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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鱼儿218铁杆木虫 (著名写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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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图版申论基础知识整理集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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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写作论证能力的提升 第一节、培养论证表述能力 一、熟悉议论文常用的文章结构方式 要培养好的论证表述能力,首先必须熟练掌握议论文写作的结构与布局方法,即议论文的构造方式,一般说来,议论文写作常用如下三种结构方法: 1、总分式结构 总分式结构是指由一个总论点统帅若干个分论点,每一个分论点作为总论点的论据,从各个方面分别说明总论点的结构。 2、并列式结构 所谓并列式结构是指文章分成若干部分,每一部分都相对独立,共同论证中心论点。 3.递进式结构 递进式结构是指文章的各部分之间相互联系,彼此衔接,并层层推进。这种结构方法使文章内容一层深似一层。 二、掌握常用的论证说理方法 1.例证说理法 例证说理是主要的论证方法之一。所谓例证说理是指在论证的过程中运用客观事实、统计数字、实验结果、图象、照片作为论据来证明论点正确性的一种方法。这种方法由于运用的是客观事实证明论点,因此具有较强的说服力。 2.引证说理法 是指运用已经被证明的科学原理、定义、定律、众所周知的常理以及名人名言作为论据证明论点正确性的方法 3.分析说理法 分析说理是指通过对有关问题所包含的事理进行分析,并揭示其内在联系,从而使论点得到证明和深化的方法。这种论证方法具有较强的理论性。 4.论辩明理法 论辩明理就是通过论辩和批驳,在辨明是非的基础上讲述道理的一种说理方法。无论是批驳性的文章或是正面立论性的评论,往往都离不开论辩。 为了树立正确的观点,在分析论证的过程中,就得澄清与之有关的模糊观点,纠正与之有关的片面认识,批驳与之有关的错误见解。而且有了对立面,自然就有思想交锋,面对面地展开论辩和商榷,就要从正面提出充分的理由和论据,论述也就能从事物的矛盾中层层展开,步步深入,有起有伏,善破善立,从而增强文章的思想性和鲜明性。 进行论辩明理时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首先是敢于和善于进行思想交锋。在具体操作时,不外乎这样三种方法:一是通篇围绕一个思想靶子进行全面的说理交锋;二是在文章的必要处,为了强调某一论点,有意识地用泛指和设问的方式亮出一个思想靶子,由正面论述转入思想交锋,通过说理交锋得出正确结论;三是全文连续陈疑设靶,又连连交锋进而达到释疑解惑、澄清是非的目的。这种边破边立、又破又立多回合进行的思想交锋,犹如波澜起伏,一波刚平,一波又起,在起伏破立之间澄清了种种片面认识,正确的思想和态度也就是在交锋中树立起来的。 其次是采用辩证的方法,即对片面的或偏颇的观点进行质疑、商榷并提出不同的观点与之论辩交锋,旨在辨别是非曲直,纠正谬误之见,这种论辩方法称为辩证的方法。这种方法,容易被人们理解与接受。 再次是要注意摆事实,讲道理,以理服人;严格区别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注意政策界限,防止"左"与"右"的倾向和影响;原则上一定要坚定,而策略上要灵活一些。 5.类比说理法 类比说理是运用类比推理来证明论点正确性的一种方法。所谓类比推理是指两类事物一系列属性相同,并且已知一类事物还具有另一个属性,从而推出另一类事物也具有这一属性的推理。 第二节、应试中论证使用的方法 议论文体中运用的论证方式主要有两种,即立论和驳论。在申论范文中,要做到论辩犀利,就必须做到:理论密不透风,驳论义正辞严。 一、立论的方法 立论,即引用一致的真实判断来证明另一判断的真实性。在议论文中“已知真实判断”就是论据,真实性有待证明的判断就是论点(论题),而论证方式则是讲论聚合论点联系起来的逻辑方式,它的作用是从论据的真实性推出论点的真实性。写议论文,常用的立论方法有: 1、事实论证 这是一种从材料到观点,从个别到一般的论证方法,是从对许多个别事物的分析和研究中归纳出一个共同的结论的推理形式。