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查看: 840 | 回复: 9 | |||
| 当前主题已经存档。 | |||
[交流]
“仿制药”将取消商品名 新法规
|
|||
|
根据国家SFDA 2006年3.15的新局令, 药品商品名称的使用范围应严格按照《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的规定,除新的化学结构、新的活性成份的药物,以及持有化合物专利的药品外,其他品种一律不得使用商品名称。 同一药品生产企业生产的同一药品,成份相同但剂型或规格不同的,应当使用同一商品名称。 意味着仿制药不会有商品名,西药5类、6类新药申报后都不能再取商品名了! 各位同仁,有何高见呢?? ![]() ![]() |
» 猜你喜欢
拟解决的关键科学问题还要不要写
已经有8人回复
为什么nbs上溴 没有产物点出现呢
已经有6人回复
求推荐博导
已经有4人回复
存款400万可以在学校里躺平吗
已经有34人回复
求助一下有机合成大神
已经有4人回复
最失望的一年
已经有16人回复
求推荐英文EI期刊
已经有5人回复
26申博
已经有3人回复
基金委咋了?2026年的指南还没有出来?
已经有10人回复
疑惑?
已经有5人回复
2楼2006-03-20 15:14:33
0.5
![]() |
3楼2006-03-20 15:52:47

4楼2006-03-20 18:12:20
5楼2006-03-20 18:29:08
mooningworld
银虫 (职业作家)
- 应助: 1 (幼儿园)
- 金币: 980.5
- 帖子: 3880
- 在线: 171.6小时
- 虫号: 79999
- 注册: 2005-07-12
- 性别: GG
- 专业: 药剂学
6楼2006-03-20 21:35:05
7楼2006-03-21 09:19:09

8楼2006-03-21 15:59:44
9楼2006-03-21 17:43:36
1
| 好! |
10楼2006-03-24 10:00:52














回复此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