,可放宽到大学专科学历。



    (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在院(系)以上党组织、团组织、学生会(研究生会)或班委会中担任过学生干部,且任职时间连续满1年以上;(2)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3)获得院(系)以上“三好学生”。

    (三)报考年龄:专科毕业生26周岁以下(1985年3月15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生28周岁以下(1983年3月15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30周岁以下(1981年3月15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1976年3月15日以后出生)。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网上报名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报考人员请在2012年3月15日8:00—3月24日24:00期间登录广西选调生网(gxxds.gxi.gov.cn)网上报名系统,填写提交《2012年广西选调生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附件2),并上传本人近期小二寸电子证件照(jpg或bmp格式,130×170像素,100KB以下),提交成功后自行下载打印一式两份。



    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985”高校的毕业生既可选择报考专门面向“985”高校毕业生招录的职位,也可选择报考面向其他普通高校毕业生招录的职位,但也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报名表是相关部门审核推荐、资格审查和考察录用的重要依据,报考人员必须如实填写。不按要求填报、提供或填写虚假信息所导致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二)资格审查各市党委组织部根据本简章规定的资格条件,于3月15日—3月26日期间在网上对报考人员进行报名资格审查,应在报考人员报名次日起2日内提出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并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向报考人员反馈。对符合报考条件的,招录机关不得拒绝报考;不同意报考的,应简要说明理由。

    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表2日后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看报名资格审查结果。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不得再对报名表信息进行更改。没有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职位。

    报考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而取消招录计划的职位且已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接资格审查单位通知后,可于3月30日8:00—3月31日17:30期间改报其他职位,并请于3月31日17:30前及时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

    (三)打印准考证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请于4月11日8:00—4月21日14:3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凭证入场考试。



    报考广西选调生不需缴纳报名考试费。



    四、考试

    2012年广西选调生录用考试纳入广西公务员录用考试,笔试和面试的程序均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201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执行(详见广西人事考试网: www.gxpta.com.cn)。

    (一)笔试开考比例

    在公共科目笔试中,计划录用人数与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达到1∶3的职位方可开考。其中:面向“985”高校毕业生招录的职位,不限定开考比例;其他职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各市党委组织部于3月28日前提出是否开考的申请,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批准。取消招录计划的职位统一在广西选调生网公布。

    (二)公共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



    选调生公共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不低于市直属机关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统一划定。

    (三)面试资格审查



   各市党委组织部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后,应及时通知报考人员通过传真或邮寄(直送)方式提供如下材料进行面试资格审查。

    1. 属国内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的报考人员,须提供经院(系)和学校审核盖章的《2012年广西选调生报名表》、成绩单、学生证、身份证和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复印件各1份。

    2. 属国(境)外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的报考人员,须提供《2012年广西选调生报名表》、国(境)外学习成绩单、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以及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和学位认证书的复印件各1份。



    3. 属“四项目”人员的报考人员,除须提供经县级相关主管部门审核盖章的《2012年广西选调生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各1份外,还须提供证明本人服务时间或服务期满的材料复印件1份:①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项目的,要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②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要提供自治区教育厅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服务证书”(如服务期未满但服务时间满2年的,要提供由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③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要提供自治区“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统一制作、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④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

    五、考察与体检

    各市党委组织部根据考生的笔试加面试成绩总和(含照顾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按职位计划录用人数与考察人数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并按公务员录用体检规定进行体检。结合考试、考察、体检情况,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



    六、公示与审批备案



    (一)公示。拟录用人员由各市党委组织部在广西选调生网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监督电话等,公示时间为7天。

    (二)审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各市党委组织部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审批录用手续。

    (三)备案。各市党委组织部要及时将审批录用人员情况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备案。




    公示与审批备案时间:2012年8月底前。



    七、补录



    上述录用工作结束后,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将根据各市职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进行补录。补录的具体办法将在广西选调生网另行公布。

    咨询电话: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处,0771—5898505;

    监督电话:0771—12380;

    联系电话:各市党委组织部联系电话详见附件1。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
                                                            2012年2月29日
55楼2012-04-10 15: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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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回帖
选调生的培养教育
2011-01-23 09:48:20   来源:中国网   


(1)把选调生工作的着力点放在培养教育上,以缩短成才期,提高成才率。要以理论培训和实践锻炼为重点,全面提高政治、业务素质。

(2)选调生在基层工作期间,至少要脱产培训一次,时间一般不少于3个月。

(3)立足基层,使选调生经受严格的实践锻炼。

(4)认真抓好选调生的思想政治教育。
2楼2012-01-26 16:1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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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调目的:重点培养党政领导干部的后备人选,同时为县级以上党政机关培养高素质的工作人员。
5楼2012-01-26 16:1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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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北京市选调生通知

