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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三江水电开发争论之大家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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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转凤凰网一篇文章 水电科学发展之争2009年07月08日 02:11第一财经日报【大 中 小】 【打印】 2位网友发表评论章轲 金沙江两大水电工程被国家环境保护部叫停后,有关水电开发的争论再次甚嚣尘上。有人反思水电开发的利弊,有人探求西南地区可持续发展之路,也有人抱怨环境影响评价影响了地方经济发展,甚至有人为水电开发商们的“跑马圈水”和“未批先建”的违法行为唱赞歌。 有趣的是,古时候的两个人,一个是拿着“矛”,一个是拿着“盾”相斗。而如今,争论双方拿的都是同样的武器——科学发展观。所不同的,是对“科学发展观”的不同理解、解释和运用。 水电之争,到底谁在真正地科学发展? 该不该大力发展水电 潘家铮,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水利电力部原总工程师,水电开发的坚定支持者。 在潘家铮看来,“现在中国的水电开发既面临着从未有过的大好形势,也面临着从未有过的压力和指责。”在为《“三江”水能开发与环境保护》一书所作的序中,潘家铮认为,中国有举世无双的水电资源,水电又是目前唯一能够大规模开发利用的可再生清洁能源。开发水电减少燃煤正是从根本上保护中国生态环境的重大措施。 “试问,人们能够提得出另外一条现实可行、在近期大量替代燃煤的措施来吗?有些同志不肯承认水电是清洁能源,试问水力发电排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二氧化碳和其他废气废渣了吗?导致酸雨和温室效应的问题加剧了吗?”潘家铮说。 潘家铮甚至相信,在怒江适当建些水电站,改变不了洪水期江水咆哮奔腾的壮观景象,改变不了怒江大峡谷有雪山、陡坡、草原、急流的瑰丽景观,更不会使“三江”并流区的地质多样性、生物多样性和景观多样性丧失。 原中国西南民族研究学会会长何耀华研究员以“三江”地区为例指出,“三江”水能资源丰富,但流域地区各民族人民贫困,科学文化发展滞后,几千年延续的毁林开荒、刀耕火种、陡坡种植、伐木取暖的原始生产生活方式,已对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破坏,许多居民失去生存环境,许多村落生产生活无以为继。 何耀华认为:“以遏制水电开发来谋求原始生态的保存,只能使贫困更加贫困,生态环境更加恶化。” 就目前中国的能源结构来看,2008年,水电发电量5633亿千瓦时,约占全部发电量16.41%;火电发电量27793亿千瓦时,约占全部发电量80.95%;核电发电量684亿千瓦时,约占全部发电量1.99%。各界达成的共识是,中国能源结构不合理,但以燃煤为主的电力结构一时也很难改变。 “火电最大的问题是破坏环境,风电最大的问题是规模太小,核电最大的问题是不安全,而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潮汐能等能源最大的问题是效率低和成本高。”云南省社会科学院南亚研究所研究员王崇理说,“水电是电力中最经济和清洁的能源。特别像云南这样的水能资源丰富而又相对贫困落后的西部省份,水能资源的开发更具有多方面的战略意义。” 但相反的观点同样存在。中国社会科学院环境与发展中心有关专家表示:“水电开发带来的益处毋庸置疑,但是对于每一个流域、每一个工程是否合理,怎样做合理等问题,如果没有全面的分析和民主的讨论便不可能得到公正而富有远见的结论。” 中国社科院环境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郑玉歆称,实践已经反复证明,那种不讲科学、依靠头脑发热、大干快上的工作方式,尽管可以求得一时的轰轰烈烈,甚至是非常显赫的短期政绩,但从长远看,往往是劳民伤财,后患无穷,甚至损失惨重。 “我们期待新上的水电项目不但能有一个好的经济效果,同时也有好的社会和环境效果,不但功在当代,也要利在千秋。”