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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给评审人终身有“举贤”荣誉并持股,中国创新才有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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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收到了专家的评审,看后觉得明年再审请也无望。一个极好的,难得一遇,关乎国计民生的项目,被找各种理由给枪毙了,全然不顾项目总的意义及可行性,更让人哭笑不得的是说我7个创新点太多了。以下建议我已在基金委的调查反馈表中提了,现贴出来,想请大家看看是合理: 总的思路是每个基金项目均实行股份管理,国家的支助应占此项目的股份,以后若能产业化,国家按股按合理比例,收回国库,或再投到这个组滚动发展, 为了避免评审专家瞎评,一定要给他们利益与荣誉。强烈建议:评审专家在发誓公布财产及收入封顶(比如十倍于平民收入)的情况下,持少许此项目的股份,国家还要设举贤奖。考评每个科技工作者一生的举贤成绩,这样专家才会不拘一格选有意义、于自己有利益的项目。广大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才能调动起来,基金项目才不会80%是用来给中国科技队伍吊命。(这些年,有什么创新是中国人搞出来的?!本人本有可能为基金委争光,却被公平、合理地枪毙了),另外,获支助的项目组中,也不会出现其他人只是凑数的现象,因为都能占股,这样才能调动项目组全体人员的积极性与创造力。 为了让基金委的工作人员及单位的相关人员有担当,国家还应让基金委的普通工作人员持股,但也要让他们发誓公布财产及收入封顶,每人摇号分配几十个项目,终生享用。不懂技术没关系,看下面的措施: 每类被枪毙的项目,挑质量高的,让其项目负责人在获支助的项目中持点股,在发誓公布财产及收入封顶(比如十倍于平民收入)的情况下,担当基金委工作人员的个人科技顾问,也担当获支助的项目组的顾问,代表全囯纳税人,对项目进行技术监管,同时,有资格获得项目进展技术细节,有义务回答获支助人的任何技术提问。这样,才能形成团结互助的局面。中国科技才不会是小作仿式的,攒完狗屁SCI后就扔到一边。然后又拼命审请新的基金,浪费青春与生命,浪费纳税人的钱。可悲,可怜!我本人也是条可怜的小木虫,钻蚀国家参天大树。我们本应成为蚯蚓,吃树的落叶,给大树松土施肥,然后才有更多落叶及烂果子吃。 我这些建议对各方都有好处,各位见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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