关于协助做好推荐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北京市基层培养锻炼工作的函

各有关高等院校:
    根据《关于选拔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工作的通知》(京组通〔2011〕2号)精神,为进一步拓宽选人视野,优化基层一线干部队伍结构,为首都经济社会长远发展提供组织保障和人才支持,北京市将结合北京市2012年上半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继续选拔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并将从中择优选拔300名左右选调生进行跟踪培养。为做好这项工作,请各高校协助做好推荐应届优秀毕业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到基层培养锻炼人员推荐范围
    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的普通高校北京生源、北京地区普通高校非北京生源和京外“985”高校2012届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优秀毕业生。
    二、到基层培养锻炼人员推荐条件
    到基层培养锻炼人员需符合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
2、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志愿到北京市基层工作,勤奋敬业,乐于奉献;
3、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综合素质较好;
4、专业符合经济社会长远发展需要,学习成绩优秀,基础知识扎实,必修课程无重修或补考,能如期毕业并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5、在读最高学历期间获得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者一等以上“优秀学生奖学金”;
6、本科生一般不超过24周岁,硕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27周岁,博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30周岁(截止到当年7月1日);
7、身心健康,能适应基层工作需要。
特别优秀或因特殊岗位要求的,可适当放宽条件。
    三、到基层培养锻炼人员推荐程序
    坚持本人自愿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原则,做好推荐工作。具体程序为:
1、各高校将北京市选拔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精神通知本校符合条件的2012年应届毕业生。
2、符合条件人员根据个人志愿填写《北京市选拔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推荐表》(见附件1)一式三份,上交所在院系。(填表说明见附件2)
3、院系、学校分别对报名人员的推荐表进行资格审查,签署推荐意见,其中一份返还学生本人。各高校汇总符合条件人员信息,填写《北京市选拔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推荐人员汇总表》(见附件3)。
4、2012年3月13日前,北京地区高校将汇总表(同时发送电子版至:bjjwzht@126.com)、推荐表(每人2份)交至市教委学生处,联系人:朱义清,联系电话:66074439。
    四、选拔选调生有关事项
    选调生选拔工作将在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后开展。对列入选调生名单的人员,将进行跟踪培养。
选调生初步人选除符合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推荐人员的条件外,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参加北京市2012年上半年录用公务员考试,且笔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报名任意职位均可,只要笔试成绩合格即可,与是否录用无关);
2、具有高校推荐表;
3、在北京市乡镇、街道、社区、村、国有企事业等基层单位工作的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均为北京市属基层单位)。
专此函达。

附件:
1、北京市选拔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推荐表
2、北京市选拔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推荐表填写有关事项说明
3、北京市选拔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推荐人员汇总表


                                          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1月5日
8楼2012-01-27 18:3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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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北京市选调生通知

        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通知)
               京组通〔2011〕2号

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
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北 京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北京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选拔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委组织部,各区县人力社保局,市委、市政府各部委办干部(人事)处、组织处,各局、总公司党委(党组)组织部(处),各高校党委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各人民团体组织部: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00〕3号)、《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中办发〔2005〕18号)和《2009–2020年北京市党政领导班子后备干部队伍建设规划》(京发〔2009〕24号),为进一步拓宽选人视野,优化基层一线干部队伍结构,为首都经济社会长远发展提供组织保障和人才支持,经研究决定,我市从2011年开始选拔优秀应届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进行跟踪培养,进一步加强党政领导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引导和推动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一线工作,进一步改善和优化基层干部队伍结构,不断提升基层干部队伍整体素质能力;树立“人才在基层培养、干部从基层选拔”的导向,促进优秀年轻干部在基层一线经受磨练、增长才干、健康成长,拓宽市和区县党政机关选人用人视野,丰富优秀年轻干部来源渠道,进一步完善来自基层一线党政领导干部培养选拔链。
二、选拔范围、数量和条件
(一)选拔范围
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的普通高校北京生源、北京地区普通高校非北京生源和京外“985”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应届优秀毕业生。
(二)选拔数量
对各高校推荐且经过考录和选聘进入北京市乡镇、街道、国有企事业等基层单位应届高校毕业生,每年从中择优选拔300名左右进行跟踪培养。
(三)选拔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
2.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志愿到基层工作,勤奋敬业,乐于奉献;
3.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综合素质较好;
4.专业符合经济社会长远发展需要,学习成绩优秀,基础知识扎实,必修课程无重修或补考,能如期毕业并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5.获得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者一等以上“优秀学生奖学金”;
6.本科生一般不超过24周岁,硕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27周岁,博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30周岁(截止到当年7月1日);
7.身心健康,能适应基层工作需要。
特别优秀或因特殊岗位要求的,可适当放宽条件。
三、选拔程序
每年选拔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工作结合全市公务员考试录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招聘组织实施。
(一)制定计划
结合本市年度公务员招录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招聘计划及时间安排,研究制定选拔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计划。
(二)宣传动员
选拔计划确定后,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市委教工委、市教委,在北京地区普通高校就选拔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工作进行宣传动员。同时,面向社会和京外高校北京生源、京外“985”高校应届毕业生发布选拔信息。
(三)组织推荐
市委教工委、市教委组织协调各高校推荐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报名参加北京市公务员招录和国有企事业等单位招聘。同时协调京外高校,做好北京生源和“985”高校优秀应届毕业生的推荐工作。
(四)上报名单
基层公务员招录和市属国有企事业招聘结束后,新录用人员所在单位,将符合选拔条件的人员名单及学校推荐表上报有关区县局级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或市国资委。区县局级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和市国资委将人员名单及推荐表汇总后,上报市委组织部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报名单截止到当年9月30日。
(五)确定名单
市委组织部会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结合年度选拔计划和专业结构、知识结构等需求,经过测试等程序确定列入基层培养锻炼人员名单。
四、政策保障
(一)选拔到基层公务员岗位的,按照有关规定确定职务,并享受相应职级待遇。其中,硕士研究生试用期满后核定为副主任科员,博士研究生试用期满后核定为主任科员,职数单列。选拔到国有企事业等其他基层单位的,按照有关规定核定职务及待遇。
(二)对列入基层培养锻炼名单人员加强教育培养,定期开展专题培训,创造实践锻炼机会,促进政治素养和综合能力不断提高。
(三)所在单位对列入基层培养锻炼名单人员进行年度考核,结果报市委组织部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委组织部会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工作满两年的列入基层培养锻炼名单人员进行全面考核,根据考核情况和日常表现,对不宜继续列入基层培养锻炼名单的,及时进行调整,实行动态管理。
(四)对表现优秀的,根据有关规定优先推荐到市级和区县党政机关或国有企事业单位相关上级部门工作。市级和区县党政机关公务员岗位出现空缺时,要优先从工作满两年的列入基层培养锻炼人员名单的公务员中遴选,遴选程序可适当简化。特别优秀的,根据后备干部资格条件,按照相应程序,列入后备干部名单。同时,鼓励和支持列入基层培养锻炼名单人员参加公开选拔、竞争上岗。
五、组织领导
选拔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政治性、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选拔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领导,纳入培养年轻干部和后备干部工作总体规划,注重研究新情况、新问题,确保顺利推进。市委组织部作为选拔工作的牵头单位,会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宏观管理和综合协调,具体负责有关政策的制定、对选拔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跟踪管理。市委教工委、市教委负责优秀高校毕业生推荐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协调工作。各区县局级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要及时了解掌握本区县、本单位列入基层培养锻炼名单人员的工作、生活和表现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市委组织部报告。各用人单位要切实做好日常管理工作,积极帮助列入基层培养锻炼名单人员解决一些实际困难,为他们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中 共 北 京 市 委 组 织 部
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北 京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1年1月4日
9楼2012-01-27 18:3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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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江苏省选调生招考公告

