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小时热门版块排行榜    

查看: 844  |  回复: 18
当前只显示满足指定条件的回帖,点击这里查看本话题的所有回帖

junwen6516

荣誉版主 (知名作家)

优秀版主

[交流] 【转载】四部门:食品安全犯罪死刑当判必判 已有9人参与

新华网北京9月15日电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15日正式对外公布了《关于依法严惩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活动的通知》。《通知》要求依法严惩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活动,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通知》指出,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活动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严重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人民群众对此深恶痛绝。全国各级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人民法院、司法行政机关要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到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活动的严重危害性,打击的重要性、紧迫性,以及任务的长期性、艰巨性,始终把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活动摆在突出位置,始终保持对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活动的高压态势。

《通知》要求,全国各级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人民法院、司法行政机关要在分工负责、依法高效履行职责的同时,进一步加强沟通协调,密切配合,切实形成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活动的合力。公安机关对于涉嫌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要及时立案,依法采取有效的刑事强制措施,快速侦破,并及时移送审查起诉。检察机关要切实做好审查批捕和起诉工作,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依法对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情况实行监督,进一步强化对立案、起诉、审判、执行等环节的法律监督,确保侦查、起诉、审判、执行工作依法有序进行。人民法院要准确理解、严格适用法律。对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分子的定罪量刑,不仅要考虑犯罪数额、人身伤亡情况,还要充分考虑犯罪分子的主观恶性、犯罪手段、犯罪行为对市场秩序的破坏程度、恶劣影响等。对于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累犯、惯犯、共同犯罪中的主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以及销售金额巨大的犯罪分子,要坚决依法严惩,罪当判处死刑的,要坚决依法判处死刑;要加大财产刑的适用,彻底剥夺犯罪分子非法获利和再次犯罪的资本;要从严控制对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分子适用缓刑和免予刑事处罚。



《通知》强调,依法遏制和从严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活动,必须依法严惩相关的职务犯罪行为。对于包庇、纵容危害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活动的腐败分子,以及在食品安全监管和查处危害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活动中收受贿赂、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枉法、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要排除一切阻力和干扰,加大查处力度,依法从重处罚。对与危害食品安全相关的职务犯罪分子一般不得适用缓刑或者判处免予刑事处罚。

《通知》还要求,大力宣传国家保障食品安全的政策和法律法规,提高广大人民群众运用法律保障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形成社会各界共同抵制、打击危害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活动的强大舆论声势。对在查处案件过程中发现的食品安全监管方面存在的漏洞和隐患,要及时提出司法建议,提醒和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健全制度,加强管理,防患于未然。


http://news.163.com/10/0915/20/6GL97E060001124J.html
回复此楼
人生若只如初见
已阅   回复此楼   关注TA 给TA发消息 送TA红花 TA的回帖

bobo876

至尊木虫 (职业作家)

嗯,这个是必须的,食品安全犯罪,是对公众犯罪,该杀。
仰天大笑出门去,我辈岂是蓬蒿人!
4楼2010-09-16 13:59:32
已阅   回复此楼   关注TA 给TA发消息 送TA红花 TA的回帖
查看全部 19 个回答

柳飞绵

木虫 (著名写手)


小木虫(金币+0.5):给个红包,谢谢回帖交流
乱世需用重典,支持
饮半盏当知江河滋味,拾一叶尽显人间秋凉
2楼2010-09-16 10:47:55
已阅   回复此楼   关注TA 给TA发消息 送TA红花 TA的回帖

junwen6516

荣誉版主 (知名作家)

优秀版主

引用回帖:
Originally posted by 柳飞绵 at 2010-09-16 10:47:55:
乱世需用重典,支持

师弟实验进行的怎么样了?

最近不忙呢?
人生若只如初见
3楼2010-09-16 11:31:43
已阅   回复此楼   关注TA 给TA发消息 送TA红花 TA的回帖

lovibond

荣誉版主 (文坛精英)

小木虫美食家

优秀区长优秀版主

我觉得有点想抢劫杀人罪,都是为了钱,做了害人的事
充实的活着!
5楼2010-09-16 14:13:34
已阅   回复此楼   关注TA 给TA发消息 送TA红花 TA的回帖
普通表情 高级回复 (可上传附件)
信息提示
请填处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