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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贴]法国正式起诉六被扣中方医药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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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正式起诉六被扣中方医药代表 2006年10月22日 13:3821世纪经济报道“我们上午又开了一个会,专门讨论这次中国医药企业代表的问题。”10月19日,中国驻法国公使曲星告诉本报记者。 这时距离10月4日,来自三个中国企业的6名医药代表被法国警方扣押,已经过去了半个月。尽管这半个月间,中国政府、商会行会代表、涉案企业都在设法营救涉案人员,但是仍未取得进展。 曲星向本报确认,这6人已经被移送当地法院,并被正式起诉涉嫌侵权法国赛诺菲—安万特(Sanofi-Aventis)集团的新药利莫那班(Rimonabant),目前尚不清楚具体诉讼情况。但是他表示,中国驻法国使馆对此事非常重视,将全力和法国方面取得联系,保护中国公民的合法权益。 据了解,中国厂商代表在国外参展期间直接被扣押,尚属首次,这也将中国制药企业与跨国公司间关于知识产权的矛盾,引至一个高潮。 目前中国方面倾向于证明中国相关企业没有侵权行为,将对当地法院提出抗辩。 每年30亿美元市场的背后 “这次案情比较复杂。”几乎所有对案情有所了解的人员都一致认为。 案情的“复杂”之处在于,赛诺菲—安万特集团和法国方面此前已经做了大量准备,处理迅速而坚决。而中国企业缺乏相关经验,对事态发展完全措手不及。 10月3-5日,影响颇大的世界制药原料展览会(CphIWorldwide)在巴黎召开。由于此展会是医药原料领域最大、最具影响力的展会,中国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商会和中国贸促会化工行业分会都各自组团参加。 因此,当中国三家企业代表,被法国内政部负责打击假冒侵权的部门直接闯入酒店扣押后,不但立刻和国内失去联系,在巴黎的中国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商会和中国贸促会化工行业分会组织者都不明所以。其中一种说法是,法国方面故意安排人伪装成客商,“套出”三家企业的资料之后,才安排抓人。 利莫那班由赛诺菲—安万特集团花费几年研制推广,是一种大麻素受体(CB1)拮抗剂,今年夏天刚刚在欧盟以“Acomplia”的名称上市。虽然还没有得到美国FDA的批准,但是在欧洲和医药学界,利莫那班早已享有盛誉,可以同时起到减肥、治疗糖尿病和戒烟的三重功效,被称为“神奇减肥药”。 因此赛诺菲—安万特对这种新药寄望很高,将作为今后的拳头主打产品,预估该药品每年在全球的销售额将高达30亿美元。 但就在新药接受欧盟以及美国药监机构测试的同时,赛诺菲—安万特发现,已经有大量来自中国、印度的仿制利莫那班进入欧盟市场。这些产品以其低廉的价格和相似的质量,悄悄抢占了赛诺菲—安万特的市场。 “赛诺菲—安万特的定价和我们的产品相比简直是天价,”中国广东一家利莫那班中间体生产企业的负责人向本报记者表示,“他们最高可以定到25毫克70英镑。”而据记者了解,在中国,去年利莫那班的行价是3万元人民币/公斤,而今年由于生产增多,每公斤跌到8000元人民币,也就是说,赛诺菲—安万特的定价最高可达中国市价的5180倍。 为了保住30亿美元的全球市场,赛诺菲—安万特加强了对欧盟政府和法律的倚重。今年3月27日,欧盟委员会专门发表公报指出,目前非法销售利莫那班的现象非常严重,欧盟委员会将制定措施制止假药销售。而在事件发生后,当地媒体指出,相信中国厂商被扣押与这份公报直接相关。 可惜的是,中国大量生产或销售利莫那班的企业,都没有注意到这份公报。 医药中间体的知识产权盲点 一些企业认为,自己是贸易企业,并不涉及产品的直接生产。据本报记者了解,其实目前大部分在网上销售利莫那班的中国企业自身并不生产利莫那班。 “中国制药企业对利莫那班并不看好。”