来源:江苏人事考试网     时间:2012-01-05   
http://www.offcn.com/zhaokao/zkxx/2012/01/05/67777.html

各有关高等学校党委:

为引导和鼓励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和生产一线锻炼成长,大力培养适应“两个率先”需要的党政后备人才,根据《江苏省选调生工作暂行办法》和有关规定,现就做好2012年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选调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调对象及数量

根据干部队伍结构和基层工作需要,面向省内和部分省外重点全日制普通高校选调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优秀毕业生300名(不含委培、定向和独立学院毕业生)。

二、选调条件

2012年选调生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学习成绩优,组织能力强,志愿到基层一线和艰苦地区工作。

2、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

3、大学期间,“985”高校学生担任过班委及以上学生干部,含班级(团支部、党支部)、学生会(团委、研究生会)和协会(社团)担任职务的学生干部;“211”高校学生担任过副班长及以上学生干部,含班级(团支部、党支部)副班长(副书记)、院系学生会(团委、研究生会)中层副职、校级协会(社团)中层正职、院系级协会(社团)副职及以上职务;其他高校学生担任过班长及以上学生干部,含班级(团支部、党支部)班长(书记)、院系学生会(团委、研究生会)中层正职、校学生会(团委、研究生会)中层副职、校级协会(社团)副职、院系级协会(社团)正职及以上职务。任职时间1学年以上。

4、大学期间获得过院系级及以上奖励。

5、大学本科生一般不超过24周岁(1987年7月1日以后出生,依此类推),硕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27周岁,博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30周岁。

6、身体健康。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工作步骤

1、发布公告。选调通知在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网站公布。各有关高校通过文件、网站等方式转发,及时将选调通知向全校应届毕业生公布。

2、公开报名。报名不设计划限制,凡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均可向院系党组织提出申请。

3、推荐人选。推荐不设计划限制。高校党委组织部(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会同院系党组织,根据选调条件对报名人选进行审核汇总,并报高校党委审定。

4、网上报名。符合条件的毕业生,于2012年2月4日至10日登录江苏省人事考试网站报名,接受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资格初审。报名设第一志愿、第二志愿和服从志愿,考生自主选择。

5、参加笔试。通过资格初审人选参加江苏省公务员A类科目笔试。根据笔试成绩和职位类别,在笔试合格线上,按照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如部分职位达不到1:3比例,按照第二志愿从高分到低分足额递补。如递补后仍达不到1:3比例,则从服从志愿考生中调剂。笔试成绩在江苏省人事考试网站查询。

6、资格复审。面试前,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不符合选调条件和未经学校推荐人选,资格复审不合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职位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足额递补。通过资格复审名单在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网站公布。

7、进行面试。面试人选统一参加江苏省公务员面试,面试成绩现场公布。根据职位类别,经百分折算后,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5:5的比例综合计分,再按照1:1.5的比例(招考人数为单数时,按四舍五入计算),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

8、人选公示。高校党委组织部(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对本校考察人选通过学校网站公示。公示内容包括人选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入党时间、担任职务及时间、表彰奖励等情况。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天。

9、组织考察。省委组织部组建考察组,对考察人选进行考察,主要了解人选在校期间的学习成绩、德才表现,以及任职、奖惩等情况。考察人选在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网站公布。

10、确定拟录用人选。根据《江苏省录用选调生量化考评办法》,经百分折算后,按照5:2:1:1:1的比例对笔试、面试、考察、任职、奖励情况进行综合计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用人选。

11、组织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组织拟录用人选体检,体检不合格的进行一次性递补。

12、确定录用。体检合格的人选,报省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确定录用,录用人选名单在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网站公布。

13、办理录用派遣手续。录用人选确定后,发录用派遣通知到各有关高校。省委组织部与录用人选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教育主管部门办理高校毕业生派遣手续。各有关高校及时将其档案转递到派遣地的市委组织部,并注明选调生档案。录用人选毕业时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录用关系自动解除。

14、分配去向。选调生在所报考省辖市范围内统一调配,一般分配到乡镇、街道工作,法律类专业可安排到基层法院、检察院。

15、依法登记。选调生录用后进行集中培训,并按照公务员法有关规定进行公务员登记。

四、工作纪律

各有关高校要坚持条件,严格程序,认真配合做好人选把关、组织考察等工作。参加选调的毕业生,要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供任职和获奖证明材料。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选调资格,并严格追究纪律责任。

五、材料要求

请有意报考的同学于2012年2月24日前,将《江苏省选调生推荐人选名册》(Excel格式,纸板,盖章)交至北阁102办公室,并将电子文档发至pkuscc3@126.com

面试结束后,入围考察人选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江苏省选调生推荐表》(一式三份),院系填写现实表现和推荐意见,学校负责审定,在考察时提交考察组。