郑玉歆说。 至于水电是否是绿色和清洁的能源,中国社科院环境与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郑易生毫不客气地指出,“水电不等于绿色能源”。认为水电是绿色能源,既不严谨又不科学。 郑易生解释说,严重破坏生态系统的水电站,即便是“清洁”的,也不是“绿色”的,因为人们在获得能源的过程中,不仅要追求人类健康,也要追求河流系统和生态系统的健康。 郑易生认为,正是狭隘的“只问水头,不问生态”的“水能河流观”,仅看到河流提供能源的作用,而忽视了河流的生态作用,导致了某些人思维逻辑上的错乱。 开发水电,谁最得利? 主张大力开发水电的一方,最大的理由就是建水电站特别是大型水电站,可以促进地方经济发展,造福一方百姓。 何耀华以怒江水电开发为例,举了一大串数字: 怒江十三级水电开发,年发电1029.6亿千瓦时,每年可为全国人民创造价值342.3亿元(电价0.35元/千瓦时,有效电量率90%),每年至少可增创国民生产总值5158亿元(按每度电创造国民生产总值5元计);东部地区可减少火电投资850.7亿元,每年节约标煤3705万吨。 何耀华称,对于怒江流域各民族人民而言,十三个梯级电站的开发,总投资896.5亿元,如果2030年前全部建成,平均每年投入30多亿元,国税年收入增加51.99亿元,地税年收入增加27.18亿元。巨额投资将扩大就业,按每投入20万元就可带来一个长期就业机会计算,896.5亿元的总投资,可带来448250个长期就业机会。同时,巨额投资还将带来地方建材、交通等二三产业的发展,带动地方GDP的增长,促进财政增收。 中共云南省委党校教授缪家福认为,科学发展观首先强调的是发展。“虽然增长不等于发展,但增长却是发展的基础,没有经济的数量增长,没有物质财富的积累,就谈不上发展。” 原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州长欧志明进一步解释说:“怒江水能资源开发长期规划与建设,相当于办起一所建设大学,在中国乃至世界水电、环保前沿技术的引领下,培养出一大批工程、环保、经济等建设和管理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出一大批有技能、守纪律的劳务大军。” 但反对者们认为,水电开发的好处不能一概而论。 河海大学公共管理学院中国移民研究中心教授陈绍军指出,水利水电工程的水库淹没区在上游,而受益区主要在项目所在地、下游或受电区、受水区。这样导致由于居住的位置不同而效益分配不同,上游的移民可能因为土地淹没和家园被毁而产生次生贫困,生活水平下降,下游居民获得防洪、灌溉等效益,受电地区居民和企业因得到电力而获得经济社会发展的机会。 河海大学公共管理学院中国移民研究中心的一项调查表明,中国1986年以前建设的8.6万座水库,在产生巨大的经济、社会效益的同时,也带来了大量的水库移民遗留问题,产生了数百万人的次生贫困移民,引起了许多社会、生态、环境问题。 陈绍军说,目前的水电效益分析中并没有计入水电工程建设的全部代价,如果将水库淹没损失计入赔偿费用,或将10年后期扶持费用计入,水电开发的经济效益将大打折扣。 另外,环境污染、泥沙淤积、生物多样性破坏、水库淹没造成文化财产的灭失、生态破坏、移民所在社区传统文化损失等水利水电工程建成后带来的损失难以定量,目前也没有计入水利水电开发的成本。 “水利工程有程度不等的公益性质,但是水力发电站则基本是营利性公司行为。追求利润最大化是市场经济中所有企业的目标,包括国有企业。”中国社科院环境与发展研究中心沈可挺博士认为,水力开发受益最大的是水电开发商,必须打破现有的水电公司独占水资源垄断收益的不合理分配格局,确立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 中国人民大学环境学院院长马中教授近日也表示,水资源的重要性要超过化石能源,未来资源税改革要考虑将水资源纳入其中。 资源量能否等于可开发量? 主张大力发展水电的人认为,根据2001~2004年中国水力资源普查结果,中国水能资源理论蕴藏量为6.89亿千瓦,其中可开发水电装机容量为4.02亿千瓦。西南是中国水能资源最富集的地方,四川、云南、贵州、重庆、西藏水力资源理论蕴藏量为4.9亿千瓦,占全国71%,但目前开发程度还不足8%。 而中国目前的水电资源开发程度也不足25%,与世界水电开发先进水平相比,存在较大差距。加快水电资源开发,是提高中国水能资源利用效率的迫切需要。 “金沙江、澜沧江、怒江流域的水能理论蕴藏量为8549万千瓦,占云南省的82.5%,适宜建设若干高水头的大型梯级电站,是云南水电资源开发的主力军。”中国西南民族研究学会副会长冯建昆说。 不过,在郑易生看来,中国水电建设已经由技术制约、投资制约、市场制约阶段,发展到目前的生态制约阶段。在这个阶段,仅仅使用“技术可开发量”或“经济可开发量”来判断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水能开发现状显然是不够的。 “因为那些在经济上可开发的水能资源,如果突破了生态环境许可的界限,是不应当放在合理开发的范围内的。”郑易生说。 郑易生同时认为,简单的“水电开发率比较”不能引申出“水电大开发是合理的”结论,更重要的是具体分析,因流域制宜,因坝制宜。 西南地区是一个极为复杂多样的地区,它的区情是什么?郑易生说,“是其自然条件有好几个‘最’,而不是一个‘最’。” 研究表明,西南地区是我国水力资源最富集的地区,但同时也是大型工程开发地质风险最高的地区,是世界公认的地球在生物方面最丰富和最脆弱的陆地生态区之一,它还是中国少数民族最聚集、文化多样性最丰富的地区。 郑易生认为,只看到河流的发电潜力而无视或贬低其他因素是危险的。“那种要在十五年中将数以百计的大型水电工程布满西南地区每一条大江的计划,是否经过了深思熟虑、深谋远虑?”郑易生说,我们反对的不是发展水电,而是有害的夸张和唬人。 针对水电开发的争论,有专家表示,这种问题不仅要求多种知识的结合与多方利益的权衡,还涉及一系列深层次的问题。对于这样复杂的问题,应防止任何理由的简单化与情绪化,并警惕任何形式的傲慢与偏见。 郑易生表示,在今天的时代,无论是谁,如果没有对自己(部门、学科)之外的知识、对未来的不确定性、对人类未知领域的存在心存诚实与谦逊的态度,就算不上有科学精神的人,不论高唱“发展”还是“保护”,都可能坏事。 两种观点,所依附的都是科学发展观,所考虑的都是三江周边的人民,所得到的结论却截然相反,何也?水电开发对也?错也?请各位感兴趣的虫友们谈谈自己的看法和观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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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2009-10-21 21:4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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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芙蓉(金币+1,VIP+0):谢谢提供 10-23 1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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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的帖子自己顶,我先来说说这场争论的一点背景。 这场争论,实质上开始于2003年,当时的背景是 我国经济发展一直呈高速增长的势头,电力已在一定程度上成为制约经济增长的重要因素。而我国虽然有86000座水坝,但水能资源的开发利用率还不到25%,水电开发的空间非常广阔,潜力十分巨大。 电力短缺推动了电力投资的热潮,2002年3月,国务院颁布了《电力体制改革方案》,申明电力体制改革的总体目标就是“打破垄断、引入竞争;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健全电价机制,优化资源配置,促进电力发展,推进全国联网,构建政府监管下的政企分开、公平竞争、开放有序、健康发展的电力市场体系”。此后中国的电力市场实现了发电厂和电网的分离,成立了国家电网和南方电网两大独立的电网公司。原国家电力公司拥有的占全国72%的发电总资产被分拆到五家发电集团。 它们争相将目光投向水电资源最为富集的中国西南,先后将大渡河、金沙江、岷江、谷脑河、怒江、澜沧江、嘉陵江、乌江、珠江流域的上游南北盘江等主干河流纳入囊中。同时,大量的民间资本盯上了五大集团“圈”剩的中小河流。 