使用这种方法,一般是先分论后结论,即开门见山提出论题,然后围绕论题逐层运用材料证明论点,最后归纳出结论。这种结构的方法,比较符合人们的思维认识规律。 运用事实论证进行论证时列举的事实可以有两种形式,即概括总体性事实和枚举个别事实。 概括总体性事实的说服力在于事实所体现的普遍性,它是对事实的总体或全局的全面性统计或概括。 事实论证有很强的说服力。但是,这种完全归纳法存在很大的局限性,因为它要求至少具备两个前提:一是所统计或概括的对象数量是确定的,是有限的并且不太多的;二是所统计或概括出现的性质是该类任一对象所固有的。由于现实条件的限制,能够得到这种事实材料的人是极少的,因此它的可操作性不强。当对象的数量很大或者无穷大时,就无法使用这种论证方式。 枚举个别事实又称典型例证。由于追求总体性事实有时不可能,有时也并不必要,所以在多数情况下,就采用枚举个别典型事例的论证方式,这在逻辑上称为不完全归纳法或简单枚举法。它是根据某类事物的一部分事物具有某种性质,从而推出该类事物都具有该种性质,其前提与结论之间的联系不是必然的,只有在没有遇到反例的情况下才能成立。增强这种论证方式的途径是尽可能寻找有代表性的典型事例。 采用枚举个别事例的论证方式,不要求全面周到,只需枚举几个事例即可。枚举事例要求有一定的典型性,同时也要考虑到经济原则,尽可能不要同类重复。 由于单纯枚举事例很容易流于肤浅和空泛,不利于对观点和材料做进一步的分析,也无法深化论点,因此,在运用枚举法时,一般都很重视抓住个别典型事例做重点分析和阐述,有时甚至追求细节的准确性,做到有点有面,有一定的普遍性又有相当的深度。这样的典型事例分析,往往能把抽象的或深奥的道理与具体生动的事实联系起来,深入浅出,给人的印象比较深刻,有较强的说服力。 运用事实进行归纳论证时要注意几个问题: (1)、要保证事实材料的真实性和可靠性。所举的事例必须是确有其事,不能夸张歪曲,叙述要准确,就是细节也不能失真。运用枚举法时,要注意可能存在反例,所以在表述上要有分寸感,避免陷入绝对化,避免以偏概全。一般来说,对众所周知的事实,可以比较随意地列举,对比较生僻的事实,就要注意其可靠性。 (2)、要避免被事实所驾驭而转移论题。事实总是多侧面多含义的,引用事实并不是引用它的全部内容,而往往只是其中的一个侧面或一个部分,即事例与论点相一致的那个切点,其他方面在引述或分析时就要舍弃。 (3)、追求新颖的事实材料。新颖的事例有时可以给论点带来新意,同时能使文章具有较强的吸引力。要敢于从当今的现实生活中选取那些富有新意的典型事实材料,敢于摘引文献资料中那些别人没有用过或很少用过的例子。对于老事例,有时也要敢于从不同角度来审视和分析,对大家公认的正面事例,有时也可以用来论证否定性的观点,这样的论证往往能令人耳目一新。 重点例证有一个很大的缺陷,那就是它只能列举极少数的例子,如果这些例子是孤立的、例外的、片面的,那么,作者和读者都会被这些例子所蒙蔽。为了防止这样的弊端,例证所使用的材料应该尽可能地有多方面的代表性,或者说尽可能地避免使用同一类型的材料。在时间上、地域上、性质上、角度上,越是多样化,例证的概括性便越高,说服力也就越强。所以,我们在进行事实论证时,要把思维的流畅性和变通性结合起来。所谓流畅性,就是能从一个例子迅速地联想到一系列、一连串的例子。所谓变通性就是在这一系列的例子中,在角度、地域、性质、时间上有所不同。 2、理论论证 理论论证的目的是要证明论点具有普遍性和规律性。由于论点一般是从具体的材料中抽象概括出来的,其实质是归纳法,而归纳法在很多条件下是很难完全的,因此,有理论加以衡量,就能够保证其可靠性。 理论论证的逻辑形式是演绎推理,它是以具有普遍性的原理、原则和观点作为论据,运用演绎推理的形式,来证明论点的真实性,其典型形式是三段论法。三段论是由一个共同概念联系着的两个前提推出结论的演绎推理,由大前提、小前提和结论三部分组成。实际运用时,大前提或小前提有时可省略一项。 运用理论论证论证一个论点时,首先要在理论上加以证明。理论是具有普遍性的。论点如果没有普遍性就不能成立。有了普遍性,就是说某些现象是可以重复出现的,是有规律地出现的,这样的论点就可能比较可靠,比较深刻。 理论论证的首要任务是从理论上找根据,也就是首先做普遍原则的逻辑演绎,因为论点一般是归纳具体材料而产生的,由于归纳法很难绝对完全,因而要用演绎法来完善它。理论论证,就是将归纳所得的论点,用人类已知的科学原理去衡量。 除了引用普遍性原理和原则外,各门学科的理论也可以作为论据。如物理学理论、文学理论等。在较高层次的议论文体中,如学术论文和文艺评论中,经常涉及多门学科,因此往往分别以文艺理论、心理学、社会学、人类学、语言学等多种理论来进行论证和阐述。