广东一家医药化工企业的销售杨小姐说,“因为这种药强调的是多重功效、副作用小,但是见效较慢,并不符合中国消费者的习惯。所以我们不会为了几公斤的国外订单就去开发,如果有国外订单,我们就从国内关系比较好的企业那里拿一点就可以了。” 所以,大部分企业的做法是在自己销售目录上加利莫那班的名称,等到有了订单时,再从国内购买。 “这并不能成为没有侵权的理由,”清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崔国斌解释说,“根据国际公约,许诺销售就是侵权。” 而据了解,目前国内对利莫那班真正拥有研发生产能力的,仅有广东、江苏少数企业。 上述广东生产企业的负责人介绍,他们主要生产利莫那班的中间体,从而绕开知识产权的壁垒。据了解,这也是国内制药企业的通用做法:“比如一种药需要10步完成,但我们只生产到了第9步,就作为一种化工原料卖出了,厂商只申请了最终药品的知识产权,中间体他们管不着。”事实上,虽然号称是中间体,不少中国厂商都在自己的产品介绍中注明,利莫那班的纯度高达99%以上,只要稍加分装便可直接销售。 因为利莫那班在中国还没有上市,国内药企也兴趣寥寥,并没有申请相关药品批号,因此无法在国内作为药品销售。几乎所有的中国产利莫那班中间体,最终都通过订单生产的模式销往了欧盟。 “这些企业仍然有被指控为共同侵权或者间接侵权的可能。”崔国斌说:“如果中间体被证明只能指向一种最终产品的话,这仍然是一种侵权。” 而对于赛诺菲—安万特此番采取的非常手段,中国驻法国使馆在一份简报中的解读是:“法国企业这次通过司法手段起诉我企业并扣押6人,说明了西方跨国企业正在加大打击侵权行为。为此,建议进一步加强对我出国参展企业保护知识产权的宣传和教育,坚决打击仿冒侵权的不法行为,严格审核参展的商品、音像和产品宣传资料,杜绝仿冒侵权的企业及产品参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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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仿制药真的不是一个简单的对错可以说清的。 首先我们应该尊重原创者的智慧和努力,毕竟一个新药的研发需要大量时间与精力的投入,一个药从最初的设计到最后投产可能要一二十年,是几代人的心血,这值得所有人的尊重。然而仿制药成千上万倍的利润也让人心动,十几步的合成对于有机化学的博士来说不算什么难事,但良心与法律,金钱我们该如何取舍? 学制药就是希望能救人!现在许多特效药都是进口的,一个月的药费轻轻松松就达一两万人民币,为什么?我们科研投入太少,许多公司只看重销售而不重视创新,这导致我国在医药上自主知识产权的薄弱。看到别人的东西有着巨大的利润空间时,我们就玩起了小聪明,——仿制! 如果那药是救命的,必须的,那么我还是同意在小范围内进行仿制,毕竟我国人们收入太低,如果能用100~200人民币买那几万的药用于救命,犯法也认了。这我是发自内心说的。因为我父亲患了白血病,国内没有药可以延续他的生命,而进口药高达二万五千人民币一个月,而且需要终身服用,该药的合成我们实验室都可以完成,有时真的想自己做好了。还好,印度已经做出来了,每个月只要1500人民币,我们去印度买了。说真的,挺感谢印度科学家的。 但是我们搞科研,就为了仿制?我们能做点什么? 所有的发现都是站在巨人肩上的,原创者给出了新药,我们可以在新药的基础上做文章呀!药物都有耐药性,我们如果在结构上可以改进,那就可以有自主的产权了。 |
2楼2006-10-22 20:2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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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2006-10-23 12:09:03
4楼2006-10-23 14:15:45
sword_999
铁虫 (初入文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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