怒江流域将开发13级梯级电站的规划引起了极大的争论,2003年9月3日,应国家环保总局邀请,36位生态、农业、林业、地质、地理、遗产保护、水利电力、环境科学、鱼类及野生动植物保护以及社会发展方面的专家围绕怒江水利开发问题展开热烈讨论。 云南大学亚洲国际河流中心主任何大明教授基于对怒江多年生态考察的报告,提出,在怒江所有开发规划中必须把生态打入成本,把资源与环境因素考虑进去。这样,你会发现,投入了10元钱,可能只赚回了几角钱。 钱易、刘鸿亮、唐孝炎、金鉴明、李文华等院士则明确提出,不能片面强调西部水资源的能源价值,而忽视或掩盖水资源(特别像怒江这样重要的生态河流)的生态价值和社会人文与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综合价值。对于拥有世界上独一无二的生态价值的地区,衡量其经济发展,不能简单以传统的GDP计量方式考核。 中国农业大学王象坤教授最担心的是怒江下游30公顷野生稻面临的危机。这些野生稻是中国极其重要而珍贵的基因库,是目前全国保存最完好的野生稻种群。中国杂交水稻的进一步研究与开发将以此为基础。 农业部渔业局研究员王希华指出,大坝对于众多濒危鱼类的危害,远远大于滥捕和偷猎。他举例说,长江鲥鱼是一种回游鱼类,它们有特定的产卵场和回游路线,由于峡江修了一个坝,破坏了它的产卵场,过去年产1500吨,现在一条也没有了。 中国人民大学的周孝正教授、北京大学的谢凝高教授说,过去算账,只看工程的眼前效益,顶多再把移民的钱算出来,但不算对生态、对文化遗产造成的损失。其实,生态的价值也可以算得出来,只不过人们还不习惯这样考虑问题。过去,许多工程规划和预算都说要“保护生态”,但并没把对生态的破坏和将来拆掉废弃大坝的成本算进去,也没有把对民族文化、历史、文物和遗产的破坏算进去。 清华大学社会发展中心的李遁研究员说,有人总强调电不够用,不能让河水白白从我们身边流走。但是多少算够呢?资源是有限的,非把资源用光耗尽吗?人类不能无限制地膨胀消费欲望,那样只能更快地毁灭自己。提高我们的能源利用效率,寻找更多的节约水资源、节省能源的技术和方法,就完全可以解决眼前能源不足的问题。而这样做的回报是为中国和世界留下一条重要的生态河流。这是功德无量的事。 中科院的李渤生研究员和金鉴明院士说,这样的GDP是灰色的,不是绿色的。因为它没扣掉你的牺牲。比如,怒江建系列大坝,就要牺牲大量鱼类的生存环境,就要失去很多物种。光从水利、电力上说大坝的效益,是虚假的,也是不值得的。类似的教训太多,绝不能再在怒江———这条最后的生态河流上再栽跟头了。 |
3楼2009-10-21 21:59:34
4楼2009-10-21 22:03:55
5楼2009-10-21 22: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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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芙蓉(金币+1,VIP+0):谢谢提供 10-23 1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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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水电,失误不得,耽误不起——我对水电开发和生态环境保护的理解 潘家铮:工程院院士,国家电网公司顾问,水利电力部总工程师 摘录:现在中国的水电开发既面临从未有过的大好形势,也面临从未有过的压力和指责。一些人士强烈反对建坝河开发水电,一些媒体则大肆炒作,以反建坝、反水电为时髦,否认水电是清洁能源,无限夸大建坝的负面作用,严重误导人民。有些人士强调要保留原始生态和古老文化。事实上,变化和发展是一切事物的根本规律。我们要保护猴子,但总不能因此要求人们过着猴子般的生活。人的生存权和发展权毕竟是第一位的。 关于怒江的保护与开发 吴光范,云南省生物多样性保护委员会主任,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呼唤开发与保护并重 摘录:如果“原生态”是指没有人的“生态环境”,这种“原生态”在怒江是不存在的,因为怒江地区早就有人类存在。古话说,“两利相权取其重,两害相衡趋其轻。”