引用经典著作的原文或学科权威人士的原话作为论据时,必须准确,不能断章取义。同时,要尽可能做到引证精要,所摘录的是关键的原则性的部分。 理论论证的论据还可以是某些经过时间检验的、广为流传的谚语、格言和成语等。 运用理论论证能显示作者的理论水平。有许多议论性文章,特别是某些概括性较高的哲学、经济学的学术论文,论证部分主要是理论论证,或者全部都是理论论证。 运用理论论证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第一,重视哲学修养 理论论证表现为寻求普遍性、规律性和高度概括性联系。这就要求作者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就一般性的论题来说,必不可少的理论准备就是哲学。 有了哲学修养,就可能用最普遍的规律去对所要论证的论题的内部关系作出新的发挥,形成自己新的观点,并用自己的语言加以表达,这样就可以免去那种老生常谈的流行病了。 第二,重视提示论点与论据之间内在的有机的联系 既然引用理论作为论据,那就意味着论点与论据之间存在着内在的联系,这种联系需要作者自己去理解和阐述。运用理论论证,除了要在恰当之处精要地引述理论论据外,还要联系论题对论据进行演绎性的阐述,把论题和论据充分地、有机地、严密地联系起来,缺少这一环,就只是单纯的引经据典,就会削弱议论的思辨性与逻辑性,影响文章的说服力。 在通常的理论论证中找到理论论据,固然也不容易,要将理论论据灵活自由地引申发挥,就更得有相当过硬的演绎功夫。如果没有很强的演绎能力,那么论证可能会变成单纯的引经据典。 第三,追求阐述的理论清晰度 叙事文体的表现追求含蓄、意会、意在言外、不言而喻等。但理论阐述恰恰相反,它要求有高度的理论清晰度。这种理论清晰度既表现在表述概念、判断、例题等的明确性与一致性上,也表现在演绎阐述中思维的清晰与论述的透彻上。核心概念的论点与论据之间的联系,都是体现文章的理论清晰度的关键之处。尤其是运用理论论证,更要特别重视直接地明确地阐明论点与论据之间的联系。 第四,要避免断章取义 在摘引理论著作的某些段落或个别语句时,要注意不可从自己的目的出发,不顾原著的整体观点和上下文联系,寻找个别与自己论点相一致的言论,孤立地摘引出来。这种断章取义的操作,往往会偏离或歪曲原著的观点,有时甚至走到与原著观点背道而驰的地步。 3、比较论证 比较论证是一种由个别到个别的论证方法。通常将它分为两类:一类是类比法,另一类是对比法。 (1)、类比论证 类比论证是根据两个对象在某些属性上的相同或相似,推论两者在其他属性上也有相同或相似,其逻辑形式为:A具有a、b、c、d的属性,B具有a、b、c的属性,所以,B可能具有d的属性,属于形式逻辑中的归纳推理。 类比论证属于或然性推理,是一种从特殊到特殊、从个别到个别的推理方式,其结论不一定为真,只有一定程度上的可靠性。在某些情况下,有时无法获得更确切的论据。运用类比论证,有时是有效的。 类比法富于启发性,它深入浅出,使读者易于领悟抽象的道理,可使文章简练生动。使用这一方法要注意,类比对象应有共同的或相似的属性,要防止出现机械类比的毛病。由于用来类比的前提是特殊的事物,所以类比推理的结论具有或然性,论述复杂问题时只用类比说理就会显得不够充实。 类比论证有一定的哲学依据,因为世界是多样的,又是统一的。从思维方式来看,类比论证不拘于事物表面上的差异,把不同的事物联系起来考查,试图在异中求同,是包含了辩证法的因素的,在认识客观世界的过程中有其意义,许多类比的结论虽然不一定是真实的,但是可以作为进一步研究的假说。但是,作为一种论证方式,由于它是一种或然性推理,其结论不是完全可靠,所以在表述上多用"可能";另外,即使一个基本正确的类比结论中,也包含着某些谬误。 一般来说,类比推理的可靠程度取决于共有属性和推出属性之间的联系。如果共有属性和推出属性之间的联系密切,结论的可靠程度就越大;如果联系程度低,结论的可靠程度就低;如果是无关的,就不能进行类比。 运用类比论证需注意以下几点: 1)要使用同类对象进行类比。世界上具有某些相同属性或相似属性的事物是无穷多的,有的根本是风马牛不相及的,对它们进行类比,就缺乏说服力。同类相比一般比较接近本质,结论也比较可靠。如人与人,动物与动物;不能从人与狗都要呼吸、吃食、睡眠等共同属性,推论出狗也有思想等属性。 2)避免单独运用类比论证一种论证方式。最好是与其他的论证方式结合使用,使之起一种补充和丰富的作用。 3)要注意结论的可靠程度。除非个别很有把握的情况,否则结论一般只是一种可能性。在表述上要把握住分寸,不可绝对化。 (2)、对比论证 对比论证则是一种求异的思维方式,它侧重于从事物的相反或相异的属性的比较中来揭示需要论证的论点的本质。 