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瓢泼大雨

荣誉版主 (职业作家)

[交流] 吴英该不该死? 已有12人参与

2012年1月18日下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吴英集资诈骗一案进行二审宣判,裁定驳回被告人吴英的上诉,维持对被告人吴英的死刑判决,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复核。

    此时,离中国的传统春节不到一周,匆忙到连吴英的辩护律师也在春运的洪流中耽搁了上庭的行程。此案又漫长得令人心悸,2007年3月16日,吴英、林卫平等8人同时被批准逮捕,到2012年1月18日,已有将近五年时间。

    借助春节的特殊气氛,防民之口,让人们遗忘吴英案,这是不可能的。

链接:http://finance.ifeng.com/news/sp ... 20119/5487420.shtml
昨日下午,浙江省高院认定,吴英非法集资7.73395亿元,实际集资诈骗3.84265亿元。这7亿多元资金,是从何而来,其去向又是何处呢?

吴英的第一个放贷人是毛夏娣。2005年5月,吴英以集资为名从毛夏娣处非法集资762.5万元。

吴英所在的浙江,正是民间借贷最盛行的地方,“大部分熟人之间借钱极其简单,浙江的民间借贷相对来说十分简单,都是通过‘熟人经济’一路通行无阻,有些甚至都不用打‘白条’。”浙江温州一家担保公司的老总表示,这是吴英能迅速积累大量资金的一方土壤。

当然,很大程度是因为吴英开出的投资回报诱人,3个月期的借款回报率为50%~80%,甚至百分之百。这一利息,远远高于民间的其他利率,这也是导致吴英迅速找到许多下线的重要原因。

她的下线有多少呢?据起诉书指控,2005年5月至2007年2月,吴英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个人或企业名义,采用高额利息为诱饵,从林卫平、杨卫陵、杨卫江等11人处非法集资诈骗人民币达38985.5万元。这每一个人名的背后,都隐含着无数下线。

光是林卫平,一人就借给吴英4.7亿元。除林卫平外,从官员中吸收资金最多的是杨卫陵。

这些人的故事,也随着吴英案的推进开始步入大众视野。在吴英案被宣判前,另案处理的吴英案关联人林卫平、杨卫陵、杨卫江、杨志昂、徐玉兰、骆华梅、杨军等,都被判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量刑从1年10个月到6年不等。

钱来得容易,去得也容易。比如,吴英曾耗资3800万元,谈判15分钟,买望宁公寓楼盘40多套房产和30多间街面房,且是现金交易。

2006年8月10日到10月12日,吴英在东阳市工商局注册成立了本色商贸、本色车业等12家实业公司。吴英在庭审上承认,2006年成立8家公司的注册资金5000万元或1亿元都是借来的。

吴英个人挥霍了不少钱财,她花2300多万元购买珠宝送人或用于抵押,随意就捐赠了230万元,光是买车,她就花了近2000万元,她本人名下的一辆法拉利高达375万元,买名衣、名表花去400万,而高档场所的消费,短短半年的时间竟然高达600万。

此前庭审中,公诉人多次询问吴英,是否可以说清楚每一笔借款的流向,吴英说不清楚,但坚持所有的借款,除了还息外,就是投于公司经营中。

2010年,吴英手写了一份材料,详细回忆了集资借款的来龙去脉,并交代了其中4.729亿元的30个去处。

吴英详细说明了“其他款项”的资金去向。其中,用于本色集团下属公司投资的经营款有十多笔,总额达3亿余元,而且还对每一笔大的投资数额进行了详细说明,列明了每一笔小的开支。其余的资金去向还有:珠宝2381万元、期货亏损4731万元、房产投资1800万元、公司汽车购买及相关费用2000万元、所有员工10个月工资2000万元,其他小的资金流向还包括公司公益捐赠、房子租金、交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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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lu2007

铜虫 (小有名气)


小木虫(金币+0.5):给个红包,谢谢回帖
大家都在讨论吴英该不该死,而这不是我们可以决定的。面对这样的人我们当然想判他死刑,可以起到杀一敬佰的作用。但是我们没有办去自我决定,但是我想说的,我们是可以避免发生这种被骗的行为,使这类的骗子没有存在的空间。
试想一下3个月期的借款回报率为50%~80%,甚至百分之百,那个借钱的人会那么大的手笔,如果真能赚那么多钱,那借钱的人还不想自己留着呀,干嘛要平百无估给你!
之所以发生这种骗局是人们的警惕心不够,心里有着长贪念。
人生总有不如意,那么就在不如意中寻找快乐吧!让自己每一天都过得快快乐乐!
9楼2012-02-09 16:4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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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全部 17 个回答

嘉颖

木虫 (著名写手)


小木虫(金币+0.5):给个红包,谢谢回帖
经济类犯罪还不是不要有死刑的好
2楼2012-01-22 10:5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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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god

金虫 (正式写手)


小木虫(金币+0.5):给个红包,谢谢回帖
不死得好。一来如前面网友所言,经济类犯罪没有人命案的还是不适用死刑好,二来为反腐大计计,留着可能大有用处。
学历不高,亦无心再求。学力不高,努力争取。
4楼2012-02-06 10:5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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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upingwang

金虫 (小有名气)


小木虫(金币+0.5):给个红包,谢谢回帖
虽然明眼上没造成什么命案,可这样的借贷形式不知道已经破坏了多少家庭,我想还是杀一儆百的好。他当然知道这种集资是非法的,他还是这样做了,这种人已经把法律当做耳边风,等同于蔑视法律,试问如果人这种人活在光天化日之下,那正义又何在。这种人不能杀绝,但也不能任由他们这样为所欲为,抓住一个就该惩治一个。这应该是法官做的。
等待遇见。
5楼2012-02-07 12:3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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