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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wxz

木虫 (正式写手)

[交流] 【交流】也谈引力波已有3人参与

也谈引力波
署名nenyan先生2010-07-30在小木虫网站上发表一篇文章,题目是‘引力波简介’。文章得到很高的评价,被选为‘精华帖’。文章提到:爱因斯坦引力场方程的波动解,在广义相对论创立之后一年就被爱因斯坦发现了。物质的振动可以让时空跟着振动,这种振动会传播开来,我们称它为:引力波。
实际情况并非如此。“世界物理年”专稿 2005年第34卷第7期发表了中国科学院理论物理研究所刘寄星先生一篇文章,题目是:‘爱因斯坦和同行审稿制度的一次冲突’。文章中披露了一个鲜为人知的历史事实。刘寄星先生这篇文章可从下面网站地址下载。
http://www.wuli.ac.cn/ch/common/ ... 20050705&flag=1
下面是我根据刘寄星先生这篇文章摘录的一些有关段落。

1936年6月1日,《物理评论》 (Physical Review)编辑部收到由爱因斯坦和罗森(N. Rosen)署名的一篇来稿,稿件的标题为“ 引力波存在吗?”,结论是“ 引力波并不存在”。编辑部按照审稿规则,6月7日将稿件送审稿人审查。7月17日审稿人寄回打满十页的审稿意见,认为稿件有严重错误,必须修改。7月23日,负责稿件审理的编辑Tate教授致函爱因斯坦,信中写到:“ 亲爱的爱因斯坦教授:我谨将你和罗森博士投递本刊的稿件随同审稿人的意见一并寄回。在发表你的文章之前,我希望看到你对审稿人对你们稿件所作的各种评论和批评的反应。”
爱因斯坦显然被编辑部的来信激怒了,他于7月27日很不客气地用德文给编辑写了一封信。信中写道:“亲爱的先生:我们(我和罗森博士)曾将我们的稿件寄给你发表,但我们并未授权你在该文印出前拿给任何专家看。我觉得我没有任何理由去回答你那位匿名专家的评论,况且评论是错误的。鉴于此一事件,我宁肯在别处发表这篇文章。”爱因斯坦这封信写得相当粗暴,他甚至不屑署上自己的大名。
收到爱因斯坦的复信后,Tate教授7月30日客气而又不失尊严地给这位狂怒的“ 大人物”写了回信。他写道:“ 亲爱的爱因斯坦博士:我对使你做出将你和罗森博士的文章在别处发表的情况表示遗憾。我以为你熟悉美国物理学会的出版规则并会接受编辑部根据该政策精神做出的评论,这可能是我个人的错误。所有投到《物理评论》要求发表的文章都必须接受由美国物理学会选出的编辑委员会的监督,我不能接受一个不愿在该文发表之前送编辑部
审查的稿件。我原以为你了解这点,否则我早就会把你的稿件退还。你认为编辑部对你稿件的评论是错误的并不值一复,我很遗憾。
鉴于爱因斯坦不愿意遵守《物理评论》的审稿制度,编辑部理所当然地把稿件退回。爱因斯坦也如同他所说的那样,将稿件投往别处发表。此稿发表在1937年1月出版的《富兰克林研究所杂志》(Journal of Franklin Institue)第233卷第1333--4期。不过发表时文章的标题改了,从“引力波存在吗?”改成“论引力波”,结论当然也变了,从否认引力波存在变成肯定引力波存在。

刘寄星先生在文章最后发表了几点感想,最后一点感想是:这个故事又一次告诉我们,科学无权威。广义相对论的创立者甚至也会在他最精通的领域犯大错误。盲目迷信权威,甚至迷信“ 头衔”,以为谁头衔大谁说的话就正确的风气,实不可取。然而,这种迷信头衔的陋习时下在我国颇为盛行。笔者以为,这种愚昧陋习不改,中国的科学发展必会遭到大挫折。这也许是这个发生在69年前的故事给当前中国科学界提供的一条重要的现实性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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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nyan

铜虫 (初入文坛)


小木虫(金币+0.5):给个红包,谢谢回帖交流
twxz先生,感谢您关注我的帖子,并提出宝贵意见。
至于您提到的问题,我害怕我记忆失误,因此专门去查阅了相关文献。
文献连接:http://www.dpf99.library.ucla.edu/session14/barish1412.pdf
这是LIGO的一个研究员的论文,引言第一句话就是您提到的问题。