对比论证方式的运用范围很广,因为可以进行比较的事物很多,中与外、古与今、大与小、强与弱等,都适合于进行比较,在比较中分析和阐明了两者的差异可对立之后,是非昭然,自然就能够确立论点了。 对比可以是两个对象之间的比较,也可以是同一对象自身前后不同阶段之间的比较,前者称为横向比较,后者称为纵向比较。运用纵向对比的论证方式,不能停留在形式逻辑的静态判断的层面上,否则,有时会显得说服力不够。 运用对比论证要注意几个问题: 第一,比较的双方要具备可比性。 对两个对象进行对比,必须肯定它们之间存在可比性,否则比较的结论就不一定有效和可靠。可比性主要从两方面来体现:一是拿来比较的对象一般来说应该是同类的,这点与类比论证的要求是一致的。二是往往要界定比较的界面,即两者是在一定的范围和层次上来比较的,是两个对象的某些性质和特征在这个特定的界面上进行对比,而不是两个对象整体上的完全对比,因此对比的结论并不是可以无条件地外推的。 第二,要建立合理的参照系。 要进行比较,就必须具有合理的共同参照系,没有共同的参照系,两者就无法进行比较。所谓参照系指的是用来衡量和确定双方优劣长短的标准,这样的标准必须具有客观性,否则比较的结论不一定可靠。 4、比喻论证 比喻论证是用比喻作论证,拿比喻者之理去论证被比喻者(论题)之理。比喻论证与作为修辞手段的比喻不同,修辞的比喻一般不具有推理的过程也没有论证的作用,其主要作用是加深读者的印象。在比喻论证中,比喻者是一组形象事例,其中包含着一定的关系和道理,被比喻者则是一种抽象的道理。比喻者和被比喻者虽然是两类不同的事物,但在它们之间存在着一个共同的一般性原理,因此它们之间具有推理关系。比喻论证是以比喻者作论据去论证被比喻者(论题)的论证方式。 比喻论证与类比论证不是同一种论证方式。在类比论证中,拿来作类比的类比者,必须是真实的事件;而在比喻论证中,比喻者既可以是夸张的事件,也可以是虚构的事件,只要它所包含的道理是真的就可以。在类比论证中,类比者与被类比者必须是同类事物,并且在一系列属性上相同或相似,然后推出要论证的某一属性也相同或相似。而在比喻论证中,比喻者与被比喻者完全是两类不同的事物,除了在所喻的一点上相同外,其他方面都不相同。比喻论证中的比喻者和被比喻者之间必须是类相异而理相同,类相异才能作比喻,理相同才能进行推理,才能起到论证的作用。 运用比喻论证要注意几个问题: 一是用来作为喻体的事物,应当是为大家所熟悉的、具体的、浅显的,这样,才能既通俗又生动地说明另一个事物。 二是比喻应当贴切、自然,要能恰到好处地说明被论证事物的特点。可以把老师比喻成蜡烛、春蚕,说明他们无私地献出自己的一切,却不能将他们比喻成能使别人干净起来,可它们自己却像越来越脏的抹布、扫帚,这样运用比喻法,叫"引喻失义",应当注意。 三是因为比喻的双方缺乏本质上的内在联系,所以任何比喻都是有缺陷的。要完整、深刻地论述一个问题,不能仅靠几个比喻,应把它和例证法、分析法等结合起来使用。 有的议论文以寓言或者神话作比喻进行论证。因为寓言和神话虽然都属虚构,但它们实质上是人们对社会现象的概括,在一定程度上是反映了生活的真理的。引用这些比喻能增强论证的效果。例如可引愚公移山比喻依靠群众、坚持不懈定能取得成功。 5、因果论证 在自然界和社会中,各种现象之间是普遍联系的,因果联系是现象之间普遍联系的表现形式之一。因果联系是普遍的和必然的联系,没有一个现象不是由一定的原因引发的;而当原因和一切必要条件都存在时,结果就必然产生。所谓原因,指的是产生某一现象并先于某一现象的现象;所谓结果,指的是原因发生作用的后果。原因与结果具有时间上的先后关系,但具有时间先后关系的现象并非都是因果关系;除了时间的先后关系之外,因果关系还必须具备一个条件,即结果是由于原因的作用所引起的。在议论文体中,根据客观事物之间都具有这种普遍的和必然的因果联系的规律性,通过提示原因来论证结果,就是因果论证。 运用因果论证,不能停在一因一果的层次上,而要善于多角度地分析原因和结果,比如要分析一果多因、一因多果,还要分析同因异果、异因同果以及互为因果。一般来说,在因果论证中要重视以下的因果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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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2008-09-02 20:1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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