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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gou

木虫 (正式写手)

[求助] 首创者是否有命名数学定理和其他概念的道德权利? 已有2人参与

我们见过大量的以人名命名的数学概念,也见过大量以非人名命名的数学概念。其中的人名概念,有以首创者命名的,也有以非首创者命名的。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现象?目前数学界对数学概念的命名是否有统一的规定或不成文习惯?具体来说,首创者直接以自己的名字或者其他喜好命名数学概念,是否是不道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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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gou

木虫 (正式写手)

引用回帖:
12楼: Originally posted by Mr__Right at 2016-10-10 17:36:30
历史公平不公平,在科学评价方面

都是由科学社区来完成的,

对自己的成果的评价,不能个人自己来做,这是潜规则吧

命名这种事,估计算是一种对某个人的成就的一种科学评价。...

感谢耐心解释。借此机会,我也仔细谈谈个人观点。

科学成果主要应由他人来评价,这是合情合理的。我也完全赞同。但自自命名与此并不矛盾,不会对他人及科学的荣耀造成损害。后继研究者如果觉得某概念不重要,不引用即可,这也能相对客观地反应不同研究成果的重要程度。但如果鄙视自自命名称为明规则或潜规则,就会对成果不算特别重大的研究者造成不公平,甚至助长学术界拍马屁的风气。《科学网》有一篇题名<过度科研>署名文章指出,大量的审稿人都是因为作者引用了自己的文章而开绿灯(当然作者用的是设问句,大意是,你敢说你很多时候不是坐在马桶上审稿,并且一定是因为学术水平而不是因为文章引用了你而放行的)。对于那些已经成名的在文章发表上有更多发言权的研究者,他们的成果就更容易比其他研究者引用并冠名,这就对其他研究者构成了不公平的评价(假设冠名也是一种评价的话),实际上助长了一种变相的拍马屁行为。这对科学事业的长远发展是有害的。

默认首创者有权利自自命名,则是一种好的弥补机制。当然,前提是命名对象没有学术上的错误。给那些深爱科学事业但运气不太好的研究者一些未来的希望,虽然咱的成果暂时没人欣赏,但也许千百年以后,咱的成果重新被人类重视起来了呢?这种希望对于扩大科学事业的群众基础,是很有帮助的,从长期来看对科学事业的发展也是有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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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楼2016-10-10 18:5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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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dymo

新虫 (小有名气)

这种命名方式很正常吧,人家发现的,当然他来决定叫什么,难道你来定?

发自小木虫IOS客户端
2楼2016-10-10 11:5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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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gou

木虫 (正式写手)

引用回帖:
2楼: Originally posted by mandymo at 2016-10-10 11:59:50
这种命名方式很正常吧,人家发现的,当然他来决定叫什么,难道你来定?

您误会了,我赞同首创者的命名权。但据说很多著名的数学概念,例如黎曼猜想什么的,不是首创者自己命名的,而是引用者命名的。我的问题是,首创者直接用自己的名字命名新概念,是否是数学家的普遍做法?是否有不道德的嫌疑?如果你不清楚,就不用回答了。或者只谈你个人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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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2016-10-10 12:3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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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门犨

银虫 (著名写手)

【答案】应助回帖

感谢参与,应助指数 +1
这个没什么好奇怪的,看看 Arnold 原理
忙起来了,整个世界清静了,啊!啊!啊!啊!啊!
4楼2016-10-10 15:4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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