任何开发建设项目对生态环境都将产生影响,只开发不保护,就会走先破坏,后治理的老路,不可能做到持续发展,也不利于子孙后代;而只保护,不开发,保留刀耕火种的“原生态”,不仅不能保护好生态环境,而且还会恶化生态环境。 三江水能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研究报告 何耀华,中国西南民族研究学会会长、研究员,云南省社会科学院原院长 摘录:反对水电开发的人士,从来不肯面对中国国情,面对主要矛盾。有些同志不肯承认水电是清洁能源,试问水力发电排出了二氧化硫、二氧化碳、氮氧化物和其他废弃废渣了吗?导致酸雨和温室效应加剧了吗?总而言之,水电开发对生物资源、“遗产”景观、景区的影响都很微小。2004年8月怒江水电开发规划引起不同意见后,有些人士自称“保护怒江的斗士”,代表着“库区移民”,是“民间的力量”,而把赞成怒江水电资源开发的人们说成是“一个强大的利益集团”。这是一种不正常的舆论氛围。 科学发展观与怒江水电开发 何耀华,中国西南民族研究学会会长、研究员,云南省社会科学院原院长 冯建坤,云南民族大学党委书记,西南民族研究学会副会长 摘录:用科学发展观思考怒江水电要不要开发的问题,我们的结论是:应该!应该!因为它是中国社会生产力向前发展的必然选择。 史金波,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与人类学研究所研究员,中国西南民族研究学会原副会长 缪家福,中共云南省委党校教授 王崇理,云南省社会科学院南亚研究所研究员 陈利君,云南省社会科学院南亚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 卢秀璋,上海社会科学院研究员、中国西南民族研究学会顾问 何宣,云南省政府研究室副主任、研究员 杨剑农,云南省政府研究室助理研究员 欧阳天治,云南财贸学院研究生 顾伯平,中共大理白族自治州党委书记 欧志明,中共怒江傈傈族自治州州长 汪强,成都理工大学教授 刘元岐,云南省能源研究会副理事长,中国水电十四局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水坝对物种多样性的影响 张博庭,中国水力发电工程学会副秘书长、教授级高工 摘录:我想那些鼓吹人类绝对不应该影响自然界的极端环保主义者,在攻击人类改造自然的一切活动的同时,没有哪一个能够不食人间烟火,没有哪一个能拒绝享受人类文明。从这一点上看,极端环保主义者都是非常虚伪的人!在怒江开发的争论中,他们根本不考虑怒江沿岸几十万人的生存与发展,高喊着怒江是全世界人民的财富的口号,打出要为世界保留一条原始生态河的口号来骗人。 王建军,云南财贸学院副教授 余根亚,云南财贸学院副教授 李水凤,云南财贸学院副教授 谢国先,云南民族大学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副院长、博士、教授 程劲,云南民族大学职业技术学院讲师, 丁晓辉,云南大学研究生 王文光,云南大学研究生院院长、教授 何斯强,思想战线杂志副主编,编审 段红云,云南大学民族学专业研究生 郭慧光,云南省环境科学研究所原所长、研究员 云津,中国西南民族研究学会研究员 袁国友,云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研究员 马勇,云南省社会科学院副研究员 杨绍军,云南省社会科学院助理研究员 怒江水电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 向翔,云南省社会科学院马列主义研究所原所长,研究员 摘录:置“三个是否有利于”的判断是非得失的标准于不顾,想当然的要“保持原始状态”、“回到原始状态”,“保留一条原始生态江”,供少数人参观、猎奇、炫耀,眼里和心里哪里还有数十万群众?哪里还谈得上坚持以人为本?其实,在几百公里的江段上,修几座水坝、建几个发电站,其影响是完全可以控制的,并不就会造成生态恶化,就会毁掉一条“生态河流”。 