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小时热门版块排行榜    

查看: 14096  |  回复: 287

shiyg

铜虫 (初入文坛)


avad(金币+1):谢谢参与
这是遇见对头了啊
271楼2010-08-27 16:25:10
已阅   回复此楼   关注TA 给TA发消息 送TA红花 TA的回帖

wangjbest

至尊木虫 (文坛精英)

小木虫QQ主管


avad(金币+1):谢谢参与
呵呵  也是这个理
272楼2010-08-27 16:29:53
已阅   回复此楼   关注TA 给TA发消息 送TA红花 TA的回帖
273楼2010-08-27 16:47:14
已阅   回复此楼   关注TA 给TA发消息 送TA红花 TA的回帖

econy

木虫 (职业作家)


avad(金币+1):谢谢参与
加油加油!!!!!!!
冲动是魔鬼...
274楼2010-08-27 16:50:44
已阅   回复此楼   关注TA 给TA发消息 送TA红花 TA的回帖

农夫眼

铁杆木虫 (著名写手)

世界和平委员会首席代表


小木虫(金币+0.5):给个红包,谢谢回帖
引用回帖:
1楼: Originally posted by avad at 2010-08-26 16:22:50:
工材部材料一处青基得中。
昨晚收到同行评议意见,最后一个的3点意见如下:

1、.....。因此,本项目提出采用某某来保护某材料的技术路线不可行
....正是项目的创新之处,这已被其他4个同行专家认可 ...

很有思想!!!!!
275楼2011-11-25 19:08:55
已阅   回复此楼   关注TA 给TA发消息 送TA红花 TA的回帖

wh-tang

金虫 (小有名气)

强烈支持!
276楼2011-11-25 20:11:50
已阅   回复此楼   关注TA 给TA发消息 送TA红花 TA的回帖

sunjun21c

金虫 (小有名气)


小木虫(金币+0.5):给个红包,谢谢回帖
是的。应该回避的。
277楼2011-11-25 20:24:25
已阅   回复此楼   关注TA 给TA发消息 送TA红花 TA的回帖

keenteeth

木虫 (著名写手)

小木中啊小木虫飞到东啊飞到西

强烈支持!
278楼2011-11-25 20:55:01
已阅   回复此楼   关注TA 给TA发消息 送TA红花 TA的回帖

lnq263

木虫 (小有名气)


小木虫(金币+0.5):给个红包,谢谢回帖
送鲜花一朵
严重赞同!建议基金委设立专家评审的反馈制度,现在的制度无法制约相关专家的行为。基金委选择的所谓专家就是历年得到基金的人,其实这些人中也不一定都具有专家的资格,对于自己搞的领域可能还较比熟悉,但稍微跨一下行就不懂了。目前的制度上是越来越无法做到相对公平了(具了解,有些评审人在评审申请书时,相当的不严肃,出差在火车上就审了人家辛辛苦苦写的申请书!!!)。申请基金的人的本子只能是任人宰割,还不能提出异议(虽然基金委设立了申诉,但那只是形式上的申诉,不具有实际意义)。所以,建议修改后的制度是:首先设立专家评审权重指标系统。为每位专家设立评审权重,权重与专家评审后的项目被投诉(有证据)后成功立项的项目数量直接成反比。同时,为申请人提供实质性的申诉制度,如申请人针对专家的评审意见,提出具有实质性反驳意见(有证据),就应该给与重审,如该项目获得立项,该位持否定态度的专家权重下降,直到下降为0,剔除出专家库。其次,专家权重的初始设立,应结合其所在领域与其所研究的成果(已发表科研论文的领域、数量、档次挂钩,不能按照其申请成功的基金数量挂钩,这里不能排除有些所谓专家是科技经纪人,只管捞项目,搞社交,不去认真做项目的混混。)
279楼2011-11-26 12:48:25
已阅   回复此楼   关注TA 给TA发消息 送TA红花 TA的回帖

zgwangh

银虫 (著名写手)


小木虫(金币+0.5):给个红包,谢谢回帖
同意,但是不可行
280楼2011-11-26 13:38:53
已阅   回复此楼   关注TA 给TA发消息 送TA红花 TA的回帖
相关版块跳转 我要订阅楼主 avad 的主题更新
普通表情 高级回复 (可上传附件)
信息提示
请填处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