另外,我来小木虫也两年多了,很少发文,近来看到这个征文活动,觉得是一件有意义的事情,于是参与一下,表示支持。为了能让更多的人对引力波有个概念,我发的帖子避免了所有公式和数据。修辞上用了比喻等方式。所以这篇帖子恐难严谨的无懈可击。希望楼主本着了解科学的态度来阅读。毕竟,这样一个帖子,要想找出些不严谨之处,是不难的。
2楼2010-08-01 17:4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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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oxuegang

木虫 (著名写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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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迷信权威,只为实。
(ˇˍˇ)想~小木虫一样,把金属的使用随心所欲
3楼2010-08-01 21:0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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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wxz

木虫 (正式写手)

引用回帖:
Originally posted by nenyan at 2010-08-01 17:42:47:
twxz先生,感谢您关注我的帖子,并提出宝贵意见。
至于您提到的问题,我害怕我记忆失误,因此专门去查阅了相关文献。
文献连接:http://www.dpf99.library.ucla.edu/session14/barish1412.pdf
这是 ...

nenyan先生,谢谢您的答复。我并没有对您有不尊重之意。我只是就事论事。我所提到的问题,不是您个人的错误,您的说法肯定是有根据的。问题是您所根据的文章有错误。互联网上可以找到很多类似的说法。这些类似的说法都是以讹传讹的结果。
中国科学院理论物理研究所刘寄星先生的文章是根据美国物理学会Martin Blume 博士的公开讲演和提供的材料而写成的。刘寄星先生也是第一次从Martin Blume 博士的的公开讲演中听到这个故事。之所以会发生这种情况,是有相当一部分学者有意把爱因斯坦神化的结果。这种做法对科学发展非常有害。因此我才发表这样一篇文章,不是您的帖子不严谨问题。希望您能理解。谢谢!
4楼2010-08-01 22:5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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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nyan

铜虫 (初入文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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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楼主的文章中说我的说法是错误的,然后牵扯到1936年的事情。这是两个不相关的事情。爱因斯坦1916年得到波动解是一个事实。1936年的事情是另一个事实。你描述1936年的事情和我说的事情没有什么关系。况且,在公开发表的论文中,爱因斯坦都是宣称引力波存在的。我说的都是事实,为何你说我说的不是事实呢?
5楼2010-08-02 10:3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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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nyan

铜虫 (初入文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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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木虫(金币+0.5):给个红包,谢谢回帖交流
小木虫:)(金币+5):爱因斯坦在知道了哈勃的结果后还曾经认为宇宙学常数项并不存在,所以我们可以认为宇宙常数项不是爱因斯坦提出的,至少在哈勃的结果出来之前没有提出宇宙常数项,呵呵 2010-08-02 21:54:27
楼主说实际情况并非如此。难道实际情况不是1916年爱因斯坦得到了引力场方程的波动解?
后面去谈1936年,1936年发生的事情可以改变1916年发生的事情么?
6楼2010-08-02 10:3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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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wxz

木虫 (正式写手)

引用回帖:
Originally posted by nenyan at 2010-08-02 10:35:20:
在楼主的文章中说我的说法是错误的,然后牵扯到1936年的事情。这是两个不相关的事情。爱因斯坦1916年得到波动解是一个事实。1936年的事情是另一个事实。你描述1936年的事情和我说的事情没有什么关系。况且,在公开 ...

nenyan先生,在我的文章中,我的说法是:‘文章提到:爱因斯坦引力场方程的波动解,在广义相对论创立之后一年就被爱因斯坦发现了。物质的振动可以让时空跟着振动,这种振动会传播开来,我们称它为:引力波。实际情况并非如此。’
您认为:‘爱因斯坦1916年得到波动解是一个事实。1936年的事情是另一个事实。’我无法理解。根据您的文章,‘在广义相对论创立之后一年就被爱因斯坦发现了。物质的振动可以让时空跟着振动,这种振动会传播开来,我们称它为:引力波。’既然如此,在1936年爱因斯坦怎么又会认为:“ 引力波并不存在”。?
7楼2010-08-02 15:3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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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nyan