联系电话:62760802

联系人:梅老师
16楼2012-02-03 13:4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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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t008

铜虫 (小有名气)


★ 一星级,一般

关于做好2012年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选调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高等学校党委:

为引导和鼓励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和生产一线锻炼成长,大力培养适应“两个率先”需要的党政后备人才,根据《江苏省选调生工作暂行办法》和有关规定,现就做好2012年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选调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调对象及数量
根据干部队伍结构和基层工作需要,面向省内和部分省外重点全日制普通高校选调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优秀毕业生300名(不含委培、定向和独立学院毕业生)。

二、选调条件
2012年选调生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学习成绩优,组织能力强,志愿到基层一线和艰苦地区工作。
2、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
3、大学期间,“985”高校学生担任过班委及以上学生干部,含班级(团支部、党支部)、学生会(团委、研究生会)和协会(社团)担任职务的学生干部;“211”高校学生担任过副班长及以上学生干部,含班级(团支部、党支部)副班长(副书记)、院系学生会(团委、研究生会)中层副职、校级协会(社团)中层正职、院系级协会(社团)副职及以上职务;其他高校学生担任过班长及以上学生干部,含班级(团支部、党支部)班长(书记)、院系学生会(团委、研究生会)中层正职、校学生会(团委、研究生会)中层副职、校级协会(社团)副职、院系级协会(社团)正职及以上职务。任职时间1学年以上。
4、大学期间获得过院系级及以上奖励。
5、大学本科生一般不超过24周岁(1987年7月1日以后出生,依此类推),硕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27周岁,博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30周岁。
6、身体健康。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工作步骤
1、发布公告。选调通知在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网站公布。各有关高校通过文件、网站等方式转发,及时将选调通知向全校应届毕业生公布。
2、公开报名。报名不设计划限制,凡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均可向院系党组织提出申请。
3、推荐人选。推荐不设计划限制。高校党委组织部(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会同院系党组织,根据选调条件对报名人选进行审核汇总,并报高校党委审定。
4、网上报名。符合条件的毕业生,于2012年2月4日至10日登录江苏省人事考试网站报名,接受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资格初审。报名设第一志愿、第二志愿和服从志愿,考生自主选择。
5、参加笔试。通过资格初审人选参加江苏省公务员A类科目笔试。根据笔试成绩和职位类别,在笔试合格线上,按照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如部分职位达不到1:3比例,按照第二志愿从高分到低分足额递补。如递补后仍达不到1:3比例,则从服从志愿考生中调剂。笔试成绩在江苏省人事考试网站查询。
6、资格复审。面试前,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不符合选调条件和未经学校推荐人选,资格复审不合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职位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足额递补。通过资格复审名单在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网站公布。
7、进行面试。面试人选统一参加江苏省公务员面试,面试成绩现场公布。根据职位类别,经百分折算后,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5:5的比例综合计分,再按照1:1.5的比例(招考人数为单数时,按四舍五入计算),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
8、人选公示。高校党委组织部(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对本校考察人选通过学校网站公示。公示内容包括人选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入党时间、担任职务及时间、表彰奖励等情况。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天。
9、组织考察。省委组织部组建考察组,对考察人选进行考察,主要了解人选在校期间的学习成绩、德才表现,以及任职、奖惩等情况。考察人选在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网站公布。
10、确定拟录用人选。根据《江苏省录用选调生量化考评办法》,经百分折算后,按照5:2:1:1:1的比例对笔试、面试、考察、任职、奖励情况进行综合计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用人选。
11、组织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组织拟录用人选体检,体检不合格的进行一次性递补。
12、确定录用。体检合格的人选,报省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确定录用,录用人选名单在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网站公布。
13、办理录用派遣手续。录用人选确定后,发录用派遣通知到各有关高校。省委组织部与录用人选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教育主管部门办理高校毕业生派遣手续。各有关高校及时将其档案转递到派遣地的市委组织部,并注明选调生档案。录用人选毕业时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录用关系自动解除。
14、分配去向。选调生在所报考省辖市范围内统一调配,一般分配到乡镇、街道工作,法律类专业可安排到基层法院、检察院。
15、依法登记。选调生录用后进行集中培训,并按照公务员法有关规定进行公务员登记。

四、工作纪律
各有关高校要坚持条件,严格程序,认真配合做好人选把关、组织考察等工作。参加选调的毕业生,要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供任职和获奖证明材料。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选调资格,并严格追究纪律责任。

五、材料要求
请各有关高校于2012年3月1日前,将《江苏省选调生推荐人选名册》(Excel格式,盖章)报送江苏省委组织部青年干部处,并将电子文档发至jsswzzb@163.com。面试结束后,入围考察人选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江苏省选调生推荐表》(一式三份),院系填写现实表现和推荐意见,学校负责审定,在考察时提交考察组。
发布时间:
2012-02-03       
来源:
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公务员局
19楼2012-02-06 16:4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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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诺轩66

新虫 (初入文坛)


2013届的毕业生还有选调吗
23楼2012-02-11 09:5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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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诺轩66

新虫 (初入文坛)


谢谢哈
24楼2012-02-11 09:5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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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1450144

新虫 (初入文坛)


★ 一星级,一般

很想考选调,想知道有前途么,我现在在读研
27楼2012-02-13 21:2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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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星级,优秀推荐

选调条件:
1、政治素质好,有志于从事党政工作并有发展潜力的优秀学生。
2、选调对象必须通过公务员录用考试。
33楼2012-02-25 11:5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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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he120

新虫 (初入文坛)


今天考了
34楼2012-02-25 21:0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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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liziyu521(金币+2): 谢谢资源分享! 2012-03-14 17:46:41
2012河南选调生
http://xds.haedu.cn/NewsView.aspx?id=55


关于2012年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县(市、区)党委组织部、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教育局、公务员局,各省管普通本科院校:

    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是培养选拔年轻干部的“源头工程”,是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全面建设中原经济区的重要举措,对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具有长远战略意义。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有关精神,经研究决定,2012年继续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的十七大、十七大以来历次全会和全国、全省组织部长会议精神,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严格标准,保证质量,选调政治素质好、学习成绩优良、有组织管理能力的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为各级机关选调公务员、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提供丰富人才资源。

    二、选调数量和资格条件

  (一)选调数量

根据《2009—2020年河南省党政领导班子后备干部队伍建设规划》要求,2012年计划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400名,其中:应届毕业生300人(本科213人、硕士76人、博士11人),服务农村基层高校毕业生100人。具体名额分配见附表1。

  (二)选调对象

    1、2012年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毕业的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定向、委培生除外)。报考者必须是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或本科、研究生学习期间担任过班级以上学生干部且连续1年以上,或本科、研究生学习期间被评为院(系)级以上“三好学生”。实行不同学制的研究生,于2011年下半年毕业的可以报考,2012年下半年毕业的不能报考。

    2、服务农村基层的高校毕业生。我省目前在岗、截止2011年12月31日连续计算任职2年以上、考核合格的 “大学生村干部”和我省招募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且于2010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期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报考者均应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大专以上学历。

  (三)选调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有理想、有道德、守纪律,与人民群众有深厚感情,能够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2、工作实践能力强,务实肯干,勇于创新,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文字综合和沟通表达能力。

    3、品行端正,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具有服务基层、奉献基层的志向,甘于吃苦、乐于奉献。

    4、学习成绩优良,按时获得相应的学历、学位。

    5、身体健康,能适应基层工作需要。

    6、应届本科生、硕士研究生为1982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应届博士研究生和服务农村基层的高校毕业生为1979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7、博士研究生应符合报考省辖市的选调专业意向。

    8、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情形的,不得报考。

    三、选调程序和时间安排

    选调工作采取本人自愿报名、党组织审核推荐、组织人事部门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现场确认方式进行(现场确认不接受报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登录河南省教育厅(www.haedu.gov.cn)、河南省毕业生就业信息网(www.hnbys.gov.cn)、大河网(www.dahe.cn)进入报名系统,按照系统提示进行注册,如实、准确、逐项填写相关信息,上传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红、蓝、白底均可,jpg格式,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照片宽高比例约为1.3:1.6,大小为130×160像素,30kb以下,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初审通过后,根据系统提示打印《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正反面打印、一式3份)。报考人员参照《选调生名额分配及志愿代码表》(附表1),只能选报1个志愿。

    省内高校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应于2012年3月3日前将从报名系统打印的《报名登记表》上交所在高校就业指导部门。高校党委组织部、学生就业指导部门负责对本校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同时根据省教育厅学生处(就业中心)下发的管理账户和密码进入报名系统,核对纸质报名表与网上报名表信息准确无误。报名结束后,于3月5日前从报名系统打印本校《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报名登记汇总表》(以下简称《报名汇总表》)一式3份,连同报考人员的《报名登记表》报送到郑州牧业工程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就业办(郑州市金水区北林路16号,长途汽车北站北出站口向东200米,教学楼B座1楼108房间,咨询电话0371-65769317,邮编450011)。

    省外高校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将从报名系统打印的《报名登记表》报所在高校组织部门和学生就业指导部门审核并签署意见,于3月5日前直接报送或快件邮寄到郑州牧业工程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就业办(邮寄报名材料的信封正面须标注“河南省选调生报名材料”字样,以寄到的邮戳日期为准)。

    符合条件的大学生村干部,将从报名系统打印的《报名登记表》报经所在乡(镇)党委、县(市、区)委组织部审核同意,于3月3日前报省辖市委组织部。省辖市委组织部审核、汇总整理后,于3月5日前将《大学生村干部报名登记汇总简表》(附表5)和报考人员的《报名登记表》报送到省委组织部报名处(郑州市金水路16号龙祥宾馆13楼1302房间,咨询电话:0371-65920357)。符合条件的“三支一扶”、志愿服务西部、志愿服务贫困县高校毕业生,将从报名系统打印的《报名登记表》报经所在工作单位或户口所在村(社区)党组织审核同意后,于3月5日前报省委组织部报名处,由省级各主管业务部门审核。

    报考人员应在3月6日17:30前登录报名系统,查询终审结果。终审合格的,根据报名流程进行下一步操作。资格审查贯穿考录工作全过程,提供情况不实的,一经发现,取消进入下一阶段资格。

    各省辖市服务农村基层高校毕业生报考人数与考录计划名额的比例原则上要达到8:1,达不到的,则相应核减计划,并将其名额调剂为考录应届本科生。

  (二)网上缴费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豫政〔2008〕52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报考人员按每人每科30元(两科共60元)缴纳笔试考务费。

    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人员,于3月12日8:00至3月14日18: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通过网上银行系统在线缴纳笔试考务费(报考者须准备工商银行或交通银行卡,开通网上银行功能并存上足够缴费的金额)。不接收现场缴费,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打印准考证

    通过报考资格审查且网上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于3月22日8:00至3月23日18: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A4纸,黑白、彩色均可)。

  (四)笔试

    3月24日,所有报考人员进行笔试(地点以准考证注明为准),具体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上午9:00—11:00考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满分100分;下午2:00—4:30考申论,满分100分。笔试成绩为申论×5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50%。笔试成绩于4月14日在河南人事考试网(www.hnrsks.gov.cn)、河南省教育厅(www.haedu.gov.cn)、河南省毕业生就业信息网(www.hnbys.gov.cn)、大河网(www.dahe.cn)上公布,考生也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笔试成绩。

