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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izuliang

荣誉版主 (著名写手)

材化部技术总工

优秀版主

[交流] 发帖格式不符版规一律关帖!对屡教不改的虫子予以金币处罚!

依据版规对经提醒仍违规的虫友予以适当的金币处罚!

本版版规
http://muchong.com/bbs/viewthread.php?tid=520606&fpage=1
引用回帖:
标题格式范例:
【转贴】上海女生论文登上《自然》 【已搜索无重复】
【原创】CFD软件应该注意的几个关键问题【已搜索无重复】
【分享】一种很实用的画图软件【已搜索无重复】
【交流】农业类学生的前途? 【已搜索无重复】

[ Last edited by laizuliang on 2009-3-21 at 10: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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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nanwj

版主 (著名写手)

★ ★
点点风(金币+2,VIP+0):感谢参与讨论,加分鼓励! 3-25 13:27
【转贴】【已搜索无重复】
这个标记已经占用了24个字节,标题有80个字符的限制。
对于较长的英文资料,常常不得不删减标题来“迎合”版规。
感觉像八股文。。。

给出建议2条:
1. 保留前面的类型标识,但改用半角方括号[],或者添加帖子的标签,在发帖时选定,由系统添加“[分享]”之类的字样,不占用标题字符数。
2. 去掉“【已搜索无重复】”这一累赘的鸡肋。版规中规定发帖必须先搜索,保证每个帖子都是无重复的。作者有义务按此执行。版主如果发现有重复,直接锁帖扣分即可。
2楼2009-03-23 13:4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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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点风

荣誉版主 (著名写手)

确实有字符的限制,觉得楼上说的不错,【已搜索无重复】有时候可以不用加。
不过发现重复贴,版主会按版规处理,希望广大虫友理解。
3楼2009-03-25 13:2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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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nanwj

版主 (著名写手)

引用回帖:
Originally posted by 点点风 at 2009-3-25 13:29:
确实有字符的限制,觉得楼上说的不错,【已搜索无重复】有时候可以不用加。
不过发现重复贴,版主会按版规处理,希望广大虫友理解。

版主好样的!效率真高!小弟以你为榜样。
4楼2009-03-25 21:3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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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gl

铜虫 (正式写手)


小木虫(金币+0.5):给个红包,谢谢回帖交流
可以简单的写已搜,或者无重复。不必拘泥于形式。
5楼2009-06-09 16:4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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