张秀芬,云南省社会科学院马列主义研究所副研究员 林文勋,云南大学历史文化学院院长、教授 张锦鹏,云南大学西南边疆民族研究中心副教授 何宣,云南省政府研究室副主任、研究员 刘星,李永丽,云南省政府研究室、研究员 李新然,云南农业大学经济贸易学院副教授 骆华松,云南师范大学旅游与地理科学学院副院长、教授 包广静,云南财贸学院助教 李智国,云南财贸学院助教 姚顺增,云南民族大学马列部副教授 王嘉学,云南师范大学讲师 明庆忠,云南师范大学旅游与地理科学学院教授 李培英,云南师范大学旅游与地理科学学院硕士 彭秀芬,云南师范大学旅游与地理科学学院硕士 论大型水电建设项目的民主化决策 张建新,中国华电集团云南怒江水电开发公司副总经理、教授、高级工程师 摘录:有证据表明,2003年以来关于“怒江开发与环保”的新闻炒作浪潮,是某些别有用心的人打着“环保”和“为民请命”旗号,以过去的某些缺点失误为口实,以极端片面的“环保至上论”为主导,以“吸引眼球”和获得国外基金资助为目的的有计划有组织活动。他们蒙蔽和欺骗少数学者和部分公众,蓄意歪曲怒江开发与环保工作的本来面目,大肆攻击当地政府和国家电力企业,中伤云南本地专家学者,完全背离了“公众参与决策”的正常轨道和民主决策初衷,损害了国家能源战略发展利益,损害了怒江人民的生存权和发展权,是对民主化决策的破坏、干扰和异化。 民主化决策的本意是归纳、收集、总结方方面面的正确决策信息和意见,所以有不同意见是正常和可喜得,也是应该认真听取、引起重视和深入研究的;但是,有些不了解情况、不熟悉科学技术、片面强调某一个方面的错误观点必须予以澄清,不能任其误导广大不明真相得公众;还有一些怀有不可告人目的别有用心的人有意制造谣言,捏造事实或数据,移花接木、危言耸听,大量散步对党和政府的不满和攻击言词,对这些有害言论必须坚决批驳,决不能让他们自由泛滥。 还有个别人置云南怒江州数百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联合签名意见而不顾,硬要以“怒江州人民利益的代表”自居,在各种场合到处散布和传播“怒江老百姓不愿意离开家园、水电开发会使他们陷入贫困,当地经济也不可能得到发展”之类的谬论,到底是谁才有资格代表怒江州49万人民?是怒江州的231为人大代表和191位政协委员,还是他这位远在京城的大学教授?答案不言自明! 李英南,云南省环境科学学会副主任,高工 胡玉洪,云南省环境科学学会工程师 郭慧光,云南省环境科学学会教授级高工 于希谦,云南民族研究所研究员 王嘉梅,云南民族大学物理与电子电气工程学院教授 谭志松,湖北民族学院副院长,教授 艾训儒,湖北民族学院副教授 赵世林,云南省民族研究所所长、研究员 赵瑛,云南省民族研究所副研究员 伍琼华,云南省民族研究所助理研究员 克原秀,云南省民族研究所助理研究员 那金华,云南民族大学马列部主任、教授 许宪隆,中南民族大学民族学社会学学院院长、教授 哈正利,中南民族大学民族学社会学学院副教授 李宣林,云南民族大学科技处教授 尹红旗,云南省经济研究所研究员 |
6楼2009-10-21 22:11:45
njuzxf791
木虫 (正式写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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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业: 海洋环境科学

7楼2009-10-22 09:14:15
8楼2009-10-22 15:21:35
9楼2009-10-22 15:36:59
| 当然,从我个人角度来说,我很高兴看到这样的争论,包括某些人气急败坏的就差骂街,这说明什么?说明环保意识已经真正进入领导阶层的视野并在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饱受争议的怒江水电开发至今束之高阁,不能不说是环境保护的某种成功,虽然在中国经济高速发展的背景下,对能源的渴求使水电开发会成为一种必然,但在这延后的几年时间里,我们的环保工作者、科研人员并没有插着腰与既得利益群体展开媒体、学术上的对骂,对他们来说这是毫无意义的,他们要抓紧时间在怒江水电最终上马之前尽量多的研究水电开发的生态、社会、经济、环境等方面的影响,并争取找到有效的措施,办法,对策来将水电开发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真正使水电开发与环境保护和谐有效的相互促进,这才是环境需要的、社会需要的、人民需要的! |
10楼2009-10-22 19: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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