  (五)面试、体检和考察

    在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公务员局统一指导下,由各省辖市具体组织面试、体检和考察。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以省辖市选调名额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应届博士、硕士研究生和服务农村基层高校毕业生达不到此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该类考录名额。对核减的应届博士生名额优先调剂为应届硕士生,若没有考录应届硕士生计划的,调剂为考录应届本科生;对核减的服务农村基层高校毕业生名额调剂为考录应届本科生。4月21—22日,各省辖市分别组织面试和体检。面试由省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命题,采取结构化的方式进行,重点测试综合分析、语言表达、组织协调、人际交往能力等,满分100分。

    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根据考试总成绩的高低,以省辖市选调名额1:2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按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规定进行。

    对体检合格者,按分数高低排序,以省辖市选调名额1:1.5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5月2—11日,各省辖市组织考察,对考察合格人选,按分数高低排序,以各省辖市选调名额1:1的比例确定拟选调人选。面试和考察公告于本环节前2天,在河南省教育厅(www.haedu.gov.cn)、河南省毕业生就业信息网(www.hnbys.gov.cn)、大河网(www.dahe.cn)发布。5月中下旬在以上网站公示和公布选调结果。

  (六)审批及报到

    选调结果公布后,被录用的高校毕业生填写《公务员录用审批表》,经各省辖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局初审后,报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办理审批手续,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报到手续。各地于8月底前将省选调生安排到岗,各省辖市委组织部于9月底前将省选调生到岗情况统一造册登记,上报省委组织部。
  (七)岗前培训

    被录用的省选调生到岗前,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公务员局统一组织培训。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分配安置

    选调的应届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服务农村基层的高校毕业生分配到缺编的乡(镇、街道)工作,博士研究生分配到缺编的县(市、区)工作。新录用的省选调生,直接执行定级工资标准。应届本科省选调生在乡(镇、街道)工作满3年(含试用期)、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的,安排副科级职位;应届硕士省选调生享受副主任科员待遇,在乡(镇、街道)工作满2年(含试用期)、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的,在职数范围内安排乡(镇、街道)党政副职,享受正科级待遇;应届博士省选调生安排主任科员,在县(市、区)工作满2年(含试用期)、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的,在本市范围内统筹考虑,安排副县级职位。

    选调的服务农村基层的全日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对应选调的应届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的政策分配安置;在基层工作满2年后(含试用期),仍对应明确职级待遇。服务农村基层的全日制专科生在基层工作满3年后(含试用期),对应选调的应届本科生明确职级待遇。

    省选调生的工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管理,人事档案由分配地所在的县(市、区)委组织部统一管理。新录用的省选调生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时进行期满考核,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不合格的,经省辖市委组织部初审,报省委组织部审核后,取消录用;被取消录用的人员,退回毕业院校或由户口所在地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推荐就业,也可自主择业。每批选调生试用期满考核后,各省辖市要于年底前将本市选调生考核情况统一汇总,上报省委组织部。

    录用为省选调生的人员,在基层工作服务年限至少3年(博士选调生至少2年),期间不得通过考录、调动、公选或借调等方式离开所分配的基层工作岗位,否则按自动放弃选调生身份处理,不再享受相关待遇。新录用人员到岗前就以上内容与所报考的省辖市委组织部签订《服务基层承诺书》。

    五、加强组织领导

    选调生工作是培养选拔年轻干部的重要举措之一,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级党委、政府和组织、编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教育等部门要高度重视,摆上位置,切实加强领导和指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认真按照本《通知》要求,严格程序,严格条件,扎扎实实地做好选调工作。

    高等院校和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工作的各业务主管部门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广泛宣传,正确引导,严格把关,积极推荐,努力配合做好选调的有关工作。

    附表:1、选调生名额分配及志愿代码表

          2、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报名登记表(应届毕业生)

          3、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报名登记表(大学生村干部)

          4、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报名登记表(志愿服务人员)

          5、大学生村干部报名登记汇总简表



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公务员局

                     

          2012年2月17日
37楼2012-02-28 13:2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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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头傻驴

新虫 (初入文坛)


★★★★★ 五星级,优秀推荐

不错
38楼2012-02-29 22: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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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idundun

金虫 (小有名气)


★★★ 三星级,支持鼓励

请问报考选调生有没有专业限制?
41楼2012-03-03 10:0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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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WM

新虫 (初入文坛)


★★★ 三星级,支持鼓励

零零创天: 回帖置顶 2012-03-03 12:55:32
wangxin3213: 取消置顶 2012-06-01 18:01:12
贵州省2012年选调生考试时间:3月24号,考试科目:上午考行测,成绩(占百分之六十),下午考申论,成绩占(占百分之四十).
42楼2012-03-03 11:1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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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teresa9588(金币+3): 谢谢一直以来的分享和坚持\(^o^)/~ 2012-03-13 12:01:35
贵州省2012年选调高校优秀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简章
http://www.gzrs.gov.cn/?SqlPageI ... 1340201663377284190
下载时间20120303

信息来源:综合处  发布日期:2012-02-08  浏览次数:16936
根据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中办发〔2005〕18号)、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00〕3号)、中央组织部、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关于缓解西部及贫困地区基层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法官、检察官短缺问题的意见〉的通知》(组通字〔2006〕8号)和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创业的意见〉的通知》(黔党发〔2009〕6号)精神,2012年我省将继续开展从全日制普通高校选调部分本科以上毕业生到基层工作。为确保选调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选调计划

1、选调博士研究生到党政机关工作的人数为65名。

2、选调到基层党政机关工作的人数为725名。

3、选调到基层法院工作的人数为145名。

4、选调到基层检察院工作的人数为100名。

二、选调对象和选调条件

(一)选调对象

1、2011年、2012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获得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的研究生(不含委托培养的毕业生和在职攻读学历学位的学生)。