铜虫 (初入文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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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木虫(金币+0.5):给个红包,谢谢回帖交流
小木虫:)(金币+5):作为科学工作者一般不会神话爱因斯坦,是那些搞人文写传记的人神话的。科学工作者只是实事求是 2010-08-02 21:57:26
GrasaVampiro(金币+10):"把精力花费在找伟人的纰漏上,能给你精神带来愉悦,但是不会让你的学术能力提高一点点。"今天看到的最精辟的话,其实你何必与民科争论呢?民科天天说不被认可,其实它们要的仍可就是大家都承认它们的观点,可能吗? 2010-08-02 14:59:41
我半个月前认为我女朋友是我今生的最爱,三天前我认为我认识她完全是个错误。
人的观点有时候会改变。这有什么好纠缠的。
引力波现在还没探测到,并非说认为引力波存在就一定是对的。
重要的是客观实际是什么。
把精力花费在找伟人的纰漏上,能给你精神带来愉悦,但是不会让你的学术能力提高一点点。
8楼2010-08-02 21:5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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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nyan

铜虫 (初入文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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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宙常数项当然是爱因斯坦提出的,虽然他认为自己提出这个东西是错误的。
9楼2010-08-02 21:5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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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wxz

木虫 (正式写手)

GrasaVampiro:我认为你是否是民科 和 你是不是民科 没有关系,emuch的水准和定位决定了在这里讨论这个没意义,不过,我很佩服你的毅力。没时间打嘴仗,不再回复 2010-08-02 17:07:27
小木虫:):1.如果文章中写牛顿创立了万有引力定律也要引文献么?2.观点与爱因斯坦不同的人多了去了,但是都符合当时的实验和逻辑。3.科学本来就是个try and error的过程,搞理性分析的人也不会对谁无条件的崇拜。4.如果觉得自己理论是正确的可以去投稿,如果一两个内行否定,那多半是那几个内行的问题;如果所有人所有内行杂志都否定,......可以考虑和志同道合的人一起建一个杂志,可以只在网上发行,不需要什么投资的,投中率极高。您有发表自己观点的权力,别人也有不接受您观点的权力,一个科学团体和杂志也有根据大部分人的意见不接受您的观点的权利和义务是吧?所以,小虫认为这没有什么学术迫害的问题在里面。5.小虫认为(个人认为,仅代表小虫的个人观点)和您讨论的问题没有科学价值,所以小虫不准备和您继续讨论下去了 2010-08-03 09:54:21
引用回帖:
Originally posted by nenyan at 2010-08-02 21:53:58:
我半个月前认为我女朋友是我今生的最爱,三天前我认为我认识她完全是个错误。
人的观点有时候会改变。这有什么好纠缠的。
引力波现在还没探测到,并非说认为引力波存在就一定是对的。
重要的是客观实际是什么。 ...

nenyan先生和两位版主,
1.        我希望您们能就事论事。我原来所说的‘实际情况并非如此’指的是:‘nenyan先生所说的引力波在广义相对论创立之后一年就被爱因斯坦发现了’这个事实。
2.        根据nenyan先生给出的网站地址,我查看了nenyan先生提出这个说法根据的文章。该文是California Institute of Technology的Barry C. Barish所写。题目是‘The Detection of Gravitational Waves with LIGO’。在文章引言中的第一句话是:Einstein first predicted gravitational waves in 1916 as a consequence of the general theory of relativity.可是文章没有给出有关这句话出处的参考文献。因此我在第一次给nenyan先生的答复中已经指出,nenyan先生的说法有根据,但所根据的文章是错误的(指文章引言中的第一句话)。
3.        我并没有把精力花费在找伟人的纰漏上。刘寄星先生文章对爱因斯坦的评价是:‘爱因斯坦是有史以来最伟大的物理学家之一,他既是相对论的创立者,也是量子论的奠基人之一,一直受到人们的崇敬。然而,“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伟大的爱因斯坦当然也会犯错误。不过如果错误正好犯在一位专家最精通的领域,他往往不能在被人指出错误后很快认错,反而会表现出一定的傲慢。爱因斯坦也是如此’。对这个评价我完全同意。但这并不是说我不可以有和爱因斯坦不同的学术观点。
4.        小木虫版主认为‘科学工作者一般不会神话爱因斯坦’,这是另外一个问题。这个问题我们可以另外进行讨论。
5.        GrasaVampiro版主似乎认为我是民科,我希望能听到GrasaVampiro版主的指教。是因为我的学术观点和爱因斯坦不一致?我的学历不够?我没有见过世面?还是其它什么地方不符合您的要求?
10楼2010-08-02 23:2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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