2、2012年贵州省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贵州生源的省外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贵州生源的省外“985”或“211工程”大学列入国家统招计划的应届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不含委托培养的毕业生和在职攻读学历学位的学生(非贵州生源报考基层法院和检察院的不受“985”和“211工程”限制)。

3、省内外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2012年12月31日前在贵州服务两年及以上且服务期内考核均合格,目前仍在岗的“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 “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选聘生、“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以下简称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具有两个及以上基层服务项目经历的,其服务项目经历年限可合并计算)。

(二)选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有志于从事党政工作,志愿到基层服务,服从组织分配。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作风正派,品行端正。

3、截止2012年7月31日,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士及以上学位。

4、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获得过校级以上表彰(不含奖学金、竞赛型奖励、竞赛名次等);系(含校属学院)级“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三好学生”。

5、“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选聘生截止2012年2月20日应在服务地服务满12个月及以上、“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聘用期间必须在村工作,同时均应是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或2012年2月20日前经正式选举担任且至今担任村委会主任、副主任。

6、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截止2012年2月20日在乡(镇)基层单位服务满12个月及以上(根据有关工作要求和服务性质,参加团中央西部计划基层青年工作,开发性金融、基层法院、检察院专项志愿服务行动的志愿者,服务单位放宽至县级及以下),同时应是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或2012年2月20日前经正式选举担任且至今担任村委会主任、副主任。其中抽调到省内各级项目管理办公室工作的志愿者联络员,截止2012年2月20日须在乡(镇)基层单位服务满12个月。

7、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要求以及相关规定。

8、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4年12月31日及以前出生),本科毕业生的年龄在27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选聘生、“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中的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年龄相应放宽2周岁。

9、选调到基层法院的不受上述4、5、6条的限制,但须为法学(法律)类专业毕业生,非法学(法律)类专业毕业生必须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并取得C类及以上证书。

10、选调到基层检察院的不受上述4、5、6条的限制,但必须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并取得C类及以上证书(选调到贵阳市南明区、云岩区、白云区、小河区、乌当区、筑城地区的须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并取得A类证书)。

1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公务员录用条件。

(三)报考基层法院和检察院加分条件

1、自愿报考基层法院的考生,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获得A类证书、B类证书的,在笔试成绩综合得分基础上加5分;获C类证书的,在笔试成绩综合得分基础上加3分。

2、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获得A类证书、B类证书的考生,自愿报考放宽条件地区(指贵阳市南明区、云岩区、白云区、小河区、乌当区、筑城地区以外地区)基层检察院的,在笔试成绩综合得分基础上加5分。

3、报考基层法院和检察院的“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选聘生、“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在笔试成绩综合得分基础上,根据服务年限予以加分。服务满两年的加2分,服务满3年及以上的加3分。

同时符合上述两个条件的可累计加分。加分最高可加8分。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曾受过记过或党内警告及以上处分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有违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曾被开除公职的;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

6、报考基层法院和检察院的考生,其直系亲属因严重故意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

三、选调方式、程序

(一)报名

报名统一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进入“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www.gzpta.gov.cn)”报名。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在2012年2月20日9:00至2月24日17:00期间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提交报考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根据所报职位要求,填写《贵州省2012年选调高校优秀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报名信息表》(见附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报名申请被接受后,系统会向报考者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者查询报考结果、网上缴费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

网上报名只对报考者的照片是否符合规定进行审核,不对报考者是否属于选调对象、是否符合选调条件,以及是否符合职位所需条件进行审核。报考者必须认真阅读《贵州省2012年选调高校优秀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简章》中所规定的选调对象、选调条件,以及职位表中的各项要求,确定自己属于选调对象范围并符合选调条件之后,再根据职位表选择符合自己的职位进行填报。因错报、误报和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报名表》及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委托他人报名,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责任。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截止2012年2月24日17:00已提交报名申请的人员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包括照片)。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成功后请及时登录查看详细信息中的照片审核状态,通过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

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有关证件与笔试、面试时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报考职位要求涉及相关专业的,考生需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学校教务部门出具所学专业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证明材料。

2、缴纳报名考务费。提交报考申请成功并通过照片审核后,报考人员于2012年2月20日9:00至2月26日17:00在“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及缴费,缴费成功后方可打印《报名表》。根据贵州省财政、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按每人100元缴纳报名考务费。

按照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创业的意见〉的通知》(黔党发〔2009〕6号)中有关对应届高校特困毕业生免收报名费的规定,符合条件的报考者可到所在学校学生资助机构申请,由所在学校或学生资助机构出具相关特困生的书面证明,经确认符合条件者即可免收报名费。免收报名费的人员名单向社会进行公示。

特困考生在办理减免报名费手续时,须出示相关证明材料原件,于2012年2月25日17:00前到位于贵阳市毓秀路18号的省人才市场13层(1303号房间)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考试指导中心考务二部办理相关减免确认手续。

3、网上打印准考证。报名确认并缴费成功后,报考人员须于2012年3月16日9:00至3月22日16:00期间,自行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统一组织。考试科目为《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笔试成绩按《申论》占4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占60%的比例计算。

笔试时间:2012年3月24日。具体安排如下:

上午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14:00—16:30 《申论》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三)加分审查

加分审查工作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统一组织,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具体实施。

加分审查在笔试结束后,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可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下载打印《贵州省2012年选调高校优秀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加分申请表》,如实填写,经审查,对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在笔试成绩公布前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在笔试成绩综合得分上予以加分。

加分审查时间:2012年3月25日9:00—17:00

加分审查地点:报考基层法院的在省高级人民法院进行加分审查,报考基层检察院的在省人民检察院进行加分审查。

申请加分的考生,除提供《贵州省2012年选调高校优秀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加分申请表》、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和《报名表》原件及复印件外,还须提供以下材料:

1、通过国家司法考试获得规定等次证书或达到获得相应证书资格的考生,应提供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地市级司法考试管理部门出具的已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达到获得相应证书资格的成绩证明材料、成绩通知单原件及复印件,成绩单应加盖司法考试管理部门印章。

2、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选聘生、“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报考基层法院、检察院的应提供县级“引导办”、“项目办”出具的并经省“引导办”、“项目办”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签署有审查意见并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

证明材料均须注明毕业学校、派遣时间、服务单位及年限和在县级以下单位服务时间及年度考核情况。

逾期不提交加分申请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四)现场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在笔试结束后,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省委组织部、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将按照笔试情况,根据报考职位,按一定比例研究确定拟进入面试考察人员。笔试科目成绩不完整的报考者,不列入拟面试考察人员。

资格审查由省委组织部、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根据公示拟进入面试考察人员名单,按照有关选调要求,以及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表》,组织各市(州)组织部、省内各有关高等院校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符合招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由省委组织部、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进行公示。资格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进入面试考察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录过程,发现资格不符者即取消选调资格。该职位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资格审查时,省内各高等院校考生由本院校负责审查后,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各市(州)组织部门复审;各基层服务项目考生由省引导办、项目办负责审查后,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各市(州)组织部门复审;省外高等院校考生资格审查地点为贵阳市(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省外高等院校学生资格审查时,可将有关材料先行传真至资格审查处参加审查,但须于面试前提交材料原件。未能在面试前提交原件的,取消面试资格。

(五)面试考察及体检

由省委组织部组织牵头,各市(州)党委组织部组织,分别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本市(州)的面试考察对象进行面试和考察(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并根据面试、考察情况,确定体检对象,并组织体检。

(六)确定选调对象

经笔试、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合格的考生,由各市(州)党委组织部、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根据选调计划名额,提出拟选调对象名单,并进行公示。根据考生所报职位,由各市(州)党委组织部或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政治部与拟选调对象签订就业协议。就业协议由拟选调对象签字,并经学校(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选聘生、“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经原毕业学校〔或省级项目管理部门〕)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盖章确认后,限期反馈,若出现拟选调对象不服从分配、未按期签订就业协议等情况,则视为放弃选调,因此出现的缺额,由各市(州)党委组织部、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从该职位体检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并确定最终选调对象。

(七)选调去向

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分配到市(州)、县(市、区、特区)有空编的直属机关或经批准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也可分配到乡(镇)推荐担任副乡(镇)长。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分配到县(市、区、特区)有空编的直属机关或经批准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普通高校本科生安排到有空编的乡(镇、街道办事处)工作。

选调到基层法院、基层检察院的选调生按照所报考职位进行分配。

(八)初任培训

由各市(州)党委组织部组织,对选调生进行集中初任培训,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九)报到

根据确定的选调生名单和分配方案,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选聘生、“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其他相关证明,报到证或其他相关证明上注明“选调生”字样,分别派往有关市(州)党委组织部。报到时选调生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至2012年7月31日,未能取得毕业证、学位证者取消录用资格。选调生先到各市(州)党委组织部报到,再按要求到县(市、区、特区)党委组织部报到,由县(市、区、特区)党委组织部安排具体工作单位。

(十)档案转递

省内外高校将录用的选调生档案在封面上标注“选调生”字样后分别寄有关市(州)党委组织部。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选聘生、“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的档案转递也按上述方法办理。

档案接转和保管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接转、妥善保管选调生档案。

四、相关要求

选调生的公务员录用手续,由市(州)党委组织部按省委组织部要求办理。选调生在分配单位两年内,不得调动工作单位,也不得抽调或借调到外单位工作;在贵州工作不满五年的,不得调往省外;工作五年内不得参加各类公务员录用考试或应聘其他企事业单位。

选调生工作中各个环节的具体事项,将统一在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网站、贵州省公务员局网站、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和贵州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网站上发布,除工作特殊需要外,不再另行寄送书面通知。

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网址:www.gzzzb.gov.cn

贵州省公务员局网网址:www.gzrs.gov.cn

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www.gzpta.gov.cn

贵州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网址:www.gzsjyzx.com

咨询电话:

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干部一处<公务员管理处>:

(0851)5892549(传真)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法官管理处:

(0851)6992245(传真)

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干部处:

(0851)6697707(传真)

贵州省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工作办公室:(0851)5837318

贵州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0851)6571360

附:

1、贵州省2012年选调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到党政机关工作职位表(一).xls

2、贵州省2012年选调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到基层党政机关工作职位表(二).xls

3、贵州省2012年选调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到基层法院工作职位表(三).xls

4、贵州省2012年选调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到基层检察院工作职位表(四).xls

5、贵州省2012年选调高校优秀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报名信息表.xls

6、贵州省2012年选调高校优秀毕业生到基层法院、检察院工作加分申请表.xls  



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    贵州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
            贵州省人民检察院     贵州省教育厅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贵州省公务员局

          2012年2月8日
43楼2012-03-03 12:5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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帅帝

铁虫 (初入文坛)


★★★ 三星级,支持鼓励

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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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楼2012-03-06 10:4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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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云bboy

新虫 (初入文坛)


★★★★★ 五星级,优秀推荐

谢谢楼主
46楼2012-03-07 14: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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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jc1989

木虫 (著名写手)


★★★ 三星级,支持鼓励

wangxin3213: 取消置顶 2012-06-01 18:01:18
感觉有用哦,谢楼主。
48楼2012-03-11 11: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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喃呢小雨

木虫 (著名写手)


★★★ 三星级,支持鼓励

wangxin3213: 取消置顶 2012-06-01 18:01:22
2012年河北省选调生选拔工作公告



http://www.hebpta.com.cn/zhongxin/12030501.html
49楼2012-03-14 21:5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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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alcrie10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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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蛭35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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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blijin66640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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